1、标准化妇幼保健院建设的思考,景谷县妇幼保健院 吴应伟2015年5月广西卫计委 董柏青,一、妇幼保健三大传统专业任务,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新时期任务在牢固三大传统专业任务的基础上,突出预防控制出生缺陷,侧重在“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努力把住“孕前与产前”的两个转变,一是实现“产前-围产期预防模式”向“孕前-围孕期预防模式”的转变,二是实现“预防缺陷儿出生”向“预防缺陷发生”的转变。,二、妇幼健康服务的工作思路,“123456”“1” 就是 “一法两纲”一条主线。“2” 就是“两癌”筛查(宫颈癌、乳腺癌)。“3” 就是“三病” 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
2、“4” 就是 “四道防线”(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5” 就是“降五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出生率)。“6” 就是“升六率”(住院分娩率、母乳喂养率、婚检率、孕前检查率、产前诊断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 )。,三、妇幼保健院功能设置,设置原则:以妇女儿童为中心,体现临床与保健的有机结合; 以机构职能为前提,体现任务与规模的有机结合;以省级设置为参照,体现需求和发展的有机结合;市级参照省级,县级参照市级,保基本,求发展的有机结合;围产保健部围孕保健部突出出生缺陷的预防控制。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辅助科室类,围产保健
3、部,2个科室7个组,7个科室,7个科室,儿童保健部,省级:12个科室+机动 市级:12个科室+机动 县级: 3个科室+8个组,妇女保健部,省级:7个科室+机动 市级:7个科室+机动 县级:3个科室+5个组,辅助科室类,紧紧围绕“围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三大业务配套的相应的业务与管理用房:急诊室 手术室 放射科 检验科 药房管理科 挂号候诊室 健康教育科 信息管理科 后勤保障科(消毒、储存、机电等) 行政管理等部门科室(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等)。,四、妇幼保健院功能设置的必要性,一是妇幼保健机构管理的需要:妇幼保健机构专科评审;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二是行业管理的需
4、要:服务资质准入审批。,五、项目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国债项目县出台的各卫生专项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及造价参考、国债项目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市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面积按照编制人数最高90人,每人60平方米(不超过90人按实际人数),加上编制床位最高60张,每张32平方米(不超过60张按实际床位数),测算项目建设标准为7320平方米。县级:妇幼保健院建设面积按照编制人数最高60人,每人60平方米(不超过60人按实际人数),加上编制床位最高30张,每张32平方米(不超过30张按实际床位数)计算,测算项目建设标准为4560平方米。,妇幼保健机构的院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方便群众,靠近全县的
5、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置醒目,交通便利; (二)地势较高,基地稳固,地形规整,并有必要的防洪排涝设施; (三)便于利用当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四)环境安静优雅,远离污染源,并位于靠近居住集中区的下风位置,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有一定距离;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用地面积)11-29床以下1:3.030床以上1:2.5,根据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14及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测算: 妇幼保健机构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省级65平方米/人、地市级70平方米/人、县区级75平方米/人确定(人
6、指编制人员)。 即: 75平方米/人均x30人=2250平方米。,提供住院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宜按照50平方米/床(床指编制床位)的建筑面积指标增加相应的住院及与之配套的医技、后勤保障等用房。妇幼保健机构住院用房面积测算 :床位数(省、市、县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床位按照每万人口0.11张、0.47张、1.46张测算)及床均面积55,表1 即:30万人x1.46=43.845张床。 45x55=24752500平方米。,即:共需建筑面积:2250+2500=4750平方米。,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五条 妇幼保健机构单独建设时,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5%,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8-1.
7、3。即:所需地块面积为:4750x(0.8-1.3)=3800-6175(5.79.2亩),妇幼保健机构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建设、使用、管理、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形和空间,搞好环境和绿化建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总平面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污染; (二)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三)保健、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安静的环境; (四)保健、病室、诊疗室等主要医疗用房应是当地的最佳朝向; (五)有利于夏季获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多风沙地区应有防风害措施; (六)适当考虑改、扩建和分
8、期建设的要求; (七)对废弃物的处置,应按有关规定做出妥善安排。,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出入口,规模较小的可只设一处,一般不应少于二处。 建筑材料和结构形式的选择,应符合建筑耐久年限、防火、抗震、防洪、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及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筑宜采用砖混或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宜为14层,主要业务用房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项目构成。房屋建筑包括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医技科室、住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科研培训等。表1,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诊查室2.8-3.0m,病房3.0-3.2m。 (二) 医技科室应根据设备要求
9、需要确定。,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筑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可采用瓷砖或其它便于清洗和消毒的材料; (二)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理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宜清洗;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照设备要求防静电; (三)化验室、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四)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绝缘和漏电保护等设施; (五)供应、药房(库)、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它动物侵入的设施。,预防保健、门诊、病房、行政办公等用房,应充分利
10、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不宜阳光直接照射的用房应有遮阳设施。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面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2的规定。,预防保健、门诊、病房、行政办公等用房,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不宜阳光直接照射的用房应有遮阳设施。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面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主要用房采光表 名称比值预防保健用房、诊疗室、检查室、健康教育室、医护办公室1/6候诊室、病房、配餐室1/7更衣室、浴室、厕所1/8,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标准。 供电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可设自备
11、电源; (二)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量 (三)放射科电源,应有独立的进线;,六、建设资金来源,根据国家国债项目县出台的各卫生专项规划建设标准要求及造价参考、国债项目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一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2013年开始启动到2017年完成)。二是省财政按中央专项资金的20%配套经费,其余不足由当地政府配套,妇幼保健机构不承担筹措资金任务。三是由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建设项目用地、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支持项目建设,降低建设成本。,七、五个注意事项,一是严禁单位举债建设。二是严禁盲目扩张规模。三是严格把握功能定位。四是牢记妇幼健康任务。五是探索大妇幼新思想。,感谢您的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