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 嘱 核 对 及 处 理 流 程1、 医 生 下 达 医 嘱 后 , 办 公 班 按 医 嘱 处 理 原 则 : 先 临 时 、 后 长 期 ,先抄写(打 印 )后 执 行 的 原 则 处 理 嘱 。2、 将 医 嘱 治 疗 部 分 如 : 肌 肉 注 射 、 静 脉 注 射 等 , 录 入 电 脑 后 打印 输 液 卡 ( 注 射 卡 ) 后 交 给 药 疗 班 , 药 疗 班 必 须 与 办 公 班 共 同 查 对 医 嘱 后 备药 , 责 任 护 士 再 次 核 对 后 方 可 执 行 。3、 将 医 嘱 的 护 理 部 分 如 : 吸 氧 或 停 止 、 灌 肠 、 使 用 或 停
2、止 心 电监护等,写到 护 理 执 行 本 上 , 责 任 护 士 与 办 公 班 共 同 查 对 后 方 可 执 行 。4、 办 公 班 将 长 期 医 嘱 转 抄 到 治 疗 本 或 护 理 本 上 , 或 在 治 疗 本 或护 理 本 上 停止 相 应 的 医 嘱 。5、 办 公 班 电 脑 录 入 各 种 检 查 、 检 验 申 请 单 后 , 由 责 任 护 士 向 病人 告 知 留 取标 本 的 注 意 事 项 : 如 次 晨 抽 空 腹 血 , 嘱2 2:00以 后 禁 饮 食 ;留 尿 标 本 者 , 嘱次 晨 7:0 0左 右 留 尿 半 杯 , 放 到 指 定 处 标 本 栏 内 。6、 记 账 。 流 程 : 治 疗 部 分 责任护士转抄 治 疗 班 核 对 备 药 输 液 卡 核 对 执 行 签 名医生下达医嘱办公室录入 转抄(先临时后长期) 护理部分:责任护士:转抄到护理本 上核对、执行 签名 记账责任护检查单、检验申请单 士告知病 人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