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代知識論的重大問題究竟人對世界的認知活動,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 、科學方法是否能夠確保我們認知真理?後實證主義認為,科學理論其實是科學家發明的一種認知框架,來詮釋我們的經驗,這種框架是不穩固的,只要有人提出更好的框架,原先的框架就會被放棄。並且,科學理論並不能幫助我們認知真實世界,因為科學理論是詮釋經驗,而經驗並不一定與真實世界有關聯,此即笛卡兒的心物二元與康德區分現象與物自身造成的後果,即我們無法得知客觀真理 。然而,我以為這種後實證主義的科學哲學,是很不合人性的,以下我要針對後實證主義的兩大主張,認知框架說與經驗不真實說,來提出反駁。首先,認知框架說主張科學理論是發明的,而既然是發明的,
2、就不是本來就存在的,舉例來說,牛頓所提出的運動定律,並不是本來就存在的一種物體運動律則,而是牛頓提出的框架,來詮釋物體的運動,牛頓並沒有發現物體真實的運動律則,而事實上物體真實運動律則是什麼我們根本不可能知道。這種說法對現代人來說,是相當有說服力的,因為我們都知道從相對論與量子力學的角度來看,牛頓所說的運動律則與物體真實運動律則是有出路的,講白了就是牛頓運動定律是錯的。而在牛頓之前的物理學,像是亞里斯多德提出的物體運動律則,也曾經被人們認為是真理,但牛頓一提出新觀點後,亞里斯多德的物體運動律則也就被認為不是真實的物體運動律則了。我們在歷史上可以發現,同樣的理論被推翻的事件,不斷的重演,因此如果
3、有人宣稱相對論與量子力學是究極的物體運動律則,我們會覺得他太狂妄了;另一方面,我們也開始思考,科學家努力的觀察世界,試圖歸納出真實的物體運動律則,但卻往往得到一個不真實的理論,那他們到底做了些什麼?於是,我們索性就說,他們是在發明而不是發現。然而,我以為如果我們以更冷靜理性的心態來看科學史發展,我們應該有這樣的洞察科學家依然是在做發現、歸納出理論的工作,而非發明。只不過他們用以發現的工具更進步了 。曾經有人說月亮上面有兔子,然而人們登入月球以後,此有兔子的科學理論就被駁倒了,現在如果你要跟一個學科學的人說月亮上面有兔子這是非常重要的理論,我們不應該揚棄(費耶本德的觀點),我想是不會有太多人理你
4、的,並且,我們不會說阿姆斯壯發明了月亮上面沒兔子理論。 發明說在這個事件中,顯然不堪一擊,然而發明說也不是那麼沒價值,假如阿姆斯壯坐時光機回到 300 年前,跟人說月球上面是怎樣,大家大概就會覺得阿姆斯壯的月球理論是種發明 。 發明說用在其他科學理論上,也是一樣的情況,大部份的人之所以會相信發明說,其實是因為他們不曉得科學家擁有的工具,一旦他們清楚了解科學家所用的工具,他們就不會再說科學理論是科學家的發明了。行文至此,我想我已經明確有力的反駁了發明說 ,然而我也知道有人會提出更尖銳的問題牛頓比亞里斯多德多了什麼工具?牛頓比當代其他人又多了什麼工具?這是一個有建設性的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以
5、下我就要回答這個問題,並提出我的知識論觀點。我以為牛頓與亞里斯多德的差別,在於牛頓有了笛卡兒的座標系的概念,笛卡的座標系成為牛頓發現運動定律很重要的工具,此為其一。而牛頓所受的教育,使他具備了一些知識背景,他懂得如何使用自己的腦袋這樣工具,此為其二。有了工具的人,不一定就能發現,還需要使用工具才行,牛頓花了很多時間研究物體運動,此為其三。牛頓因為有了這三大特點,是其他當時的人所沒有的,因此牛頓發現了運動定律,而其他人並沒有發現。然而,當我們教一個學生笛卡兒的座標系,再教他們一些基本知識,然後讓他們開始花時間做觀察與歸納,大部分的學生都會跟牛頓一樣發現了運動定律,而且他們不會說自己是發明了運動定
6、律,這是顯而易見的。然而,在這個脈絡底下,我們是抄襲了牛頓發現運動定律的方法,因此,支持發明說的人,依然可以辯稱有人發明了發現運動定律的方法,例如笛卡兒發明的座標系,難道我們會說笛卡兒是發現了座標系嗎?這個問題並不是太容易回答,因為這涉及我們平常語詞的用法,我同意在日常生活語言中,我們應該說笛卡兒發明了座標系,或是愛迪生發明了電燈;然而在哲學上,我認為應該說笛卡兒發現了座標系,而愛迪生發現了製作電燈的方法,因為製作電燈的方法是本來就存在的,在愛迪生之前的任何時間點如果有人用同樣方法,也是可以做得出來,按照發現的定義認知本來就存在的真理 ,則我認為應該說愛迪生是發現。那笛卡兒呢?笛卡兒的情況稍微
7、複雜一些,但我們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思考,首先,我們現在教學生笛卡兒的座標系,他們是發明還是發現 ,顯然是發現,因為笛卡兒的座標系是本來就存在的。接下來我們可以想像在笛卡兒之前 1000 年,就有人想出了一個一樣的座標系,那笛卡兒所發明的座標系就是已經存在的了,因此,我們就可以說笛卡兒是發現了座標系。然而,這樣一來, 發明好像就沒有空間了,如果我們把發明定義為創造本來不存在的東西 ,那的確沒有人能發明什麼,但我認為如果我們把發明定義為創造出本來不知道的東西 ,那我們就可以繼續用發明這個詞,而在沒人告訴你以前,你的發現都可H 說是發明,所以在這種定義下,要說牛頓發明了運動定律,是可以被接受的。雖然
8、說照這個定義,那我們每天生活其實都不斷的在發明 ,但我認為這是很正確的,生命就是會不斷的創造出新東西,每個人的人生本來就是不停止的發明,只不過不是每個發明都會像牛頓發明運動定律一樣被人們重視。接下來我要說明我對人類認知活動的看法,使用某些工具是要學習的,同樣的,使用我們的頭腦也是需要學習的,學習使用工具與學習使用頭腦,稱為工具性認知活動;一旦習得以後,我們就可以開始用這些工具來發現真理,稱為知識性的認知活動。然而,我們一開始如何習得認知能力呢?因為我們天生其實就有一定的認知能力,我們天生的認知能力,使我們可以從事工具性與知識性的認知活動。我們利用本來的認知能力從事認知活動,會增加我們的知識,同
9、時也會使我們的認知能力提升,而我們再用提升的認知能力去從事下一個認知活動,形成一個認知活動的循環。這樣的循環可以從很大的尺度來看,也可以從很小的尺度來看。從大的尺度來看,就好像亞里斯多德用他的認知能力發現了某些物理律則,而牛頓根據這樣的律則,發現了更多的物理律則,而愛因斯坦又根據了牛頓發現的物理律則,發現了相對論。從中的尺度來看,科學家根據先前發明的儀器,去發現新的真理,而發現了新的真理後,又能製造更新的儀器,去從事發現更新的真理的活動。從小的尺度來看,就是你根據本來的文字理解能力,讀新的文本,而讀了新的文本後,你對文字理解的能力又增加了,你又再用增加之後的文字理解能力,繼續閱讀。最後,我要解
10、決認知的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問題。既然真理是人發明的,個人從事認知活動習得的,為什麼真理具有客觀性呢?這理由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去發現同樣的真理 ,例如每個人都可以像阿姆斯壯一樣去月球,然後發現月球上面沒兔子或有兔子。當然,有人會質疑每個人發現的可能會有不同,像是近視眼的人看到的世界就跟沒近視的人不一樣。然而,近視眼的人真的生存在跟我們不同的世界嗎?顯然不是,因為當近視眼的人戴上眼鏡後,就跟我們看到一樣的世界了。或者舉個更極端的例子,瞎子不能學物理學嗎?顯然是可以的,因此,瞎子或近視眼的問題,是他們的認知工具不夠好,絕非他們活在跟我們不同的世界。而真理是客觀的,因為每個人只
11、要有工具並知道方法,就可以去發現,而且就會發現一樣的真理。當然,我們可以質疑照同一套方法當然會看到同一種世界 ,瞎子之所以學物理學,是我們強加於他們的。這樣的質疑是有意義的,因為所有人都能發現一樣的真理,只能確保所發現的真理是客觀的,並不能確保所發現的真理是正確的。在這點上,我同意我們對真理的認知未必正確,但並不因此減損了認知活動客觀性的意義,因為當有人認為我們對真理有錯誤觀念時,他們可以提出他們對真理的看法,而我們照著他們的方式去做,我們如果可以看到跟他們一樣的真理,那我們自然就會改變我們本來的真理觀。真理的客觀性,人人皆可認知真理,成為人類認知活動的基石,我們是同一種人,活在同一個世界,因
12、此可以經由客觀性的檢驗活動,使我們越來越清楚真理。或許有些懷疑論者會問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是同一種人,活在同一個世界呢? ,這個問題我的答案是我們就是知道,我們天生就知道。 任何試圖反駁這一點的人,當他們在反駁時,他們無疑就是認為我們聽得懂他們講的話,因此他們其實是知道我們是同一種人的,只不過他們故意裝作不知道而已,如果你拿槍指著他們,他們的反應就會證明他們跟我們是同一種人,活在同一個世界上。 我們天生的認知能力,或者說直覺、常識、天性,用什麼詞都可以,是最為可靠的,因為那是每個人最深刻相信的,而這成為我們認識世界的開端。而任何的哲學(例如後實證主義) 如果企圖顛覆我們的天性,最終勢必不被接受。歷史上不斷有人質疑人的認知能力,但真正在過生活的時候,有誰會懷疑人的認知能力呢?因此筆者認為,任何哲學的思想或批判,如果不能真正落實在生活中,那就不必太過認真看待,當作餘興節目欣賞倒是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