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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信用的萌芽与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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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论古代信用的萌芽与发展摘要:中国金融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主要体现于货币与信用。就经济方面讲,信用就是借贷行为。借贷行为发生于原始公社末期,最初的借贷是实物借贷,货币产生后,货币借贷成为早期借贷的另一种形式。两汉的放贷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直到南北朝时信用机关才产生。唐朝更为突出,已经产生了传统的金融业务存款、放款、汇兑和货币兑换。唐朝的金融发展是空前的盛况,是中国金融发展史的重要阶段。众所周知宋朝的商品更为发达,但信用事业发展却缓慢。宋朝的商品与宋朝同时的金朝及元朝,信用事业无重大发展。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产生了钱庄和票号。关键字:信用、借贷、古代金融、政府放贷、货币兑换。一、信用的萌

2、芽(先秦)早期的信用形式是实物和货币的借贷,借贷行为发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私有财产,社会开始两极化。最初的借贷是实物借贷,粮食、农具等生活呢必需品。但实物借贷却要受贷出对象、实物种类,时间、地点等很多因素的制约。以货币产生以后,借贷规模扩大了,货币借贷成为早期信用的另一种形式。货币的使用推动了借贷活动的发展,货币借贷突破了实物借贷的局限,对于借方来说,他可以用货币购买所需要的实物;对于贷方而言,由于货币的一般等价物的特性和作为贮藏手段的职能,使债主宁愿接受货币,而不愿接受实物,因为实物不便于保存,而货币既可作为财富储藏,又可用于购买另外的物品,将借贷行为向前大为推进。周礼地官 泉府:“ 泉

3、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 ”可看出先秦的借贷,既有私人之间的,也有政府同民间的,表现形式仍为实物借贷。政府借贷由泉府负责办理。泉府是当时的财政金融机关,相当于当今的财政部和国家银行,负责征税、稳定物价和办理赊贷。春秋战国时代, 国语晋语中晋文公免除百姓对国家所负债务的记载,可见借贷已是很盛行。战国时,齐国的孟尝君放债于其封地薛,靠放贷取息以豢养门客三千。 “贷钱者多不能与其息” ,其利息是非常高的, 管子一书中常有“倍贷” 、 “倍称”之说,可见当时的利息是非常之高的。高利贷的对象是农民、猎户和渔民,他们在统治者的横征暴敛之下,不得不付高息求贷,以致“使老稚转乎沟壑” 。战

4、国时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上剩余产品数量增加,商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金属货币广泛使用,称量货币黄金在经济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战国中期以后借贷的性质已演变为以谋取利息为特点的高利贷,不仅有称贷之家、子钱家等专业高利贷者,而且有富商大贾兼营的高利贷者。广大民众及部分官僚贵族仰称贷之家而维持生计者大有人在,甚至贵为周天子也曾受到高利贷者的侵凌, “赧王虽居天子之位,为诸侯所侵,与家人无异多负于人。无以归之,乃止台逃避,周人名其台曰逃债台 。可见战国时期的高利贷已如水银泄地,无孔不入。高利贷盛行,符合“出现了货币借贷,随着货币借贷出现了利息和高利贷”这一基本 规律 。高利贷取代了无偿施与和无

5、息借贷,成为我国封建社会主要的信用形式。春秋战国的借贷基本上是信用借贷,没有什么抵押品,因为放贷人除官府外,都是奴隶主、贵族以及新兴起的地主统治阶级,借贷的农户、猎户、渔民对他们有人身依附关系,无法逃脱债权人的掌握。 二、信用的初步发展(秦至隋朝)秦汉之际,农业和手工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商业也随之繁荣。商人资本十分活跃,商业利润也很优厚,时人已有“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门市”的说法、在商业发展的同时,社会的贫富悬殊也在扩大,以至于高祖文帝都曾颁布法律轻贱商人,加重其赋税以限制扩张。商业发展,贫富差距拉大,必然促进古代信用事业发展。秦汉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行为特别是高利贷活动日

6、趋活跃。这一时期是我国古代商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商业经营活动的范围逐渐扩大,商人开始活跃于流通领域。一边是因商业周转等需要催生大量的借方;一边是富商巨贾成为资金的供给方,结果必然是民间借贷的盛行。而一旦资金供不敷需,高额利息在所难免,高利贷也随之变得普遍。这期间,民间借贷逐渐发展为以货币借贷为主,借贷范围广泛,借贷数额亦很可观。南北朝时,贵族、官僚普遍涉足借贷特别是高利贷活动,且由于佛教盛行,经济实力雄厚、拥有大量土地与财富的寺庙和僧众往往也“出贷私财“。秦朝的信用状况,见诸文字不多。两汉的信用以货币借贷为主要形式,是商人资本和高利贷的结合,主要为私人信用。汉代的放贷市场主要由富商巨贾和子钱

7、家把持。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吴楚七国兵起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予。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 ”这件事说的是:公元前 175 年吴王发动吴楚七国之乱,景帝派去平叛的将领之前,在长安市场借款,当时的“子钱家” ( 子钱家是专门从事放款取息的人,实际上和商人、地主、王侯一样,都是高利贷者。 )和元盐二家,一个胆小不贷,一个审时度抛果断借贷;结果一个发了大财,一个眼看着失去机会没有发财。当时“子钱家”认为,列侯封地在关东吴楚七国力量控制区,平叛能否成功很难预测,发放贷款风险太大,尽管

8、利息奇高也没有贷给;而毋盐氏则抱着投机的心理,冒险借出千金,利息为 10 倍,,后来吴楚平定依约偿还,毋盐氏成了关中富翁。可见私人放贷的利率是很高的。而官定利率由于由于并无确切的史料证明,司马迁和班固都言当时的商业利润是 20%,那么私人放债不仅不会低于 20%,甚至会大大超过。农民在遇到横征暴敛时,贫穷之家往往“取倍称之息” , “倍称”是加倍的意思。汉代私人借贷利率汉高,故有高利贷的说法。由此可见各个阶层都有借贷的需求。借债的对象,除了农民、手工业者、城市平民外也有王公贵族、官僚地主,甚至有朝廷重臣。贵族官僚借债是为了维持其奢靡的生活,朝廷借债则因财政不济急需。汉代放款的人,有商人、地主、

9、王公贵族,还有子钱家。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 2 年) ,王莽担任太傅、安汉公。当年天旱,百姓生活困苦。为了收买人心,为篡夺汉朝政权创造条件,在赈灾时,王莽决定废汉皇室的呼池苑,改设安民县,由官府借贷给百姓,解决口粮、种子和耕牛的困难。王莽篡汉后,仿古制,曾于公元 10年办理赊贷,颁布了“六完”的诏令,规定由国家从事控制物价的贸易与信贷,让老百姓低利借贷,享受公平交易。王莽政权的借贷规定:凡平民祭祀丧葬缺钱,政府给予无息贷款,祭祀十天后,丧葬三个月之后归还;经营商业或者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缺钱,政府给予贷款,然后按所得纯收入收取利息,利息是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十。此后信用事业在两晋时期几无发展,直到

10、南北朝,信用机构产生标志着存贷款业务已经超越了之前的发展现状。南北朝的寺庙是重要的信用机构佛教自传入中国后,深得统治者的重视,受到了免疫、免税的特殊优待。从帝王至平民对寺庙大量施舍土地钱财,所以寺庙富有非常,故凭借着优厚的财力发放贷款,进行高利盘削。官僚地主达官贵人也将私蓄委托于寺庙放贷盈利,寺庙实际成为了办理存房贷的高利贷场所,典质的产生和抵押物的种类,可以反映当时信用发展状况。典质就是专营放款的金融机构。隋朝时,国家又重归统一,商业发达,信用事业更加兴盛。三、信用事业的空前发展唐朝是我国古代发展的一个高峰期,国家统一,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是中国金融发展史的重要阶段。唐朝时期,传统金融业的几

11、种主要业务都已产生 存款、贷款、汇兑和货币兑换,虽然只是一种雏形,但其发展是前无古人的。随着唐朝存款业务的扩大,一种重要的信用工具应运而生 书帖。书帖是世界上最早的支票,是存户向柜坊发出的付款通知书。由于商业发展,商人经常携带大量现钱到市场买卖货物,既不方便又不安全,便存入商店或存入药店及外国人开得波斯店。商店中有类似接近存款业务的机构 柜坊还有寄附铺。寄附铺以理存款业务为主,兼营商业。而柜坊主要以保管为主兼营商业。由于存款业务扩大,就产生了书帖。它同现代支票不同是,支票先行印好的空白格式,用的时候再填写,而书帖是临时书写的。南北朝的典质由寺庙经营,唐朝的质库则是一种独立的放款机构。质库是办理

12、抵押房款的机构,属于私人放款。唐朝的放款有私人放款和政府放款。私人放款分为信用放款和抵押放款。“宗以钱少,复禁用铜器。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地方的驻京办事处)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 新唐书(卷 54)食货志 。飞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代汇兑业务,而汇兑靠的是信用,唐朝显然缺铜钱,很多地方开始不准铜钱出境。这就难为了商人,由此,中国人开始使用货币汇兑飞钱,也称“变换” 。 飞钱始于唐宪宗元和初年,有两种形式:一是官办,商人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或诸道设于京城的“进奏院 ”,携券到其它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二是私办,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联号或交易

13、往来,代营“便换” ,以此牟利。这种汇兑方式一方面减低了铜钱的需求,缓和钱币的不足,同时商人前往各地进行贸易活动时,亦减轻了携带大量钱币的不便。中国古代货币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多种货币同时流通,唐宋以来哟甚,这就使货币兑换业发展起来。唐代的金银铺,宋代的交引铺,都有货币兑换的功能。 唐朝的货币制度是钱帛本位制,黄主要重做保值手段,白银一开始作为货币流通,因此金、银、钱兑换是常有的事,兑换业务由此产生。经营兑换业务的是金银铺。长安,扬州,苏州都有大量金银铺。金银铺出现后一直担负起货币兑换的任务。宋朝时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纸币和银行信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朝信用体系的逐步发展,促使大量新型信用工具得

14、以产生并推广应用,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树立了一座丰碑。茶引、盐引、矾引、关子、便钱、会子的出现以及大范围使用,有效缓解了市场对大量货币的需求,减少了货币的流通成本,为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 “动力” 。信用管理逐步制度化。随着信用体系的发展,宋朝信用管理逐步制度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 宋朝的赈贷制度日趋完善,这一点可以从有关史料中看出,如:“诸州岁歉,必发常平、惠民诸仓粟,或平价以粜,或贷以种食,或直以赈之,无分于主客户。 ”这项制度无论在南宋还是北宋,均得以贯彻实施,可见精细的制度良好的延续性。 其次,宋朝加强了高利贷的管理。高利贷的盛行无益于社会的经济发展,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

15、展,宋朝信用体系的逐步发展,促使大量新型信用工具得以产生并推广应用,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树立了一座丰碑。茶引、盐引、矾引、关子、便钱、会子的出现以及大范围使用,有效缓解了市场对大量货币的需求,减少了货币的流通成本,为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 “动力” 。最后,宋朝为了保证赊买赊卖能够顺利进行,在充分了解事实的基础之上,制定并实施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对个体的权益与义务进行了规定,尤其格外关注商品经济中的欺诈行为,因为欺诈行为直接关系到商品经济中的信用。宋代信用的繁荣和创新不仅在当时产生积极效果,也为以后各朝代和其他区域金融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深远影响。四,明清时期信用的新变

16、化明末,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放款,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此外,若干小规模的兑钱铺、钱米铺等,在农村相当活跃。随着钱庄的发展、家数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后出现了钱庄的行会组织。近人徐珂清裨类钞称:“相传明季李自成携巨资败走山西,及死,山西人得其资以设票号。 ”票号是清代重要的信用机构,为山西人首创。山西票号与钱庄的关系是一种商业交往,钱庄是以兑换银钱为主。起初,钱庄的资本薄弱,须向票号借贷。而票号愿意支持钱庄,藉以容纳各地的公款;钱庄则依赖票号作为后盾,可以取得民间信用,便于开展业务。票号与钱庄的性质

17、、组织和营业范围不同,且可互补。钱庄的性质是兑换,票号是汇兑;钱庄的营业范围只限于本地,不在外埠设分店,票号则分庄遍布全国各大商埠;票号的存款以官款为大宗,放款只借给钱庄、官吏及殷实商号,钱庄的存放款,则以一般商人为对象;钱庄做贴现、兑换、买卖金银、交换票据等,票号均未兼及;票号交给官吏,发行纸币,钱在注重社会信用,不发纸币。这是票号与钱庄互相分野、互相衔接的地方。票号集中精力经营各地的往来汇兑,把有关地方性质的营业,逐渐让与钱庄。在一些地方,票号总号与票号分庄,委托邻近殷实的钱庄为代理处理。实际上,票号由一般商号演变而来,它的产生是同地区之间的货币汇兑紧密相连的。中国古代信用主要表现为货币的借贷,随着商品经济、政治制度的发展,信用制度也逐渐完善。而且古代信用与货币制度息息相关,二者构造成了中国古代的金融体系。班级:金融 1103班学号:111210144姓名: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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