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司法局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2011-9-16 13:03:16中共*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 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各股、处、室、所,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好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实施意见 (*司法201156 号) ,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2、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以“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为主题,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从群众最急需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完善,警民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二、总体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是司法厅党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服务群众、管理创新”要求和省委政法委关于“警民亲”活动的部署,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的重
3、要举措,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八件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局长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好落实,起好带头表率作用;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实事要具体抓,并承担责任。 (二)细化方案,狠抓落实按照“八件实事”的总体要求,各责任单位要立即着手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对“八件实事”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落实流程,制定落实标准,建立考评体系,强化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目标责任,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本股室(中心)推进“八件实事”的具体律咨
4、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使受教育群众达到 10万人次以上,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大调解,参与率达 75%。工作方法:一是加大在人口聚居、人员密集、行政接边等人流量大、情况特殊、矛盾多发的区域和医疗、交通、物管、环保等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行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力度;二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进农村院落、城市小区、旅游景点、工业园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市场)活动,制定并落实“五进”工作方案;三是加强联系协调,积极在矛盾纠纷较集中的单位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四是积极推进以调解能手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五是组织各类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律
5、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的工作要覆盖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六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修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统一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和文书档案,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和村(居)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不同区域、行业、领域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补充、密切衔接的工作格局,积极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保障措施:一是采取定点联系、专项报表、信息报送、年度报表、抽查卷宗、回访群众等多种监督方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采取集中培训、观摩交流、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三是建立健
6、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各乡镇司法所对乡镇(街道) 、村(社区)每月排查一次,县司法局每季排查一次,对排查情况登记分析,分类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四是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县局领导挂牌督办制度,成立攻坚小组,集中力量进行调解;五是对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事项,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主管单位、主管部门,深入调查,特事特办,一事一主体,一案一策,落实“一岗双责” ,确保息诉息访,案结事了。(三)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牵头领导: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禄贵 张 勇责任单位:律师公证工作
7、股(负责全县整体工作的推进)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责 任 人:律师公证工作股股长 李忠源 基层工作股股长 柏元华 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主任 梁志军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 田悦琳工作目标: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实施“春风送暖”行动和“阳光便民”行动,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法:一是开展为农民工、妇女儿童,公平公正做好协调工作和援助活动;二是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设立优秀服务窗口,对不便到公证处办证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酌情减免公证费用;三是
8、建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由司法局牵头,挑选业务能力强、有专业特长的知名律师建立法律服务顾问团,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全天候服务,公布 24小时服务热线;二是建立证后回访制度,对重大或履行时间较长的公证事项主动进行证后回访,及时发现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三是及时处理当事人投诉,监督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布。对当事人投诉应及时受理,认真处理,按规定期限及时作出答复。 (四)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牵头领导: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勇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县法建办副主任 杨清平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责 任 人:基层工作股股长 柏元华 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 庞丽彬工作目标:广泛走访服刑、劳
9、教(戒毒) 、社区服刑人员亲属。按照监狱确定的走访对象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实施“暖心工程” ,做好对刑释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配合劳教所做好对一年内解除劳教人员的回访。对社区服刑人员亲属走访每年不少于4次。通过“亲情帮教大走访” ,积极联系他们做好服刑、劳教(戒毒) 、社区服刑人员的“亲情帮教”工作。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超过 1.8%,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衔接率达到 100%。工作方法:一是广泛走访服刑、劳教(戒毒)人员亲属。邀请社会团体和爱心志愿者加强对服刑、劳教(戒毒)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唤醒社会对他们的关注,配合协助监所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实现亲情帮教、社会帮教的制度化、规范化
10、、常态化,达到多方参与、共建和谐社会的效果;二是畅通服刑、劳教人员信息渠道,密切与监所的沟通合作,积极参加或召开服刑、劳教人员座谈会,了解*籍服刑、劳教人员的改造、劳动、思想、生活情况,宣传家乡建设的巨大成就以及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三是定期组织家属座谈会,介绍服刑、劳教人员的生活、表现情况,积极参与监所亲情开放日活动,配合监所做好服刑、劳教人员亲属参加活动的各项组织、保障工作;四是指导督促基层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亲属走访工作。要根据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情况,分解任务,合理制定走访时间表,并张贴上墙。要做到每季度至少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亲属一次,帮助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巩固教育矫治成果,做好走
11、访记录。保障措施:一是县局都要选派政治素质高、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业务精、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的干部参与走访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监所制定服刑劳教人员亲属详细走访方案,认真制定社区矫正人员亲属走访方案,明确走访具体时间、制定走访具体路线、走访具体任务等,并实行监督考核;三是在开展走访活动时,必须面见服刑、劳教人员亲属,主动与当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衔接,多方面了解情况,互通信息,并认真记录走访的相关情况,共同做好服刑、劳教、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五)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牵头领导: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禄贵责任单位:律师公证工作股(负责全县整体工作的推进)基层工作股(负责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责 任 人:律师公证工作股股长 李忠源 基层工作股股长 柏元华工作目标: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方法:由律师公证工作股牵头,法律服务机构与行政村(社区)自愿结对和推荐结对相结合,为行政村(社区)选派一名专业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