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7、钻孔桩钢筋笼制安技术标准7.7.1 适用范围适用于沧德特大桥(DK285+903DK326+192)段旋挖钻孔施工。7.7.2 一般规定1 钢筋和混凝土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7.7.3 主控项目1 钢 筋 原 材 料 、 加 工 、 连 接 和 安 装 的 检 验 必 须 符 合 以 下 规定:1) 钢 筋 进 场 时 , 必 须 对 其 质 量 指 标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并 按 批 抽 取 试 件 做 屈 服 强 度 、 抗 拉强 度 、 伸 长 率 和 冷 弯 试 验 , 其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2、钢 筋 混 凝 土 用 热 轧 光 圆 钢筋 ( GB13013) 、 钢 筋 混 凝 土 用 热 轧 带 肋 钢 筋 ( GB1499) 和 低 碳 钢 热 轧 圆 盘 条 ( GB/T701) 等 的 规 定 和 设 计 要 求 。检 验 数 量 : 以 同 牌 号 、 同 炉 罐 号 、 同 规 格 、 同 交 货 状 态 的 钢 筋 , 每 60 t 为 一批 , 不 足 60 t 也 按 一 批 计 。 施 工 单 位 每 批 抽 检 一 次 。 监 理 单 位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或 平 行 检验 抽 检 次 数 为 施 工 单 位 抽 检 次 数 的 20%或 10%, 但
3、至 少 一 次 。检 验 方 法 : 施 工 单 位 全 部 检 查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并 按 批 进 行 抽 样 做 屈 服 强 度 、 抗 拉 强度 、 伸 长 率 和 冷 弯 试 验 ; 监 理 单 位 全 部 检 查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试 验 报 告 并 随 机 抽 样 进 行见 证 取 样 检 测 或 平 行 检 验 。2) 环 氧 涂 层 钢 筋 的 涂 层 检 验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附 录 A 的 规 定 。3) 钢 筋 保 护 层 垫 块 材 质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当 设 计 无 具 体 要 求 时 , 垫 块 的 抗 压 强 度不 应 低
4、于 结 构 本 体 混 凝 土 的 设 计 强 度 。检 验 数 量 : 施 工 单 位 按 规 定 数 量 制 作 试 件 进 行 试 验 , 监 理 单 位 见 证 试 验 或 平 行 检验 并 检 查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检 验 方 法 : 按 规 定 方 法 试 验 。4)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做 180弯钩,其弯曲直径 dm 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2.5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 3 倍的直线段(图 1) 。(2)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钢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其弯曲直径 dm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5、 5 倍,钩端应留有不小于钢筋直径 3 倍的直线段(图 2) 。(3) 弯起钢筋应弯成平滑的曲线,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光圆钢筋)或 12 倍(带肋钢筋) (图 3) 。(4) 用低 碳 钢 热 轧 圆 盘 条 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做不小于 90的弯钩,有抗震等特2殊要求的结构应做 135或 180的弯钩(图 4) ;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受力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2.5 倍;弯钩端直线段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5 倍,有抗震等特殊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图 1 180 弯钩 图 2 直角形弯钩图 3 弯起钢筋 图 4 箍筋末端弯钩检验数
6、量: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 10%,且各不少于 3 件;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数量为施工单位抽检数量的 10%,且各不少于一件。检验方法:尺量。5)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6) 钢筋接头的技术要求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的规定。钢 筋 焊 接 接 头 应 按 批 抽取 试 件 做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 其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钢 筋 焊 接 及 验 收 规 程 ( JGJ18) 的 规定 和 设 计 要 求 。 承受静力荷载为主的直径为 2832mm 带肋钢筋采用冷挤压 套 筒 连 接
7、 接 头 时 ,应 按 批 抽 取 试 件 做 力 学 性 能 检 验 , 其 质 量 必 须 符 合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带 肋 钢 筋 套 筒 挤 压 连 接 技 术 规程 ( JGJ108) 的 规 定 和 设 计 要 求 。检验数量:钢筋接头的外观质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级别、同规格、同接头形式和同一焊工完成的每 200 个接头为一批,不足200 个也按一批计。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以同等级、同规格和同接头型式的每 200 个接头为一批,不足 200 个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抽检一次。监理单位见证3取样检测次数为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 20
8、%,但至少一次。检验方法:钢筋接头外观检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观察和尺量。焊接接头和冷挤压套筒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施工单位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增做冷弯试验。监理单位检查力学性能试验报告并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 安装的钢筋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8) 钢筋保护层垫块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构件侧面和底面的垫块数量不应少于 4 个/m 2。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9) 当架立和绑扎环氧涂层钢筋时,不得使用无涂层的普通钢筋和金属丝。环氧涂层钢筋与无涂层的普通钢筋
9、之间不得有电连接。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10)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环氧涂层钢筋的涂层损伤缺陷情况,每米环氧涂层钢筋上小于 25 mm2 的涂层缺陷的总面积不得大于钢筋表面积的 0.1%。符合修补条件的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及时修补,不符合修补条件的不得再修补使用。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7.7.4 一般项目1 钢筋 原 材 料 、 加 工 和 连 接 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1) 钢 筋 应 平 直 、 无 损 伤 , 表 面 无 裂 纹 、 油 污 、 颗 粒 状 或 片 状 老 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
10、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3.2 的规定。表 5.3.2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允许偏差(mm)序 号 名 称L5000 L5000检验方法1 受力钢筋全长 10 202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3 箍筋内净尺寸 3尺 量4注:L 为钢筋长度(mm )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钢筋编号各抽检 10%,且各不少于 3 件。3) 钢筋接头应设置在承受应力较小处,并应分散布置。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提出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连)接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 50%
11、,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2)绑 扎 接 头 在 构 件 的 受 拉 区 不 得 大 于25%, 在 受 压 区 不 得 大 于 50%;(3)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 10 倍;(4)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少设接头。 “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不得超过一个接头。注:两焊(连)接接头在钢筋直径的 35 倍范围且不小于 500 mm 以内、两绑扎接头在 1.3 倍搭接长度范围且不小于 500 mm 以内,均视为“ 同一截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2 钻 孔 桩 钢 筋 骨 架 的 允 许 偏 差 和 检 验 方 法 应 符 合下
12、 表 规 定 。钻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1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 100mm2 钢筋骨架直径 20mm 尺量检查3 主钢筋间距 0.5d4 加强筋间距 20mm5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 20mm尺量检查不少于 5 处6 钢筋骨架垂直度 1% 吊线尺量检查注:d 为钢筋直径,单位:mm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5附 录 A 环 氧 涂 层 钢 筋 的 涂 层 检 验 和 修 补A.0.1 环氧涂层钢筋进场时,应进行全面检查,其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环氧树脂涂层钢筋(JG3042)的规定。对涂层厚度、连续性和柔韧性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固化的无破
13、损环氧涂层厚度应为 180300m 。在每根被测钢筋的全部厚度记录值中,应有不少于 95%的厚度记录值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且不得有低于 130m 的厚度记录值;2 应在进行弯曲试验前检查环氧涂层的针孔数,每米长度上检测出的针孔数不应超过4 个,且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孔隙、剥离等缺陷;3 环氧涂层钢筋弯曲后,应检查弯曲外凸面的针孔数,每米长度上检查出来的针孔数不应超过 4 个,且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孔隙、剥离等缺陷;4 每米涂层钢筋上涂层缺陷总面积不得超过钢筋表面积的 0.05%。检验数量:同厂家、同型号、同交货状态的环氧涂层钢筋,直径不大于 20 mm 的以 2 t 为一批,直径大于 20
14、mm 的以 4 t 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施 工 单 位 每批应至少随机抽取 1 根进行涂层厚度、连续性和柔韧性检验,监 理 单 位 全 部 见 证 检 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批进行抽样做涂层厚度、连续性和柔韧性检验;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见证检验。A.0. 2 环氧涂层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环氧涂层的任一点上,当涂层脱开、剥离或损伤到下列程度时,不得修补和使用:1) 一点上的面积大于 25 mm2 或长度大于 50 mm,其中不包括钢筋剪切端头的修补面积;2) 1 m 长度内有 3 个点以上,即使每个点的面积均小于 25 mm2,或长度均小于 50 mm;3) 环氧涂层钢筋切下并弯曲的一段上,涂层有 6 个点以上的损伤。2 环氧涂层钢筋在搬运、加工、焊接、架立过程中造成的涂层损伤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修补:1) 加工过程中受到剪切、锯割或工具切断时的切断头,与焊接烧伤及热影响区,均应在切断或损伤后 2 h 内及时修补;2) 修补应采用环氧涂层钢筋生产厂家提供的材料;3) 修补前,应除尽不粘着的涂层和修补处的锈迹;4) 当修补时的环境相对湿度大于 85%时,应以电热吹风器适当加热;65) 修补时,应使涂抹修补材料与已有牢固涂层搭接的范围适当,不宜使已有牢固涂层过量增厚;6) 修补涂层厚度不得少于 18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