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麻醉前特别沟通记录产妇*,因脊柱颈、胸、腰段严重畸形原因,属于椎管内麻醉绝对禁忌症。根据我院情况,麻醉科拟采用全身麻醉气管内插管下提供剖宫产条件,但因各种麻醉药物均对胎儿有抑制作用,全麻可能导致新生儿出现不同程度的抑制。虽然,理论上麻药作用都是可逆的,但因个体敏感性的不同,可能抑制十分明显和严重。同时,患者身材体重均低小,加之颈短、气管因脊柱畸形有侧偏,可能存在气管内插管困难、呼吸道不易完全控制,术中发生胃内容物返流误吸的风险。对此情况,麻醉医生提前与产妇和亲属进行了充分沟通,患方经权衡自身利弊,选择在 麻醉下进行剖宫产手术,并签署意见和签名为证。经我们在充分理解麻醉对产妇和胎儿及新生儿的威胁后。经再三权衡利弊和充分协商,我们一致同意选择 麻醉下进行剖宫产手术。产妇(签字)家属签字(签字)年 月 日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