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对秦译法华经的判释杨惠南佛学研究中心学报 第二期1997.07 出版天台宗智 大师 (538-597)的判教思想,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对於姚秦鸠摩罗什(401 年抵长安)所译妙法莲华经(下文简称秦译法华经) 的判释,另一则是他那有名的五时八教判。二者原本不可分割讨论,但是由於五时八教判所牵涉的内容既深且广,不是短短一篇论文所能叙述清楚,因此本文所要解析的范围,限定在第一部分。至於更重要的五时八教判,只有另文讨论了。一、智 对秦译法华经的科判法华经被天台宗人视为最重要的经典,天台宗人对它的看法,自然成了我们所应该探讨的对象。 唐智升, 开元释教录卷14,曾说:法华经前後六译,三存三缺。 (注 1
2、) 智升所说的六译是: (1) 吴支强良接译, 法华三昧经 (六卷 );(2) 西晋竺法护译,萨芸芬陀利经 (六卷 );(3) 西晋竺法护译, (方等 ) 正法华经 (十卷 ); (4) 东晋支道根译,方等法华经 (五卷 );(5) 姚秦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 (七卷或八卷 );(6) 隋 ( 那 ) 崛多、 (达摩 ) 笈多合译, (添品 ) 妙法莲华经 (七卷 )。 (注 2) 其中,(3)、(5)、 (6) 存,而 (1)、(2)、(4) 则已经散佚; 这即是智升所谓的三存三缺。注 1:引见大正藏卷 55,页 629 上。注 2:详见开元释教录卷 11;大正藏卷 55,页 591中-下。
3、又见同书,卷 14;大正藏卷 55,页 628下- 629 上。2 页事实上,目前我们所能找到的法华经译本,除了智升所说的三存之外,还有一部:一卷本失译者名的萨昙分陀利经。(注 3)在这些不同的法华经译本当中,天台宗所采用的是第(5)姚秦鸠摩罗什所译七卷或八卷本的妙法莲华经。该经共有二十八品,(注 4)注 3: 该经目前收录在大正藏卷 9,很可能即是智升所说三缺中的西晋竺法护译萨芸芬陀利经的一部分。因为智升曾说: (该经 ) 是异出法华宝塔、天授二品各少分。又说:僧佑录云:安公录中失译经。今附西晋录拾遗编入。 (详见开元释教录卷 11;大正藏卷 55,页 591 中。)注 4: 参见大正藏 (
4、卷 9) 目次,页 1-2。 在这二十八品当中,第十二提婆达多品,古来即传说是原经所无,後来才加入的。 例如,智升开元释教录卷 11,即说:此 (鸠摩罗什译 ) 妙法莲华经第五卷初提婆达多品,萧齐武帝时,外国三藏达摩菩提,共杨都僧正法献,於瓦官寺译。其经梵本是法献於于阗将来。 (引见大正藏卷 55,页591。 ) 这意味著提婆达多品,并不是鸠摩罗什原译本所有,而是达摩菩提和法献译成之後,再加进去的。另外,智 , 法华文句卷 8 下,曾说:宝唱经目云:法华凡有四译,两存两没。昙摩罗刹,此言法护,西晋长安译,名正法华。. 鸠摩罗什,此翻童寿,是龟兹国人。以伪秦弘始五年 (403 年 ) 四月二十三
5、日, 於长安逍遥园译大品 (般若经 ) 竟。 至八年夏,於草堂寺译此妙法莲(华经 ) 。 当时二十八品,长安宫人请此 (提婆达多 ) 品淹留在内,江东所传,止得二十七品。 梁有满法师. 仍以此品安 (劝 ) 持品之前。 彼自私安,未闻天下。陈有南岳禅师,次此品在 (见 ) 宝塔 (品 ) 之後。 晚以正法华 (经 ) 勘之,甚相应。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114 下 -115 上。) 而唐湛然,法华文句记卷 8-4, 也说:诸新旧章,皆云 (鸠摩罗 ) 什译元无此 (提婆达多 ) 品。并准齐、宋录 (指经录 ) 云:上定林寺释法献,於于阗国,得其梵本。瓦官寺沙门释法意,齐永明八年 (490
6、 年 ) 十二月译讫,仍自别行。至梁初 (502年 ),有满法师. 乃以此品置 (劝 ) 持品前, 亦未行天下。至梁末 (555 年 ),有西天竺国沙门拘罗那陀,此云真谛,重译此品,置 (见 )对於这二十八品,智 曾作了这样的科判:(注 5)天台智者(即智 )分文为三:初品为序;方便品讫分别功德十九行偈,凡十五品半,名正;从偈後尽经,凡十一品半,名流通。(注 6)智 的意思是:七卷(八卷) 二十八品的妙法莲华经,可以分成三 (部 ) 分: (注 7)(1) 第一品初品 (原名序品 ),是序分;(2) 从第二品方便品,到第十七品分别功德品的前十九行 (首 ) 偈颂,(注 8) 共十五品半,是正宗
7、分; (3)从十九行 (首 ) 偈颂之後,到全经最後,则是流通分。宝塔 (品 ) 後。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312 中-下。)足见提婆达多品,确实是鸠摩罗什原译本所无,乃後人所加入者。注 5: 科判或科文,是将一部佛经, 分成 (所谓判) 不同的段落 (所谓科 ),并标以扼要之标题,以利於注释的一种方法。虽然是同一部经,不同的宗派、不同的佛教哲学家,往往会有完全不同的科判。但是,一般说来,大都把一部佛经判为三 (部 ) 分:(1) 序分,亦即全经导论的部分。 (2) 正宗分,亦即全经的主体部分;称为正宗,显然是由於它含有全经的中心思想。通常正宗分又会细分成几个部分。(3) 流通分,亦即全
8、经的结尾部分;称为流通,乃因它具有令该经流传通行的推广作用。注 6: 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1-上;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2上。注 7: 下面有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等三分, 请参见注 5。注 8: 偈颂 (gatha), 是四句一首的诗歌。 妙法莲华经 (卷 5)分别功德品中,一开头是散文体的长行 (字句较偈颂为长, 故称长行 ),紧接著是十九首 (行 ) 诗歌体的偈颂,然後又是散文体的长行,再来则是十九首半偈颂,接著又是长行,最後也是十九首半的偈颂。智所谓前十九行偈,指的即是最起先的十九首偈颂:从第一首的佛说希有法, 昔所未曾闻. , 到第十九首的. 一切具善根,以助无上心为止。 (详见大正
9、藏卷 9,页 44 中 -46 中。)4 页以上的科判,乃一般性质的科判,看不出智 或整个天台宗的特色。因此,智 把全经判为这三部分之後,紧接著又说:又一时分为三:从序至安乐行十四品,约开权显实; 从踊出讫经十四品,约本开权显实。 本、各 (有 )序、正、流通。初品为序,方便至授学无学人记品为正,法师讫安乐行为流通。踊出讫弥勒已问斯事,佛今答之半品,名序;从佛告阿逸多下,讫分别功德品偈,名为正;此後尽经,为流通。(注 9)首先, 智 把整部 (妙 ) 法 (莲 ) 华经判为两大部分:(1)约迹开权显实,即第一序品一直到第十四品安乐行品结束;(2)约本开权显实,从第十五品从地踊出品一直到最後第二
10、十八品普贤菩萨劝发品,共十四品。其中,智 用到了两个重要的概念本与迹 (迹 );我们将在稍後再做说明。在这两大部分当中,每一部分都又细分为序分、正宗分和流通分等三分。例如,在第一部分约开权显实当中,第一品序品是序分;第二方便品到第九授学无学人记品为正宗分;第十法师品到第十四安乐行品,则是流通分。而在第二部分约本开权显实当中,从第十五从地踊出品开头,到(弥勒) 已问斯事,佛今答 (之,汝等自当因是得闻 ) (注 10) 这几句经文为止,是序品;紧接著佛告阿逸多 (原文是:尔时释迦牟尼佛告弥勒菩萨 ) 这句经文开始, 到分别功德品的前十九首偈颂为止,是正宗分;最後,从分别功德品前十九首偈颂之後的长
11、行(注 11)开始,到全经结束为止,是流通分。现在,让我们以下面的图表,说明智 对於秦译法华经的科判:注 9: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1- 上; 引见大正藏卷 34, 页 2上。注 10: 这两句经文和下文所提到的另一句经文,请见大正藏卷 9,页 41 上。注 10: 参见注 8。5 页序分1.序品 迹门序分 2.方便品 3.譬喻品 4.信解品 5.药草喻品 迹门正宗分 6.授记品 迹门 7.化城喻品 8.五百弟子受记品 正宗分 9.授学无学人记品 10.法师品 11.见宝塔品 12.提婆达多品 迹门流通分 13.劝持品 14.安乐行品 15.从地踊出品 (1)以问斯事因是得闻前 本门序分 (2)以
12、问斯事因是得闻後 16.如来寿量品 本门正宗分 17.分别功德品 (1)前十九行(首)偈 (2)十九行(首)偈後 18.随喜功德品 本门 19.法师功德品 20.常不轻菩萨品 21.如来神力品 22.嘱累品 流通分 23.药王菩萨本事品 本门流通分 24.妙音菩萨品 25.观世音菩萨普门品 26.陀罗尼品 27.妙庄严本事品 28.普贤菩萨劝发品 6 页二、本门与门的判释在智 的科判当中,用到了两个重要的概念:一是约本开权显实,另一则是约迹开权显实。而在这两个概念当中,本与迹是最首要的,其次才是开权显实。本,是根本的意思,因此也是最首要的;而迹则是由本所衍生出来、权现 (权宜变现)出来的事理,
13、因此是次要的。 然而,次要的、衍生的、权现的迹,往往蕴含著根本的、首要的本。只要把迹中蕴含著的本,开发出来,真实的本即会显现。这即是开权 (迹)显实 (本 ) 。就这个意义来说,迹也是重要的;没有它,就无法由它而推溯到本。所以,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1- 上,说:若应机设教,教有权实、深浅不同,须置指存月,亡迹寻本。故肇师云: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注 12)然而,什麽是本? 什麽是迹呢? 粗略地说,法华经所说的道理是本,其他经典所说的道理则是迹。但是,如果更加精细地说,法华经又可细分为本和迹两部分:安乐行品以前是本,安乐行品以後是迹;这即是前面所说的科判,不再赘言。事实上,本与迹还有更 富
14、的意涵。智 , (妙) 法(莲 ) 华 (经 ) 玄义卷 7- 上,曾对本与迹, 做了六种不同的说明:本者,理本,即是实相一究竟道。者,除诸法实相,余种种皆名为。又理之与事,皆名为本;说理说事,皆名教也。又理事之教,皆名为本,禀教修行名为。如人依处则有行,寻得处也。又行能证体,体为本;依体起用,用为。又实得体用名为本,权施体用名为。又今日所显者为本,先来已说者为。六、约今已论本者,前来诸教已说事实乃至权实者, 皆是迹也。今经 (法华经 ) 所说久远事理乃至权实注 12: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2中。7 页者,皆名为本。非今所明久远之本,无以垂於已说之。非已说 迹,岂显今本? 本迹虽殊,不思议
15、一也。引文中说到了六对有关本与迹的不同意义;它们是:(1)理与事相对,理为本,事为迹;(2) 理事与言教相对,理、事二者为本,诠说理与事的言教为迹;(3) 言教与实行相对,诠说理事的言教为,依言教而实行是本;(4) 体与用相对,理体是本,事用为迹;(5)(真 ) 实与权 (巧 ) 相对,真实证得体与用是本,将所证得之体、用善加应用以度众生为;(6) 今 (现在 ) 与已 (往昔 ) 相对,现在所说之法华经的道理为本,往昔所说之佛经 (例如华严经、阿含经乃至方等经等 ) 的道理为。 依照这六对有关本与迹的解释,本的意思不外:事物的真实本质理体;语言文字所诠说的道理或事物;依教奉行的宗教实践工夫;
16、以及法华经中所说的真实道理。而所谓迹的意思不外:真实理体所权现的事用;佛菩萨们的教说;以及法华经之外的其他经典所宣说的道理。也许,我们可以用下面的图表,来说明这六对意义之间的关系:理本 理事本事迹 教本言教迹 体本 行迹 实本用迹 不思议一权迹注 13: 引见前书,卷 33,页 764 中 - 下。8 页在这六对本与迹的意涵之中, 第 (6) 对是最重要的;其他五对其实都是第 (6) 对的展开或更详细的说明而已。第 (6) 对是今与已 (昔 ) 相对, 亦即:现今正在宣说的法华经才是本,往昔已经说过的其他经典则是迹。原来,古来即有一种传说:法华经是释迦牟尼佛晚年所宣说的一部经典,在宣说这部经典
17、之前,释迦已宣说过华严、阿含、般若等经典。在宣说华严乃至般若等经典时,为了照顾一些聪明才智低劣、悟性较差的弟子,因此释迦不敢把他内心最真实、最根本的意思说出来,只能权巧地宣说一些次要的道理。但是,到了晚年,由於弟子们已经有了长久的陶冶、熏习,因此,释迦开始把他内心最根本、最真实的道理宣说出来;所宣说出来的,即是法华经。即使是经过了华严乃至般若等经的陶冶、熏习,释迦的弟子们并不是个个能够接受真实的、根本的道理。事实上,依照法华经方便品的说法,释迦宣说法华经时,也并不如想像中的如意、顺畅。法华经最重要的道理之一即是一 (佛 )乘 (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人皆可成佛 ),当释迦开始宣说这一道理时,许
18、多声闻弟子仍然无法接受,以致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五千人等,即从座起,礼佛而退的尴尬情形发生。 (注14)为了把宣说法华经的负作用减到最低,释迦不但把法华经放在晚年宣说,而且还采取了迂回、巧妙的方式进行。首先,释迦先以一些通俗的譬喻,说明众生皆可成佛的一 (佛 ) 乘思想; 这即是方便品、譬喻品、信解品、药草喻品、化城喻品等各品的内容。而在这几品的说明当中,释迦还穿插地叙述阿佛、阿弥陀佛,乃至释迦佛自己过去世的修行因缘,并为弟子们一一授记,预言他们未来也会和这些佛陀一样地成佛。这即是授注 14: 详见妙法莲华经 (卷 1) 方便品;大正藏卷 9,页7 上。注 15: 授记是一种说法的方
19、式,预言弟子们未来所将成就的道果。例如,授记品中,释迦曾为大弟子迦叶尊者授记:我此弟子摩诃迦叶,於最後9 页记品、 化城喻品、五百弟子受记品、授学无学人记品的内容。以上这几品,构成了法华经迹门的中心部分。 迹门当中,还有被判入流通分的安乐行品,也是天台宗所特别重视的一品。历代天台宗高僧,往往以念诵安乐行品为修行的重要方法之一,(注 16) 也往往依照这一品经而建立起一些修行的法门。事实上,天台宗的四安乐行、法华三昧等修行法门,都和安乐行品有关。(注 17)身,得成为佛,名曰光明如来。 (引见大正藏卷 9,页 20 中 - 下。)注 16: 天台宗重视念诵法华经,特别是念诵法华经安乐行品;这可能
20、是因为同属门的法师品,强调受持、读、诵、解说、书写, 甚至 (听 ) 闻法华经之经句的关系。法师品说:又如来灭度之後,若有人闻妙法华经乃至一偈一句,一念随喜者,我 (释迦 )亦与授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又说:若复有人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妙法华经乃至一偈. 是诸人等,於未来世,当得作佛。 (引见大正藏卷 9,页 30,下。 )在这几种和法华经有关的宗教修行当中,能够实行受持、读、诵、解说、书写等前五种的佛门弟子,被天台宗人尊称为五种法师;例如,妙法莲华经文句卷 8- 上,即曾把法师品的五种法师, 拿来和龙树大 (智度 ) 论中的六种法师做比较:释法师品:此品五种法师:一、受持;二、读;三、诵
21、;四、解说;五、书写。大论明六种法师:信力故受;念力故持;看文为读;不忘为诵;宣传为说; 圣人经书难解,须解释。 六种法师,今 (法华 )经合受、持为一,合解、说为一;开读诵为二,足书写为五。 (引见大正藏卷 34,页 107 下 -108 上。)注 17: 例如, 天台宗的四安乐行,即是依安乐行品而建立的修行法门。 (参见慧思,法华经安乐行义;大正藏卷 46,页 697 下 - 702 下。 ) 又见智 ,妙法莲华经文句 ( 卷 8- 下 ) 释安乐行品; 大正藏卷 34, 页118,下 -119 上。)10 页这些品之所以被判为迹门,那是因为它们没有把释迦最想说、最根本、最真实的道理说出来
22、。释迦最想说、最根本、最真实的道理是什麽呢?是本门中的道理。本门的主体本门正宗分,合起来只有两品: (从 ) 地踊 (出 ) 品的後半品、 (如来 ) 寿量品的全部,以及分别功德品的前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寿量品。地踊品的前半是本门的序分,说到释迦灭度之後,将有六万恒河沙等菩萨摩诃萨,一一菩萨各有六万恒河沙眷属. 护持、读、诵、广说此 (法华 ) 经。 当释迦说完这几句话之後,娑婆世界三千大千国土皆震裂,而於其中有无量千万亿菩萨摩诃萨同时踊出。(注 18) 而在地踊品的後半品,亦即本门正宗分的开头,释迦解释说:是诸大菩萨摩诃萨,无量无数阿僧只从地踊出我於是娑婆世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教化示
23、导是诸菩萨。(注 19)然而, 依照一般的了解, 释迦成佛 (二十九或三十九岁 )到宣说法华经 (七十二、三岁 ) 时, 不过短短的三、四十年,怎麽可能度化那麽多菩萨呢? 为了回答这一疑问,释迦首先以散文体的长行,说出了惊人的秘密:我 (释迦 ) 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 自从是来,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说法教化。如是我成佛已来,甚大久远,寿命无量阿僧只劫,常住不灭。紧接著,释迦又以诗歌体的偈颂,重复地宣说这一秘密:为度众生故,方便现涅盘;而实不灭度,常住此说法。众生见劫尽,大火所烧时,我此土安隐,天人常充满。(注 20)以上寿量品的这些说法,即是天台宗所谓的本门道理。它们可以归纳成为
24、下面的几个重点:(1) 释迦牟尼佛并不是今生今世才成佛;事实上,他早在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以前,就已成注 18: 引见大正藏卷 9,页 39下- 40 上。注 19: 引见前书,页 41上-中。注 20: 皆见前书,页 42中- 43 下。注 21: 那由他 (nayuta) 和阿僧只 (asajkhya),都是印度极大的数目单位, 比中国的亿、兆等还要大得多。 而劫 (劫波,kalpa),则是印度极长的时间单位。传说大梵天的一白昼,即是一劫,相当人间的四十三亿二千万11 页佛。(2) 成佛之後的释迦牟尼,是常住不灭的,亦即永恒不死的。(3) 不但释迦本身不会死亡,他所居住的国土,(注 2
25、2) 也不会被劫末之火所毁坏。(4) 释迦永恒不死,而他的死亡涅盘 (灭度 ),是为了救度众生的一种方便 (示 ) 现。(注 23)本门流通分当中,(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是有名的一品;在中国地区,它的流行程度以及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正宗分当中的各品。品中描写观世音菩萨,以三十四应身寻声救苦的事迹。(注 24) 另外,药王菩萨本事品赞叹药王菩萨燃臂供佛的情形,(注 25) 中国佛教徒流行燃指供佛,可能受到这一品经的影响。前面说过,智 曾以六种相对的意义,说明本与迹之间的关系。 用在目前的科判上面,在这六对意义当中,第 (1)、(4)、(5)、 (6) 四对,意即理事、体用、权实和今已四对,最为接近这
26、一科判的本意。有了释迦早已成佛、常住不灭等本门真实道理之主体,才有权说各种譬喻乃至为菩萨和弟子们授记的门之事用。而且,有了现今所说之本门道理,才有已说之门事用。年。依照印度的传说,世界在劫末时,会有水灾、火灾等灾难。注 22: 依照天台宗的说法,释迦表面上住在我们所熟知的这个世界( 娑婆世界 ),但实际上他却居住在常寂光净土当中。然而,常寂光净土并不离娑婆世界,事实上,它就是娑婆世界。也就是说,同一个世界,在未成佛的凡夫看来,即是有烦恼的娑婆世界;但在解脱的释迦佛看来,则是清净无染的常寂光净土。注 23:法华经 (卷 5) 如来寿量品, 曾说明永恒不死的释迦,为什麽示现死亡的原因:若佛久住於世
27、,薄德之人,不种善根,贫穷下贱,贪著五欲,入於忆想妄见网中。若见如来常在不灭,便起 恣,而怀厌怠,不能生难遭之想、恭敬之心。是故如来虽不实灭,而言灭度。 (引见大正藏卷9,页 42 下 - 43 上。)注 24: 详见大正藏卷 9,页 56下- 58中。注 25: 详见前书,页 53上- 55 上。12 页三、智 对妙法莲华经一名的判释其次,让我们来看看,天台宗人如何诠释法华经的经名?事实上,智 整部妙法莲华经玄义,共十卷(每卷又分上、下两部分),主要目的即在解释妙法莲华经这五个字。原来,秦译法华经的全名是妙法莲华经;而它的梵文名字则是: Sad-dharma-punda-rika-sutra
28、 。其中,sad 一词,有实在、实有、存有、真实等意思,也有良好、正确、美妙等意思。(注 26)dharma 译为法,那是真理的意思。而 puunarika,意译为莲华或音译为芬陀利、分陀利、芬荼利迦等。它固然是莲花的意思,但特别是指白色的莲花。(注 27) 最後的 sutra,则译为经;那是丝线的意思。佛经就像丝线一样,可以串连释迦所说的道理;因此,释迦所说的道理就称为 (佛 )注 26: Cf.Sir Monier Monier-Williams, “A Sanskrit-EnglishDictionary“,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1960,p.113
29、4b.注 27: Ibid.,p.631,c. 另外,唐一行,大 卢遮那成佛经疏卷 15, 曾说到印度多种莲华的名字:西方莲花有多种:一者、钵头摩。 原注:复有二种:一者、赤色,即此间 (中国) 莲华也;二者、白色,今此间有白莲是也,非芬陀利。 优钵罗。 原注:亦有赤、白二色;又有不赤不白者,形似泥卢钵罗。 俱勿头。 原注: 有赤及青二种。又云俱勿头,是莲花青色者。 泥卢钵罗。 原注:此华从牛粪种生,极香,是文殊所执者。目如青莲华,亦是此也。 分荼利迦。 原注:花可有百叶,叶叶相承,圆整可爱。最外叶极白,渐向内,色渐微黄。乃至最在内者,与萼色相近也。此花极香也。昔琉璃王害释女时,大迦叶於阿耨达
30、池,取此花,裹八功德水洒之,诸女身心得安乐,命终生天。因是投花於池,遂成种,至今犹有之。花大可爱;径一尺余,尤可爱也。此法花 (即法华经 ) 所引申者是。 (引见大正藏卷 39,页 734 上。 ) 在这众多的莲花当中,分荼利迦是最大、最香的一种,白色微黄。传说是由释迦佛的大弟子大叶迦,从雪山 (喜马拉雅山 ) 的阿耨达池,带来印度平地栽种的。13 页经。(一)本门十妙与门十妙的判释法华经的名字出现妙法 (saddharma)一词,它的原始意义是美妙的真理(详前)。但在佛典当中,法字有时又作一切存在於宇宙中的事物;例如,诸法无我一句中的法,即指一切事物。智 法华玄义对於法这一词,即是以一切事物
31、来了解。智 依据他的师父南岳慧思的分类,把一切宇宙中的事物法,分成三种:佛法、众生法和心法。(注 28) 并由这三种法, 进而开展出十 (法 ) 界、百界、百界千如乃至三千法、一念三千等繁琐的道理出来。有关这些,只有另文说明了。其次,智 对妙字的解释,首先将妙字分成相待妙和绝待妙两种。相待妙,是指相对於迹 (粗)的那种妙;因此,又名待 (粗) 妙。就以释迦所宣说的教理而言,有教,也有妙教。教,有时又名半字教、无常教或小 (乘) 教;相反地,妙教,有时又名满字教、常住教或大 (乘) 教。例如,释迦早年在鹿野苑宣说四阿含经,相对於晚年所宣说的法华经来说, 四阿含经是半字教、无常教、小 (乘 ) 教
32、,因此也是教;相反地,相对於四阿含经来说,法华经则是满字教、常住教、大 (乘 ) 教,因此也是妙教。 所以,法华玄义卷 2- 上,说:今待妙 (即相待妙 ) 者,待半字为, 明满字为妙。亦是常无常、大小相待为妙也。又说:众经皆共以鹿苑为半、为小、为;待此明满、大、妙。 今法华明,昔於波罗奈转四谛法轮、五众之生灭,今复转最妙无上之法轮。此亦待鹿苑为,法华为妙。(注 29)注 28: 值得注意的是,智 (或慧思)所谓的佛法,不是指佛所宣说的道理;而是指诸佛及其相关的一切事物。注 29: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696 中。 引文中的波罗奈 (波罗奈斯,Varanasi),14 页相待妙并不是真正的
33、妙;真正的妙是绝待妙。绝待,断绝相对待的意思;因此,那是绝对的、最高的、最真实的妙。而绝待妙,指的正是宇宙最高的理体法界。(注 30) 一切事物都由法界所生,因此,不可能超出法界,法界之外没有任何事物存在。法界既然是绝对的、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与之相比拟,那麽,法界之妙必定属於绝待妙,而不是相待妙了。所以,法华玄义卷 2- 上,说:如来法界故,出法界外,无复有法可相形比,待谁为? 形谁得妙? 无所可待,亦无所绝。不知何名,强言为绝。(注 31)前面说过,智 曾以本、迹,来分判传说是释迦晚年所说的法华经:宣说释迦早已修习菩萨道、早已成佛,是本 (地踊品之後 );除此之外,是迹 (地踊品以
34、前 )。 这是天台宗第 (1) 种意义的本说。事实上,本与还有其他两种不同的意义:(2) 本与迹可以用来分判释迦一生所说过的所有经典:整部法华经都是本,其他经典则是迹。为恒河边的小城市。释迦牟尼宣说四阿含经即在此城市郊的鹿 (野 ) 苑 (Mrgadava)。另外,引文中所谓转四谛法轮,意思是宣说四谛的道理;四谛则是苦谛、集谛、灭谛和道谛。而五众,又译为五蕴、五阴,指的是组成我人身心的五种元素:色、受、想、行、识。五众之生灭,意思是,四阿含经以为,这五种元素是生灭无常,而不永恒 (常住 ) 的。 四谛和五众,是四阿含经的主要内容,也是所谓半字教、小乘教、无常教乃至教的主要内容。注 30: 法界
35、 (dharmadhatu), 向来有两种不同的意思:(1) 万物 (法 ) 之种类 (界 ), 例如,天台宗将一切众生分为佛、菩萨、辟支佛、阿罗汉、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等十法界。所以,唐湛然,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 5-3,说:言法界者,法即诸法;界谓界分。又说:十法差别,名之为界。是故十法各有界分,故云十法界。 (引见大正藏卷 46,页上 - 中。 )(2) 万物所依之因、之根本,亦即真如实相。所以,摩诃止观辅行传弘决卷 5-3,说:亦可界法 (法界 ) 即是实相。 (引见前书,页 293上。 )注 31: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697上。15 页(3) 更有甚者, 不管是粗浅
36、的四阿含经,或是深妙的法华经都是;只有不可说示的法界,才是真正的本。法华玄义卷 2- 上,曾说:若鹿苑三 、鹫头一妙,皆迹中之说。 (注 32) 其中,鹿苑三 ,指的即是四阿含经所说的道理。佛在鹿野苑所宣说的四阿含经,是针对声闻、缘觉和 (小乘 ) 菩萨等三乘人而宣说的,因此, 这三乘道理都是粗浅的道理; 这即是三 。 佛在灵鹫山上 (鹫头 )所宣说的法华经,则是针对一佛乘而宣说的妙理;因此是一妙。这三、一妙都是释迦佛依据不可说示的法界,而方便宣说的道理;因此都属门。只有不可说示的真如法界,才是真正的本门。就最後第(3)种意义的门来说,包括法华经在内的所有佛经中的道理,都属於门中的道理;这些门
37、中的道理,智 曾以十种妙来含括, 这即是他所谓的约开十重论妙或中十妙。法华玄义卷 2-上,说:若鹿苑三 、鹫头一妙, 皆迹中之说。 约迹开十重论妙中十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行妙; 四、位妙;五、三法妙;六、感应妙;七、神通妙;八、说法妙;九、眷属妙;十、功德利益妙。(注 33)迹门有十妙,法华玄义卷 7- 上,也列有本门中的十种妙。尽管迹门十妙是依据第 (3) 种意义的本迹来设立;但是本门十妙却是依据第 (1)种意义的本迹,而展开的。 亦即,地踊品之前为迹,地踊品之後为本。本中有十种妙,它们是:明本十妙者,一、本因妙;二、本果妙;三、本国土妙;四、本感应妙;五、本神通妙;六、本说法妙;
38、七、本眷属妙;八、注 32: 引见前书,页 697中。注 33: 引见前书,页 697中-下。17 页本涅盘妙;九、本寿命妙;十、本利益妙。(注 34)这十种本门中的妙,无疑地,是依照释迦牟尼佛开始修菩萨行到成佛之後的种种作为,而展开的。所谓成佛,并不是指两千五百年前,在印度恒河流域摩竭陀国伽耶城城郊的一棵菩提树下成佛这件事情;而是像法华经寿量品所说的:我实成佛已来,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因此,所谓开始修菩萨行,也不是指两千五百年前的悉达多太子,放弃王位而出家修行这件事;而是指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那由他劫之前的修菩萨道。 所以,法华玄义卷 7-上,在解释本因妙时,曾说:本因妙者,本初发菩提心、
39、行菩萨道所修因也。若十六王子,在大通佛时,弘经结缘,皆是中间所作,非本因也。 (注 35) 而在解释本果妙时,也说:本初所行圆妙之因,契得究竟常、乐、我、净,乃是本果。不取寂灭道场舍那成佛,为本果也。 但取成佛已来,甚大久远,初证之果,名本果妙也。(注 36)注 34: 引见前书,页 765上。注 35: 引见前书,页 765 上。引文中的十六王子,在大通佛时,弘经结缘,是指法华经化城喻品当中所说的一段往事:过去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只劫,有佛名大通智胜。该佛原本是一国王,生有十六王子。出家修行成佛後,度化十六王子出家,并为他们宣说法华经。十六王子因而解脱成佛,住於十方国土:东方阿佛、西方阿弥陀
40、佛,乃至中间娑婆世界的释迦牟尼佛。 (详见大正藏卷 9, 页 22 上 - 27中。) 依照智 的说法,这一往事尽管久远,但所谓释迦的本因,还比这一往事更加久远。注 36: 引见大正藏卷33,页 765中。引文中的寂灭道场,指的是摩竭陀国伽耶城郊的一棵菩提树下,那是两千五百年前释迦成佛的地方。而舍那,是卢舍那佛的略称。天台宗从三个观点,来观察佛陀:(1) 法身佛,乃佛之所以为佛之理体,名为 卢遮那佛;(2) 报身佛,乃佛陀行菩萨道之後,所证得之善报之身,名为卢舍那;(3) 应身佛,乃佛陀为了教化钝根众生,而方便示现的色身,名释迦文。所以,法华文句卷17 页而在说明本佛所居住之国土时,也说:本国
41、土者实非今日中娑婆,亦非中间权处所。乃是本之娑婆,即本土妙也。(注 37)(二)莲华三喻与权实的判释秦译法华经的经名当中,另一个重要的语词是莲华。对於这一语词,智 也展开了独特而且丰富的诠释。莲华是一种长在污泥当中,却能够开出美丽芬芳之花朵,并且结出香甜可口之莲子的植物。智 深知莲华的这种特性,并用来建立起他特有的宗教哲学。他把一切法门分判为本、二门;在注解莲华一词时,也不例外。首先,看看他如何解释莲华和迹门之间的关系:又以此华喻佛法界、本两门,各有三喻。喻者:一、华生必有於莲,为莲而华,莲不可见。此譬约实明权,意在於实,无能知者。 二、华开故莲现,而须华养莲。譬权中有实,而不能知。今开权显实
42、,意须於权。广识恒沙佛法者, 为成实,使深识佛知见耳。三、华落莲成,即喻废三显一,唯一佛乘,直至道场。 譬如华落莲成。此三譬门;从初方便,引入大乘,终竟圆满也。(注 38)引文中,智 用三种有关莲华的譬喻,来说明迹门:9- 下,说:法身如来名 卢遮那,此翻遍一切处。 报身如来名卢舍那,此翻净满。应身如来名释迦文,此翻沃焦。 (引见大正藏卷 128 上。)注 37: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765 中。其中,今日迹中娑婆 (世界 ) ,即是两千五百年前释迦所居住之国土 - 印度;而本之娑婆,则指本佛所居住之净土。注 38: 引见大正藏卷 33,页 773上。18 页第一譬华生必有於莲,为莲而华,
43、莲不可见:也就是说,只要有(莲)花,就必定有(莲)花的果实莲(子);但莲 (子 ) 藏在水面下的莲蓬之中,看不到它们的存在。 这就像释迦宣说四阿含经、净名经 (维摩诘经 )、般若经等法华经之外的权教佛经,目的是要弘扬真实之教法华经;但是却有一些浅福钝根的弟子,无法了解。第二譬华开故莲现,而须华养莲:莲花开了,必定有莲子的果实;没有莲花的滋养,水面下的莲子不可能成熟。就这一意义来说,我们所要的固然是水面下的莲子,但是水面上的莲花却也不能忽视。这就像我们所要的,虽然是法华经里最真实的佛知见 (喻如莲子 ),但是,阿含、净名、般若等权教经典所教导我们的恒沙佛法,却也不能忽视。有了这些权教的调教,众生
44、的根器才能成熟,而後接受法华经之实教。第三譬华落莲成:莲的开花,目的是在滋养莲子;当目的达成之後,莲花就会谢落,只剩下香甜可口的莲子。同样地,当阐明一佛乘的法华实教已经宣说之後,阐明三乘之阿含、净名、般若等其他权教,就应该废止。其次,智 也用了三个譬喻,来说明本门:又三譬,譬本门者:一、华必有莲,譬必有本,含於本。意虽在本,佛旨难知。二、华开莲现,譬开显本。意在於,能令菩萨识佛方便。既识已,还识於本。三、华落莲成,譬废显本。既识本已,不复迷。此三譬,譬本门。始从初开,终至本地。(注 39)注 38: 同前引。19 页第一譬华必有莲:有作为因的 (莲) 花,必有作为果的莲(子)。只要水面上的莲花盛开,水面下的莲子必定肥实。同样地,阿含乃至般若等门权教之中,必定含有难知的法华本门实理。第二譬华开莲现:看到水面上盛开的莲花,就应该想到水面下肥实的莲子。就像阿含乃至般若等门权教,含有法华的本门实理;但必须将本门实理开显 (剖析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