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时间:7 月 19 日地点:208 室主讲人:孙岩薪酬构成一、薪酬构成:由薪酬总额和总额外福利津(补)贴构成。津补贴分为:工资性津补贴和岗位性津补贴两部分。工资性津补贴主要包括包括:工龄津贴,临时补贴中的交通费、书报费、洗理卫生费、野外津贴,回民补贴,附加工资,稳产津贴,再稳产津贴,御寒津贴,燃料补贴和房水电补贴。岗位性津补贴主要包括:临时补贴中的驾驶津贴、厨师津贴、科技人员津贴,夜班津贴,关键艰苦生产岗位上岗津贴,浮动科技津贴,技师津贴,教师 10%工资补贴,保健津贴。二、津补贴1、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根据员工本人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分段确定,从参加工作次年起执行。连续工龄 5 年以内
2、(含 5 年)的,每工作一年,每月工龄津贴标准为 4 元;连续工龄6 年至 15 年(含 15 年)的,每工作一年,每月工龄津贴标准为 8 元;连续工龄 16 年以上的,每工作一年,每月工龄津贴标准为 12 元。工龄津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增发。2、临时补贴临时补贴包括交通费、书报费、洗理卫生费、野外津贴、驾驶津贴、厨师津贴、科技人员津贴。(1) 交通费标准为每人每月 25 元。(2)书报费标准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上管理人员、技师(高级技师)每人每月 40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一般管理人员,每人每月 35 元;生产操作和服务人员每人每月30 元。(3)洗理卫生费标准为女员工每人每月 4
3、0 元,男员工每人每月 35 元。(4)野外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2 元。(5)科技人员津贴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六年者;大学专科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八年者;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满十年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工作满两年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加工作满十年者,被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坚持正常工作期间均可享受科技人员津贴,每人每月 20 元。享受科技人员津贴的人员离开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从次月起停发科技人员津贴。享受科技人员津贴的人员,事假超过 15 天者停发当月津贴,病假超过 30 天的从第二个月起停发津贴;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停发半年津贴;受审查人员在受审期间停发津贴。(6
4、)夜班津贴符合享受夜班津贴条件的员工,夜班津贴标准为 6 元。(7)浮动科技津贴科研生产一线聘任上岗的高、中级科技人员,浮动科技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70 元,浮动科技津贴与科技人员津贴不得同时享受。离开科研生产一线岗位的科技人员,不再享受浮动科技津贴。1、时间:7 月 18 日地点:208 室主讲人:孙岩薪酬构成(8)附加工资是指 1998 年 5 月,原石油管理局取消了职工住房补贴,实行附加工资,以 1994 年末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的 20%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定数转入“附加工资”项目,纳入薪酬总额管理,随月发放。1998 年 5 月 25 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人员和
5、调入公司人员不享受附加工资。(9)稳产津贴1995 年 6 月期末在册并在本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实行稳产津贴。具体为:1975年底以前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每人每月 65 元;1976 年 1 月 1 日至 1980 年 12 月 31 日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每人每月 55 元;1981 年 1 月 1 日至 1985 年 12 月 31 日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每人每月 45 元;1986 年 1 月 1 日至 1990 年 12 月 31 日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每人每月 35 元;1991 年 1 月 1 日至 1995 年 7 月 1 日来本企业工作的员工,每人每月 25 元。此项津贴从
6、 199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1995 年 7 月 1 日以后来本企业的不享受此项津贴。(10)再稳产津贴1996 年 1 月 1 日起,凡油田当年完成 5000 万吨以上原油生产任务,于当年 12 月份为员工兑现再稳产津贴。范围是当年 12 月期末在册,同时在本企业工作超过半年以上员工,标准为每人每月 10 元。(11)保健津贴 有毒有害岗位,每人每天一等 6 元;二等 4 元;三等 3 元。 高温岗位,每年 5 月至 9 月,每人每天一等 6 元;二等 4 元;三等 3 元。其它月份一等 4 元;二等 3.5 元;三等 2.5 元。保健津贴按日计算,上岗则有,离岗则无,按月发放。对
7、新增的工种,可由二级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人事部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提出书面报告,经公司人事部审批后执行。(12)御寒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45 元。旷工 8 天以上、事假 15 天以上的,当月不能享受御寒津贴。因受处分现已停薪发生活费的员工,不享受御寒津贴。(13)燃料补贴和房水电补贴燃料补贴标准为每月 10.5 元,房水电补贴标准为每月 9.4 元。每户中有一人享受此项津贴(原则上以男方为主) ,其它人不得同时享受。员工月度有缺勤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岗位(技)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2、科技津贴、厨师津贴、御寒津贴按照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计发;3、享受回民补贴的员工,当月出勤不足 15
8、 天的,回民补贴按日计发,满 15 天的按月补贴;4、工龄津贴、野外津贴(12 元) 、浮动科技津贴、技师津贴、附加工资、书报费、交通费、洗理费、稳产津贴、再稳产津贴、房水电补贴、燃料补贴等,只要当月有薪则按月标准全额发放,如当月无薪则停发;其他津补贴按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3、时间:9 月 18 日地点:208 室主讲人:孙岩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岗位(技)工资照发,奖金停发,工资性津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2、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婚假期间岗位(技)工资照发,奖金停发,工资性津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丧假期间岗位(技)工资照发,奖金停
9、发,工资性津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3、病假期间的工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需申请病假的,必须经有关定点医院医生诊断确实有病需要病休的,方可按病假处理,上班后补交的病假证明一律无效(急病患者除外) 。员工请事假、探亲假期间,因病不能按期归队的,必须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申请续假。归队后必须出据乡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住院证、药费收据、医生诊断等) ,方可考虑按病假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工资性津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岗位(技)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 5 年的,按 70%计发;连续工龄满 5 年不满 10 年的,按 75
10、%计发;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15 年的,按 80%计发;连续工龄满 15 年不满 20 年的,按 85%计发;连续工龄满 20 年不满 25 年的,按 90%计发;连续工龄满 25 年不满 30 年的,按 95%计发;连续工龄满 30 年以上的,按 100%计发。停工治疗在 6 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 65%计发;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 70%计发;连续工龄满 20 年以上的,按 75%计发。病假时间计算,应在当年内累计计算;对跨年连续病休的,连续计算病休时间。对停止工作治疗在 6 个月以上的长期病休员工,在其复工时,除需出具健康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
11、鉴定同意方可复工外,复工后应有 2 个月的试岗期,执行试岗期待遇。如在试岗期内旧病复发又停工治疗,则应与复工前的病假时间合并累计计算。员工病休期间,合计工资收入低于大庆地区最低生活费标准的,按大庆地区最低生活费标准发给。4、事假、旷工期间的工资员工事假、旷工期间(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岗位(技)工资及岗位性津补贴停发。当月事假超过 15 天的,科技津贴、厨师津贴、御寒津贴停发;其它津补贴按前述有关规定执行;全月事假的,当月无薪。5、女员工休产假和延长哺育假(一年)期间的工资 女员工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可享受 180 天的晚育假待遇;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 90 天。难产
12、的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员工休完国家法定的产假后,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申请再休一年的哺育延长假。女员工休产假期间,男员工可根据情况享受护理假五至十天,护理期间奖金及岗位性津补贴停发。产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女员工在休假期间,单位停发工资,由局保险部门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生育津贴。休哺育延长假期间,岗位(技)工资按 70%计发,工资性津补贴照发,岗位性津补贴停发。6、员工休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可享受计划生育假待遇,休假时间超过 7 天的,单位停发工资,由保险部门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保险津贴;未超过 7 天的,原单位工资
13、照发,上岗津贴等岗位性津补贴停发。4、时间:10 月 18 日地点:208 室主讲人:孙岩基本养老保险知识简介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也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强制实施的为保障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2、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1)单位缴费标准: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单位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的乘积得出的(目前,单位缴费基数为本企业上一年度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单位缴费比例为 20%) 。(2)个人缴费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由个人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的乘积得出的(目前,个人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黑龙江省企业在岗
14、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的,以省平均工资的 300%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省平均工资 60%的,以省平均工资 60%为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为 8%) 。3、个人账户如何记入?目前,社会保险机构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 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为个人缴纳。4、个人账户转移和继承:职工跨统筹范围调动工作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外,还要按规定转移个人账户基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5、个人账户可否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6、什么是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
15、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7、哪些人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8、基本养老金是怎样计发的?2009 年及以后退休的在职员工,基本养老金采用黑劳社发200467 号文件规定的计发办法。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黑龙江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9、基本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什么?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职工个人缴费时间的长短和缴费额度的多少以及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黑龙江省企业在岗职工收入的高低。职工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额度越高,其退休后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职工退休时上一年度黑龙江省企业在岗职工的收入越高,计入退休职工基础养老金的数额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