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标高确定所属分类: 数据/知识/短文 - 建筑设计 - 其他常用数据 资料来源:互联网 点击:335 (1)设计标高确定的主要因素1)用地不被水淹,雨水能顺利排出。在山区要特别注意防洪、排洪问题。在江河附近,设计标高应高出设计洪水位 05m 以上,而设计洪水位视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使用年限确定。2)考虑地下水位、地质条件影响。地下水位很高的地段不宜挖方;地下水位低的地段,可考虑适当挖方,以获得较高地耐力,减少基础埋深。3)考虑交通联系的可能性。应当考虑场地内外道路、铁路连接的可能性,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相互运输联系的可能性。4)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地形起伏变化不大的地方,应使设计标高尽量接近自然地形标高;在地形起伏变化较大地区,应充分利用地形,避免大填大挖。(2)设计标高确定的一般要求1)室内、外高差。当建筑物有进车道时,室内外高差一般为 015m ;当无进车道时,一般室内地坪比室,外地面高出 045060m,允许在 0309m 的范围内变动。2)建筑物与道路。当建筑物无进车道时,地面排水坡度最好在 0.53之间,允许在 056之间变动;当建筑物设进车道时,坡度为 043,机动车通行最大坡度为 8。道路中心标高一般比建筑室内地坪低 025030m 以上;同时,道路原则上不设平坡部分,其最小纵度为 03,以利于建筑物之间的雨水排至道路,然后沿着路缘石排水槽排水槽排入雨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