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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doc

上传人:yjrm16270 文档编号:6024655 上传时间:2019-03-2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0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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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鲁建管行函2011 11 号关于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明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申报程序和要求,方便企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的审查(一)建筑业企业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说明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有关要求并确定上报后,对全部附件材料的相关复印件和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每册附件材料中有文字页的第一页加盖“ 复印件与原件核 对一致(核对人签字

2、)章” 。(二)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复印件报送省建管局,禁止企业随行。(三)省建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要求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二、申报材料的要求附件材料采用 A4 纸简单胶装,不得硬皮精装。企业同时申请多项资质时,每增加一项资质,申请表中需增加两份“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并在本表左上角的“ 资质类别”中注明每一项资质类别及等级。其中一份由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章(签字),核对人签字,另一份由省建管局填写盖章。上报省建管局材料包括:- 3 -(一)申请表两份,附件材料一套。涉及水利、交通、信息产业、铁路、民航方面的

3、,申请表四份,附件材料二套。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应保留一套申报材料存档。(二)“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 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加盖企业公章)一份。(三)电子版申请表和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附 U 盘,申请表以“ 企业名称+ 申请 表.doc”命名,基本信息表以 “企业名称.doc”命名)。三、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填报方法填报方式: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http:/)-行业发展关于转发建设部有关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的通知下载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企业信息并上报打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加盖企业公章)。四、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方法下载路径:登录山东省

4、建筑业信息网(http:/)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须知附件下载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说明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4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说明一、代表工程业绩(一)企业工程业绩不能重复计算,一个工程只能算 1 项业绩。(二)企业可将总承包工程业绩用于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提供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应的结算证明材料。(三)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项数必须分别满足,同一类别的多项工程只能算 1 项数。(四)房建工程项目外的其它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计算为总承包工程业绩,以分部分项工程作为专业工程代表业绩的,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五)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

5、发包,且中标单位为同一家企业的,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但不能超过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时限要求。(六)总承包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由该企业全部自行完成,均可计入申报企业的总承包业绩。(七)标准中要求的“近 5 年” 或“近 10 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 5 年或 10 年,如申报年度为 2005 年, “近 5 年” 的业绩年限从 2000 年 1 月 1 日算起。(八)房建业绩中涉及“单位” 、“单体”、 “单跨”、 “单项” 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九)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建跨度业绩。(十)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业绩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屋顶上的天线、水箱等构筑

6、物不能计算在内。(十一)装修装饰业绩不含幕墙工程。- 5 -(十二)网架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十三)代表工程业绩应提供能够反映申报指标的有关图纸,涉及“单位” 、“单 体 ”、“单跨” 、“单项 ”工程的应提供基础图纸。二、工程技术人员(一)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二)建造师只能在一家企业任职,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且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退休返聘人员不超过标准要求的 15%,其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也不超过标准要求的 15%。(四)人员社保证明的要求:需要提供人员缴纳社保的明细表(明细表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险种、缴费起止日期、缴

7、费单位等内容),企业申报前 1-3 个月内的任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明细表应含一级建造师。(五)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单位应是人事部门批准的单位,设区的市有关部门核发的高级职称应提供省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三、工程结算收入(一)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不包括工程施工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二)工程结算收入的计算不分专业,可按企业申报的各资质类别最高标准值考核,但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必须是本专业工程结算收入的,应按该专业工程结算收入考核。(三)资质标准中有本专业工程结算收入要求的资质类别,如公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申报单位需要提供本资质类别所要求的近三年经业主或有关机构确认的工程结算资

8、料。四、升级年限资质升级应当逐级晋升,不受年限限制。不足三年企业申请升级,要考- 6 -核企业近几年经营情况,申报材料中仍要求申报近三年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如企业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五、注册资本与净资产注册资本以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按实收资本考核;净资产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上年末净资产不达标的,应提供达标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六、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承包资质的规定建筑业企业申请增加新的资质类别,原则上只能从最低等级起申请并核定。但企业申请的专业承包序列增项资质,若是其已拥有的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所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见表 1),该项资质可按企业实际达到的等级申请并核

9、定,但不得超过其主项资质等级。表 1施工总承包资质 覆盖专业承包资质房屋建筑工程1、地基与基础工程,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3、钢结构工程,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5、高耸构筑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工程 1、桥梁工程,2、隧道工程,3、公路路面工程, 4、公路路基工程。电力工程 1、火电设备安装工程,2、送变电工程。冶炼工程 1、炉窑工程,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七、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一)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

10、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7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涉及水利方面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专业)、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堤防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专业)、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四)涉及信息产业方面的资质包括:通

11、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信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五)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八、分立企业分立后申请资质的,应与分立的新企业同时申请核定。资质审批部门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分别进行审批。九、其他(一)企业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已经在建设部网站公告并经我部数据库查询属实,但尚未颁发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或取得职业印章的,予以认可。(二)业绩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超资质业绩,不予认可:1、在未取得某项资质之前,已承接的工程;2、超出资质标准规定的规模承包之工程;3、资质设限,超出设限范围承包的工程。(三)对资质申报

12、材料必须按照本说明认真审查,材料模糊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予认可。(四)建设部审查结果公示后,未通过的企业申报陈述材料时,只能对原来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说明,不得补充新的材料,企业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申报材料未报而进行补充的,不予认可。(五)特级资质标准按新规定执行。- 8 -青建管建字201148 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建管局关于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现将山东省建管局(鲁建管行函201111 号)关于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严格按要求执行。根据通知要

13、求,现就其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注册地不在市内四区的建筑业企业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向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说明,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全部附件资料的扫描打印件和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每册附件资料中有文字的每一页上加盖“资料与原件核对一致(核对人签字)章“,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企业携带申请资料的原件及扫描打印件到青岛市行政审批大厅资质受理窗口申报资料。二、注册地为市内四区的建筑业企业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直接到青岛

14、市行政审批大厅资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17 号,咨询电话:85916552;85916557)。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的资料应当齐全,且手续完备。出现数据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字迹潦草难以辩认等情况,一律不予受理。附件资料须原件扫描,一律采用 A4 纸彩色打印,其中,人员证件须按 1:1 比例打印,并加编页码,且简单胶装,不得硬皮精装。要求签名的,不能盖个人印章。其他要求详见通知中申报材料的要求。如发现涂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并予以通报,且一年之内不予受理资质申请。 四、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进行实地核实,出具书面核实证明,并对核实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出具虚假核实证明的,将予以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 9 -五、凡无业绩核实证明的,市行政审批大厅资质受理窗口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 关于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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