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2008-2010 年度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商务部2008 年 5 月2一、总说明(一)我国地域广阔,疫病、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等频繁发生,这些因素直接引发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异常波动,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情况,是进行市场调控,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及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等职能,制定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二)本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三)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监测系统建
2、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四)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样本企业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所推荐企业需在当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五)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监测指标,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分析及预测预警工作。(六)如生活必需品市场发生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起大落等异常情况,监测样本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商务部报告。(七)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报送的数据3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二、报表目录(一)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基本
3、情况表(企业 1表);(二)超市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零售 1 表);(三)农贸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零售 2 表);(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批发 1表);(五)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月报表(批发 2表)。三、填报单位企业 1 表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填报,零售 1 表由超市填报,零售 2 表由农贸市场填报,批发 1 表和批发 2 表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填报。四、报送方法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监测样本企业原则上通过互联网报送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登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点击“ 添加企业用户” ,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编码,商务主管部门为企业设定登录密码,填报相关信
4、息,并将企业编码和登录密码告知监测样本企业。监测样本企业登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点击4“数据报送 ”,按系统 提示填报数据。不具备互联网报送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上报数据。受报单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传真:010-85093844。五、报送时间(一)企业 1 表:企业首次注册时填报,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更新。(二)零售 1 表、零售 2 表、批发 1 表:常态情况下,监测样本企业于每周一上午 10:00 前报送上周五的价格和销售情况。 “黄金周” 期间及市 场发生重大异常波 动时,启动日报制度,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 10:00 前填报前一日市场情况。(三)批发 2
5、 表: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月 5 日前报送上月市场情况。六、报表格式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基本情况表5表 号:企业 1 表制表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 号有效期至:2010 年 7 月20 年法人单位名称法人单位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所在地区法人代表企业地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手 机传 真电子邮件企业简介超市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表 号:零售 1 表6制表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 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 号有效期至:2010 年 7 月序号 商品名称 零售价格 (元/ 公斤升) 零售额(元)1 粮食 2 其中:小包装大米3 小包装面粉4 桶装
6、食用油 5 其中:豆油6 花生油7 菜籽油8 调和油9 猪肉 10 其中:精瘦肉11 五花肉12 白条鸡13 鸡蛋14 牛奶15 食盐16 白砂糖填报人: 电话: 报出日期:注: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调和油和牛奶的价格单位为元/升。农贸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表 号:零售 2 表制表机关:商务部7批准机关:国家 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 号有效期至:2010 年 7 月序号 商品名称 零售价格 (元 /公斤)1 精瘦肉2 五花肉3 白条鸡4 鸡蛋5 圆白菜6 油菜7 芹菜8 生菜9 大白菜10 白萝卜11 土豆12 洋葱13 蒜头14 生姜15 西红柿16 黄瓜17 茄子18 辣椒1
7、9 青椒20 豆角21 冬瓜22 苦瓜填报人: 电话: 报出日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表 号:批发 1 表8制表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 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 号有效期至:2010 年 7 月序号 商品名称 批发价格(元/ 公斤) 批发交易量 (公斤)1 粮食 2 其中:粳米3 籼米4 面粉5 食用油 6 其中:散装豆油7 散装花生油8 散装菜籽油9 鲜猪肉10 鲜牛肉11 鲜羊肉12 白条鸡13 活鸡14 鸡蛋15 蔬菜 16 其中:圆白菜17 油菜 18 芹菜19 生菜20 大白菜21 白萝卜22 土豆23 洋葱24 蒜头25 生姜926 西红柿27 黄瓜2
8、8 茄子29 辣椒30 青椒31 豆角32 冬瓜33 苦瓜34 水产品 35 其中:鲤鱼36 鲢鱼37 草鱼38 鲫鱼39 大带鱼40 小带鱼41 大黄花鱼42 小黄花鱼43 水果 44 其中:苹果45 香蕉46 葡萄47 菠萝48 鸭梨49 西瓜填报人: 电话: 报出日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月报表表 号:批发 2 表制表机关:商务部批准机关:国家 统计局10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 号有效期至:2010 年 7 月报表日期:20 年 月序号 商品名称 批发交易量(吨) 库存量(吨)1 粮食2 其中:大米3 面粉4 食用油5 其中:豆油6 花生油7 菜籽油8 调和油9 猪肉10
9、 牛肉11 羊肉12 鸡肉13 鸡蛋14 蔬菜15 水果16 水产品填报人: 电话: 报出日期:七、监测商品范围(一)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及其成品粮。(二)大米:包括籼米、粳米和糯米。11(三)粳米:指以粳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四)籼米:指以籼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五)面粉:指以小麦为原料制成的食用粉。(六)小包装大米:规格不超过 10 公斤/袋。(七)小包装面粉:规格不超过 10 公斤/袋。(八)食用油:指以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九)豆油:大豆经直接压榨或浸出工艺制取的油。(十)菜籽油:油菜籽经直接压榨或浸出工艺制取的油。(十一)花生油:花生经直接压榨
10、或浸出工艺制取的油。(十二)调和油: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油根据一定比例调配而成的油。(十三)桶装食用油:规格不超过 5 升/桶。(十四)猪肉:鲜、冻猪肉。不包括头、蹄、内脏及猪肉制品(指用猪肉做的酱肉、熟肉、咸肉、腊肉、烤肉、风肉、火腿以及各种香腊肠、肉松和肉干等,下同)。(十五)鲜猪肉:新鲜的白条猪肉,指将宰后的整只猪胴体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的猪肉。(十六)牛肉:鲜、冻牛肉。不包括头、蹄、内脏及牛肉制品。(十七)鲜牛肉:新鲜的分割牛肉。12(十八)羊肉:鲜、冻羊肉。不包括头、蹄、内脏及羊肉制品。(十九)鲜羊肉:新鲜的胴体羊肉。(二十)鸡肉:鲜、冻鸡肉。不包括活鸡及鸡肉制品。(二
11、十一)白条鸡:褪毛、开膛后未经分割的各种鲜、冻鸡。不包括鸡翅、鸡腿、鸡胸等分割鸡肉,也不包括鸡肉制品。(二十二)鸡蛋:报送价格时,特指规模化养鸡场生产的普通鸡蛋。报送零售额、批发交易量和库存量时,指各类鸡蛋。(二十三)蔬菜:各种鲜嫩蔬菜。不包括干菜、酱腌菜等。(二十四)圆白菜:又称甘蓝、卷心菜、包菜或洋白菜。(二十五)油菜:指白菜型油菜,又称小油菜或油白菜。(二十六)大白菜:又称结球白菜、白菜或黄芽菜。(二十七)辣椒:又称番椒、秦椒、海椒、辣茄或辣子。不包括干辣椒。(二十八)青椒:又称甜椒、灯笼椒、柿子椒或菜椒。(二十九)豆角:又称四季豆、梅豆、菜豆或芸豆。非指豇豆。(三十)水产品:鲜的、冷冻
12、的和干的各种海水产的鱼、虾、海参、海带和其他海水产品,以及淡水产的鱼、虾和其他淡水产品。不包括水产罐头。(三十一)水果:各种新鲜瓜果。不包括干果、蜜饯果脯等。13(三十二)牛奶:普通包装,规格不超过 2 升/袋(盒、桶)。(三十三)白砂糖:规格不超过 500 克/袋,包括精制、优级、一级和二级白砂糖。(三十四)食盐:规格不超过 1000 克/袋,包括供人食用的海盐、湖盐、井盐、矿盐以及添加各种微量元素的食用盐。八、计算方法(一)价格:由监测样本企业在自己所经营商品范围内确定一个或几个品种作为价格监测对象,所选品种必须是本企业销售量较大、有稳定供货渠道、能长期经营、大众化品牌的商品,在较长时间内
13、监测品种要保持稳定。例如:某企业经营 a、b、c、d、e 五种大米,但只有 b、c、d 三种大米符合上述条件,该企业应选择这三种大米作为监测对象,采取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该商品价格,即上例中的大米平均价格为b、c、d 三种大米价格的算术平均数。(二)零售额:指某一时期内某种商品的零售总额,不限于作为价格监测对象的品种。如上例中的大米零售额为a、b、c、d、e 五种大米的零售总额,而非 b、c、d 三种大米的零售额。(三)批发交易量:指某一时期内某种商品的批发交易总量,不限于作为价格监测对象的品种。如上例中的大米批发交易量为 a、b、c、d、e 五种大米的批发交易总量,而非b、c、d 三种大米的交易量。14(四)库存量:指某种商品的月末库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