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2018 年 6 月 23 日处分种类 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警告 处分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严重警告 处分当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撤销党内职务 处分当年:确定为不称职。一年 处分当年:确定为不称职;处分的第二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留党察看 二年 处分当年:确定为不称职;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党纪处分开出党籍 处分当年:确定为不称职;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警告( 6 个月) 处分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记过( 12 个月) 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 24 个月)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政纪处分开除备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依据: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16 60 号), 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 19 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 第 18 号,201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