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死亡与尸体现象,第一节 死亡 一、死亡的概念死亡是生命功能的丧失,即生命活动的终止。死亡学:研究死亡发生发展变化的科学法医死亡学:研究与法律有关的死亡,(一)心脏死,指原发心脏功能不可逆的终止所引起的死亡。,原因:心脏原发病变机能障碍心脏损伤电击、中毒、缺氧、麻醉,(二)呼吸死,呼吸死:又称为肺死亡,是呼吸先于心脏停止所引起的死亡。,原因:缺氧呼吸道闭塞肺部疾病呼吸中枢麻痹,(三)脑死亡,脑死亡:是包括大脑、小脑、脑干在内的脑功能不可逆的完全丧失,又称为全脑死亡。,脑死亡的诊断标准:1、昏迷和脑无反应2、瞳孔散大3、呼吸停止4、静止脑电波5、脑(包括脑干)反射消失,二、死亡的过程,(一
2、) 濒死期中枢神经系统脑干以上部位处于深度抑制状态,表现为意识模糊和丧失、各种反射减弱或迟钝,心跳减弱、血压下降、出现周期性呼吸。持续时间长短不等,从几秒到几小时。,(二) 临床死亡期,延髓处于深度抑制状态,瞳孔放大,各种反射消失。此期大脑皮层耐受缺氧的时间为5-6分钟,即为临床死亡期持续时间。,(三) 生物学死亡期的表现,此期为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不可逆的变化,功能永久停止,此后人体各器官系统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并出现不可逆变化。,假 死,人的个体生命活动处在极度微弱的状态,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征,外表看来好像人已死亡,而实际上还活着,这种状态成为假死。,四、死亡分
3、类与原因,(一)死亡分类非暴力性死亡:叫自然死亡老死:叫生理死亡或衰老死亡。 病死:病理性死亡。暴力性死亡:外因性死亡另有一种社会死亡,只根据法律执行的死刑、战争死、安乐死。,(二)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指直接引起死亡的疾病和损伤。1、损伤导致死亡2、窒息导致死亡3、失血导致死亡4、原发性休克5、中毒死,间接死因 由暴力损伤引起继发性疾病或并发症导致死亡者,暴力为间接死因创伤感染引起的脓毒败血症致死创伤引起空气或脂肪等栓塞致死创伤出血流入气管或创伤和并气胸,引起窒息死中毒引起肝、肾等器官病变,发展到功能衰竭而死,五、死亡方式,他杀死:是指被他人施加暴力导致死亡 自杀死:是指自己对自己施加暴力导致
4、死亡 意外死:由于非预料的暴力因素损害致机体死亡。包括:事故死、灾害死、自伤、自残而致死 安乐死euthanasia:为结束不治之症带给患者的痛苦而施行的一种无痛苦死亡方式。,案列讨论一:主要损伤: 1、死者双上、下肢,腰背部、臀部等部位的损伤检验,生活反应明显,均为生前伤。 2、根据死者双上、下肢、腰背部、臀部等部位的损伤形态特征,为钝器伤,分析跌、打、碰、撞可形成;左小腿中部前内侧和右小腿中部后侧的损伤表面红肿,水泡形成并伴有溃疡及渗出液,据此分析为烧伤,以上损伤为非致命伤。 3、尸体检验、病理检验、毒物检验,排除直接暴力致死和中毒死亡。 4、解剖大脑半球尚对称无畸形,无挫裂伤及出血灶,外
5、观脑组织水肿明显,探查小脑扁桃体突入枕骨大孔内,小脑扁桃体疝形成 问题:1、本案死亡原因? 2、损伤与死亡之间因果关系?,分析说明: 1、经对死者张军士双上、下肢,腰背部、臀部等部位的损伤检验,生活反应明显,均为生前伤。 2、根据死者张军士双上、下肢、腰背部、臀部等部位的损伤形态特征,为钝器伤,分析跌、打、碰、撞可形成;左小腿中部前内侧和右小腿中部后侧的损伤表面红肿,水泡形成并伴有溃疡及渗出液,据此分析为烧伤,以上损伤为非致命伤。 3、根据对死者尸体检验、病理检验、毒物检验,排除直接暴力致死和中毒死亡。,4、死者生前被钝物击伤及烧伤,损伤部位皮下淤血。烧伤造成创面水泡形成,体液渗出,水泡破裂后
6、形成创面并发感染,由于细菌毒素的作用,人体内释放出多种血管活性物质,使毛细血管扩张,血管容积增大,血液淤滞在毛细血管内,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损伤部位皮下淤血,软组织挫伤,组织坏死,可因血液和组织的分解产物被吸收,自身有毒产物吸收引起中毒,加之损伤所致疼痛,机体抵抗力下降,造成机体有效循环量减少,进入休克状态,组织灌注不足,全身组织缺血缺氧,又缺乏及时治疗,使休克状态继续加重并进入失代偿阶段。休克晚期,有效循环血量锐减,微循环障碍,全身组织灌注量明显不足,组织缺血、缺氧,致酸中毒,导致各种生命器官(肺、心、脑、肾、肝等)功能障碍。肺组织淤血,肺水肿,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进而
7、引起酸中毒。由于周围血压降低,冠状动脉血流减少,心肌缺血、缺氧,导致严重心律失常。脑组织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脑组织充血、肿胀,血浆外渗于组织间隙,进而引起脑水肿,颅内压增高。肝脏组织充血,肝细胞水肿,导致其代谢功能紊乱,进而引起肝功能衰竭。最后因全身重要脏器衰竭死亡。,结论:1、张军士由于损伤并发感染等综合因素引起机体休克导致全身重要器官衰竭死亡。2、损伤与死亡属于间接因果关系。3、排除直接暴力致死和中毒死亡。,案列讨论二:某男,45岁,交通事故致左胸壁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胫腓骨骨折,创伤性休克,经急诊救治伤情痊愈,基本恢复出院。挂床住院5个多月,突然病情恶化,诊断“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救治
8、一周后死亡。尸体解剖发现:左肺下叶有一个局限性脓肿,左胸腔化脓性胸膜炎,积脓1800毫升,支气管肺炎,感染性休克. 问题:1、引起本案的直接死因?2、最初的交通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创伤,与继发左肺局限性脓肿,左胸腔化脓性胸膜炎,支气管肺炎之间存在什么关系?3、“误诊误治”与死亡什么关系?,死因分析:感染性休克为直接死因;交通事故致左胸壁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胫腓骨骨折,创伤性休克属于根本死因;左肺下叶局限性脓肿,左胸腔化脓性胸膜炎,支气管肺炎,以及病情恶化后救治过程中医疗过失属于中介原因。因为,最初的交通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创伤较严重,并与继发左肺局限性脓肿,左胸腔化脓性胸膜炎,支气管肺炎之间存在直接(明
9、确)的因果关系,后来救治过程中误诊无治只能是没有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治,仅为期间插入的一些外在性不利因素。,第二节 尸体现象,尸体现象:人死后,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成为尸体现象。,一、早期尸体现象,24小时之内的尸体现象 包括:超生反应、肌肉松弛、尸僵、尸体痉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斑、尸冷、自溶等。,肌肉松弛,个体死亡后 ,肌肉失去神经系统的支配、张力消失,肢体变软,称为肌肉松弛。,尸冷,个体死亡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产热停止而散热不断进行,致使尸体温度逐渐下降至环境温度,或低于环境温度,称为尸冷。,影响尸冷的因素:外界环境因素:尸体本身因素:,尸斑,血液
10、循环停止,血管内血液 由于自身的重力,下沉至尸体的低下部位未受压迫处的血管内,并透过皮肤显示出的有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分期,尸斑的发展过程,(1)、坠积期,表现:坠积期尸斑,指压颜色消退。,坠积期尸斑组织学改变,(2) 、 扩散期,表现:扩散期尸斑,指压颜色不完全消退,(3)浸润期,浸润期尸体,压迫时,已不能退色,尸斑的分布,分布在尸体的低下未受压部位 (案例图示),尸斑的颜色,主要取决血红蛋白的颜色。 正常尸斑暗紫红色 一氧化碳中毒碳氧血红蛋白鲜红色 氰化物中毒高氧合血红蛋白尸斑鲜红 亚硝酸钠、氯化钾、硝基苯高铁血红蛋白深褐色,尸斑的法医学意义,1、作为死亡确证;2、估计死亡时间;3、
11、分析死亡原因;4、判断死亡时的体位;5、与皮下出血区别,尸斑与皮下出血鉴别,尸 僵,个体死亡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强直状态,称为尸僵。,尸僵的形成机制,死后ATP的不断减少以及组织脱水等是尸僵的主要原因,尸僵出现与缓解,尸僵出现与缓解:1-3小时出现,7-8小时高峰,24小时缓解。下行性:下颌关节-颈部-全身-下肢上行性:下肢-全身-颈部-下颌关节 缓解:先出现的部位先缓解,影响尸僵的因素:,尸体本身因素环境因素,角膜混浊,定义:个体死亡后角膜透明度降低,逐渐发生浑浊呈灰白色,直至最后不能透视瞳孔,称角膜浑浊 原因:死后角膜粘多糖的水和作用受阻,水分增加所致。,分度:根据时间的推
12、移,混浊逐渐加深,因此,根据角膜混浊程度,推断死亡时间。轻度:8-12小时,混浊范围不超过1/3,可透视瞳孔中度:12-24小时,混浊范围不超过2/3,可透视瞳孔重度:24-48小时,混浊范围超过2/3,不能透视瞳孔,角膜混浊,死后约10小时,角膜轻度混浊死后约15小时,角膜中度混浊。,48小时的尸体,角膜重度混浊,皮革样化(局部干燥),个体死亡后水分从皮肤较薄部位迅速蒸发,局部干燥变硬,呈黄褐色或深褐色,称为皮革样化或局部干燥。,分型,自发性皮革样化 生前损伤性皮革样化 死后损伤性皮革样化,生前表皮剥脱皮革样化,第四节 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 干尸 石蜡,1.有一女性尸体,腰背区出现片暗红色斑,指压稍褪色,家属称其被丈夫打死。如何检查取该部位,主要发现可能是什么?并论述其依据。,1、皮肤结构正常2、切开局部皮肤无凝血块3、皮下及皮内未见出血4、镜检血管外无红细胞 依据:该表现符合尸斑形成表现,思考与练习题,1 什么是传统的死亡概念?现代科学的死亡概念是什么? 2 死亡过程如何?各期的主要征象是什么? 3 死亡是如何确定的?如何鉴别真死与假死? 4 何谓尸体现象? 5 尸斑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有何法医学意义? 6 如何分析死亡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