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卷帘门安装销售协议甲方:秦皇岛市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秦皇岛市凯瑞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甲方与乙方就北部片区经济适用房 19 号楼电动卷帘门的价格、订做、安装、售后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价格双方共同达成以下三点协议:1.电动卷帘门单价:人民币大写 贰万捌仟陆佰贰拾元整(小写28620 元整)/樘。2.乙方订做数量:壹樘二、 订做以下为甲方订做的电动卷帘门要求,乙方需按要求制做:1.门尺寸为 6m3.5m2.采用超强抗风门板,表面平整。为保证正常升降,采用大功率电机与门扇匹配。3.防盗门颜色:灰白。三、 安装安装工作由乙方负责,协议生效后 5 天安装完毕。 (开工日期为2011 年 9 月 24 日) 。四、 售后服务在安装完毕用户交房后一年内若产生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由于人为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五、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六、 违约责任1.以上事宜,需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甲乙双发互相追究对方的责任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经手人签字: 经手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