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食品安全法,创建文明知行食堂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国都在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打造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放心食品。其中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有以下几条: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为了积极响应省教育厅号召,打造文明健康知行食堂,院后勤食堂信息监管小组特此举办“食品安全法知识讲座” 。期待您的参与。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后勤保障处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