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就业指导中心篇一:吉林省就业指导中心档案放在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满一年之后可以办理转正定岗吗 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篇二: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毕业生版)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毕业生版)吉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2014 年 5 月系统说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就业管理系统是吉林省教育厅开发的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填报、管理的网络信息平台。所涉填报数据是进行全省高校毕业生派遣的最终依据。所以请广大毕业生依照本手册所述方法认真填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以免耽误个人毕业派遣。毕业生需登陆(建议使用火狐或
2、IE 浏览器):/retype/zoom/7765c48b9e31433239689397?pn=3&x=0&y=0&raww=1002&rawh=435&o=png_6_0_0_148_347_623_271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208.38323353293413&md5sum=3387661a79d2370f575559bc0bd0150c&sign=3d34c94e0a&zoom=&png=0-254472&jpg=0-71882”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图 1点击网站界面左上方【用户登录】模块中【学生登录】按钮(如图 2).
3、图 2点击【学生登录】界面中【注册】按钮,进入【学生用户注册】界面(如图 3) 。图 3填写注册信息,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请注册学生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界面中【注册】 。提示学生用户注册成功(如图 4) 。点击【确定】按钮,返回学生用户注册界面,点击【关闭】返回网站首页(如图 5、 6) 。图 5图 6在【学生登录】模块中填入【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如图 7) 。图 7逐项填写“*”号项目信息,且勾选信息后“公开”项。其中,【家庭地址】项为点击选择项:“省份”直接选择对应省份;图7 中 “A”栏内可选项目较多市+县”或
4、“省+市+市” ,学生根据家庭所在地具体行政区划,在篇三:2014 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代理服务须知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介绍为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发展需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广大毕业生择业期间的后顾之忧,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广大毕业生提供就业代理服务。 就业代理服务内容包括:毕业生档案管理、户籍管理和毕业生流动党员管理,按照中心提供政府认可能接续其服务关系的人事代理机构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省人才)的规定由省人才负责完善转正、定级、定职等手续 ,享受与省人才
5、人事代理同等待遇。一、就业代理对象择业期(从毕业之日算起 3 年)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暂不准备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包括到国内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自办实体、自主创业的吉林省内或吉林省生源的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 就业代理期限就业代理期限(与择业期相同 )为三年,即档案,户籍及组织关系在我中心最多存放三年。三、就业代理服务内容1按照就业代理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依据材料为乙方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落入长春市(吉林省高等学校(来自:WwW.ZW2.CN 爱作文 网:吉林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体户口) ;2依据档案和有关材料,为报考公务员
6、、升学、政审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3就业代理满一年,根据毕业生申请,由省人才按照吉林省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可为其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档案工资核定等业务;4为乙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择业咨询、需求信息查询、推荐就业等服务;5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党员考核、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6免费参加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并免费在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发布求职信息;7在就业代理期限内,为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四、毕业生就业代理办理程序(一) 、学校集中办理:吉林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就业代理手续。(二) 、个人办理:离校后的
7、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毕业生要求参加就业代理的,需由本人到中心现场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本人到中心二楼高校毕业生就业综合服务大厅 8-9 号窗口签订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议书此协议一式二份,中心和学生本人各持一份。学生需按表格内容逐项认真填写,核实无误后到 4-5 号窗口将报到证改派至中心,然后到 10 号窗口办理交费验印手续。如需保存档案请将档案转递到中心档案室 13-14 号窗口,如需办理党组织关系材料接转请到 12 号窗口,如需落户按公安部门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到 8 号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特别提示:1、本次代理到期后,毕业生须携带就业代理协议和相关材料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8、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毕业生本人情况自愿选择办理续签或转签手续) 。就业代理期满(毕业满三年)后,如毕业生档案仍放在中心未办理迁出手续的,按照国家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本着为毕业生负责的态度,中心统一将档案转至省人才交流中心继续进行人事代理。2、毕业生与我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后,必须将协议妥善保管好。此协议为就业代理期间,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及证明的唯一凭证。3、如毕业生档案和党组织材料由学校统一送交,本人需及时与学校沟通以确保学校将本人所 有材料按期转交至我处,避免出现协议已签档案未到现象。4、就业代理期间,如毕业生将本人档案调走,需将本人的户口和党员组织材料一并迁出,同时代理协议终止。毕业生就业代理收费项目、标准按照省物价(吉省价综2012278号)文件执行,就业代理服务费:20 元/月。另:自 2010 年开始应届毕业生享受存放一年赠送一年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