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外层空间法,第七章 外层空间法,概说 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原则 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和新发展 中国的航天政策和空间立法,第一节 概说,一、外层空间的概念 外层空间 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的划界 ,包括外层空间的任何天体 1957年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国情咨文正式使用“外层空间” 迄今没有一个权威的外层空间的法律定义,二、外层空间法的产生与发展 外层空间法是空间科技及人类课间活动的必然产物 1957年前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升天 1958年联合国大会第1348号决议确认外空是人类共同利益所在 1959年联合国大会第1472号决议设立“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
2、会”1961年联合国大会1721号决议提出“外空三原则” 1967年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益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外空条约) 1968年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发射到外层空间的实体的协定(营救协定),1972年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责任公约) 1975年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登记公约) 1979年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月球协定) 其他:涉及卫星转播、外空遥感地球、开发利用考虑发展中国家等,三、外层空间法的性质和特点 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紧迫性 前瞻性 空间国家和非空间国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制定,第二节 外层空间法的原
3、则和制度,一、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外空条约 1、共同利益原则: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为所有国家谋福利 2、自由探索和利用原则:外层空间对全人类开放,应由各国按照国际法自由探索和利用 3、不得据为己有原则:任何国家不得对外层空间提出主权要求或者据为己有 4、和平利用原则:限制和禁止外空军事化,禁止放置军事武器或者设置等 5、救援宇航员原则:各国应将宇航员视为人类派往外空的使者。义务:援助,安全送回航天器登记国。 6、外空物品的登记和管辖原则 7、国际责任原则:国际绝对和共同责任。 8、保护空间环境原则 9、国际合作原则,答案:C,(04-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国人汤姆在甲国注册的公司,专门从事出售
4、月球土地的生意。该公司把月球分为若干部分供购买者选购,并称通过与该公司订立“月球契约”,买方就拥有了其购买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权。对此,根据外层空间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该类契约规定的所有权,必须得到甲国国家的特别批准方能在国际法上成立 B该类契约可以构成甲国国家对月球相关部分主张主权的证据 C即使该类契约受甲国国内法的保护,该所有权在国际法上也不能成立 D该类契约必须在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登记,以确立购买者在国际法上的所有权,1961年4月12日,苏联宇航员尤里加加林乘坐东方号航天器,绕地球飞行108分钟后,胜利地完成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宇宙飞行的任务。 1969年7月20日,美
5、国宇航员尼尔阿姆斯特朗(头盔中影像)和巴兹奥尔德林乘“阿波罗”11号飞船首次登上月球。 1981年4月12日,美国第一架航天飞机“哥伦比亚”号在肯尼迪航天中心首次升空。 1984年6月7日,美国航天飞机“挑战者”号宇航员布鲁斯麦坎德利斯使用载人机动装置,离开航天飞机320英尺,完成了人类首次无安全索太空行走。 1995年2月6日,在距地面395公里的空间轨道上,美国“发现”号航天飞机与俄罗斯“和平”号轨道空间站实现美俄两国航天飞行器械的历史性会合。在此期间两者相靠距离最近达11.3米。 2001年4月30日,第一位太空游客、美国人蒂托(中)快乐地进入国际空间站,三、外层空间营救制度 1、通知:
6、各国获悉航天器上的人员在其管辖区域、公海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地方,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等,应立即通知其发射和联合国秘书长。,二、登记制度 1、双重登记制度:发射国应对其发射的空间物体进行登记,包括将该空间物体载入其所保存的适当内容的国内登记册,同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将有关情报报告联合国秘书长,以便在其保存的总登记册里进行登记。 2、一空间物体对应一个发射国:两个以上发射国的,应共同决定在其中一个国家进行登记。 3、登记国对该外空物体拥有所有权和管辖权。 4、若登记国切实知道其所登记物体已不复再轨道上存在,应立即通知发射国和联合国秘书长。,2、对于宇航员,应该给予营救和援助,发现后,应
7、立即安全地交还发射国。 3、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其发射国。 4、一国有理由认为其境内发现空间物体具有危险性和有害物质,可通知发射国,在该国的领导和监督下,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危险。,四、责任制度 1、责任主体:国家对其外层空间活动承担国际责任,不论这种活动是其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实体从事。非政府实体的外空活动,受国家的批准和连续监督。国家还对其参加的国际组织的外层空间活动承担共同责任。 2、责任:发射国承担绝对责任(对地面或飞行中的飞机)或过错责任(对其他外空物体)发射国:实际完成发射行为的国家;促使发射行为的国家;从其领土或装置完成发射行为的国家。(共同责任)“发射”含未成功的发射在
8、内。,3、发射国对下列两者人员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1)该国的国民(2)在空间物体从发射至降落的任何阶段内参加操作的货应发射国的邀请而留在紧接预定发射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宇宙954号”案损害赔偿责任1977年9月18日,前苏联将核动力卫星“宇宙954号”发射入轨道,并正式通知了联合国秘书长。第二年1月24日,该卫星在重返大气层时进入了加拿 大西海岸夏洛特皇后群岛北部的上空。在重返和解体过程中,该卫星的残片坠落在加拿大西北部4.6万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加拿大在美国支持下采取“晨光行 动”,共搜集65公斤残片。在互换一系列外交照会后,1979年1月23日,加拿大根据1972年空间物体所造成损
9、害的国际责任公约对苏联卫星进入其 领空和卫星的有害放射线残片散落在其领土上所引起的损害提出赔偿要求。,加拿大认为,苏联在该卫星可能进入和立即进入加拿大地区的大气层时没有通知它,苏联也没有对其提出的有关该卫星的问题作出及时、全面的答复。在所搜集的卫星残片中,除了两件以外,所有的都具有放射线,其中有些的放射线是致命的。加拿大和苏联都是1972年责任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第2 条,苏联作为发射国对该卫星给加拿大造成的损害负有绝对赔偿责任。危险的放射线残片散布在加拿大大片领土上以及存在于环境中的这些残片使其部分领土不适宜 使用构成责任公约意义内的“对财产的损害”。此外,卫星进入加拿大领空和危险放射线
10、残片散布在其领土上还侵犯了其主权。因此,苏联应赔偿加拿大600 万美元。 苏联则明确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它认为,由于设计了卫星上的核反应堆在重返大气层时完全烧毁,因此其残片不应该具有严重危险。在受影响的地方,引起 当地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卫星坠落并未造成加拿大人员伤亡,也未造成实际财产损失,因此没有发生责任公约范围内的“损害”。 苏联最后同意“善意性”支付300万美元了结此案,但仍然拒绝负有赔偿责任,因为加拿大声称的损害不属于公约范畴内的损害。,美俄卫星相撞2009年2月11日,一颗美国商用通信卫星与一颗俄罗斯报废军事卫星在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上空距地面大约790公里处相撞,开创了“完整在轨卫星相撞
11、”这一并不令人欣喜的“第一次”。美国太空监视网随后探测到了大量碎片。1972年生效的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按照该条约第一条规定:任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其他地方,对另一发射国的空间物体,或其所载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害时,只有损害是因前者的过失或其负责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条件下,该国才对损害负有责任。导致赔偿责任的 外空物体所引起的损害是指生命丧失、身体受伤或健康的其他损害,以及国家、自然人、法人的财产或国际政府间组织的财产受损失或损害。1997、1998年,美国铱星公司发射了几十颗用于手机全球通讯的人造卫星,这些人造 卫星就叫铱星。铱星移动通信系统是美国铱星公司委托摩托罗拉公
12、司设计的一种全球性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它通过使用卫星手持电话机,透过卫星可在地球上的任何 地方拨出和接收电话讯号。2000年3月铱星公司宣布破产。,俄担忧美击毁卫星计划 怀疑卫星携带核动力物质2009年2月15日,美国官员向裁军谈判会议成员国通报击毁故障间谍卫星计划时说,如果故障间谍卫星或其残骸坠落到有关国家和地区,美方将向坠落地所属政府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根据美方介绍,故障卫星有一辆公共汽车大小,其中包括公斤的推进燃料联氨。 俄国防部正在利用自己的侦察卫星紧密跟踪美故障卫星,担心卫星会对地面构成威胁。,答案:ABD,(04-59)甲国发射的气象卫星“雷公号”撞上了乙国飞行的遥感卫星“神眼号”,
13、造成“神眼号”卫星坠落。“神眼号”的碎片撞上了丙国境内正在飞行的丙国民航飞机,造成该飞机坠落。同时卫星碎片还将丙国地面的一个行人砸死。甲乙丙三国都是外空一系列公约的当事国。根据外空法的有关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行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 甲乙两国对卫星碎片带来的丙国飞机的损害应承担绝对责任 . 对于卫星碎片造成的丙国飞机的坠落,甲乙丙三国应各自承担过错责任 . 对于“雷公号”和“神眼号”的相撞,甲乙两国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答案:CD,(09-98)乙国与甲国航天企业达成协议,由甲国发射乙国研制的“星球一号”卫星。因发射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甲
14、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甲乙两国均为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如“星球一号”发射成功,发射国为技术保密可不向联合国办理登记 B.因“星球一号”由甲国的非政府实体发射,甲国不承担国际责任 C.“星球一号”对甲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D.甲国和乙国对“星球一号”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五、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原则月球的非军事化 国际合作与互助 科学研究和探索 月球的环境保护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和国际开发制度 协商制度与和平解决争端,月球土地买卖听证 月球大使馆CEO称绝不退款 在全球7个国家进行了25年的月球土地买卖有可能会在中国叫停。12月6日
15、,根据朝阳工商分局 作出的责令退回财物、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在月球土地买卖听证会上,“月球大使馆”的首席执行官李捷和案件调查员针锋相对,仍主张月球土 地买卖合法,并表示即使中国以后出现相关法律也无法退款。目前,李捷已经起诉北京市工商局,海淀法院也已经立案。 申辩一 对月球没主权无权裁判 “中国人可以拥有月球土地”,李捷一开始他便语出惊人,随后不紧不慢地列举出他的两大依据。 第一个是1984年的月球协定,规定了“月球的表面、表面下层或其任何部分以及其中的自然资源,均不应成为任何国家、政府间或非政府国际组织、国家组织 或非政府实体以及任何自然人的财产”,但由于中国没有加入该协定,因
16、此这一协定对中国没有约束力。 另一个则是我国1983年加入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了“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占领,或者依其他方式将包括月球在内的外层星体据为己有”。 “既然中国对月球没有主权,自然也就没有司法裁判权,中国的法律自然就无法延伸到月球。如果说国家工商行政机关有权裁定月球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那就意味着 中国政府变相地把月球据为己有,就违反了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外层空间条约。” 申辩二 无法律禁止月球土地买卖 公司出售的月球土地是通过购买取得所有权(在美国月球大使馆有备案登记),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法律上没有相关的条例和法规规定买卖月球违法,有关部门就不能
17、认定其不合法。”,第三节 联合国通过的关于空间技术及其应用的原则,一、卫星国际直接电视广播的原则 1 尊重国家主权与自由传播消息 2 有关国际法的适用 3 权利平等 4 国际合作 5 国家责任 6 国家间的协商 7 通知联合国,美国探查朝鲜卫星 惊奇朝鲜按“国际规矩办事” 2009年3月12日,朝鲜政府当天通过电子邮件,向国际海事组织通报了朝鲜将在4月4日4月8日发射“光明星2号”的计划。根据美国和日本的监测,1998年发射“大浦洞-1”火箭在飞越日本后,因第三级固体火箭爆炸,坠入日本青森县驻日美军三泽基地东北约580公里处,具体 坐标为北纬40度11分、东经147度50分。当时火箭的第一级和
18、第二级分别在距舞水端里180公里的日本海(朝韩称之为东海)和1100公里的太平洋海 域坠落;而这一次根据朝鲜公布的座标,一级、二级火箭坠落的距离分别增加到650公里和3600公里,这将意味着如果将其作为导弹发射,射程提高了2-3 倍。,二、卫星遥感地球美国大众科学杂志报道,世界规模最大的商业卫星遥感公司美国地球之眼公司(GeoEye),将于2008年4月发射一颗迄今技术最先进、分辨率最高的商业对地成像卫星“地球之眼-1”(GeoEye-1)。该卫星不仅能以0.41米全色分辨率和1.65米多谱段分辨率搜集图像,而且还能以3米的定位精度精确确定目标的位置。因此,该卫星一经完全投入使用,将成为当今世
19、界上能力最强、分辨率和精度最高的商业成像卫星。届时,网民可以在谷歌地球和雅虎地图中使用它拍摄的卫星图片。 三、外空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 1992年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原则 按照国际法进行 尽量减少空间碎片,第四节 外层空间法的新领域和新发展一、国际空间站 二、外层空间的商业化利用 国家对私营企业的外出空间商业化获得承担责任 三、空间环境保护,第五节 中国的航天政策和空间立法,一、中国航天政策概述 二、中国的空间立法 (一)空间物体登记管理办法 需要登记的空间物体、登记者、登记及其变更和国际登记、空间物体国家登记册 (二)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许可证申请人、颁发、强制保险等2010年10月27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新闻发言人表示,我国载人空间站工程已正式启动实施,2020年前后将建成规模较大、长期有人参与的国家级太空实验室。按照工程计划,我国将于2011年发射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和神舟八号飞船,实施首次空间飞行器无人交会对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