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分析标题含义技法: 分析表层含义(字面意义,文章内容)深层含义(引申义、比喻义、象征意)总结归纳1 分析标题含义最重要的是找到标题的深层含义,这样才能找到问题的得分点。 2 通读全文,理清内容,把握主旨的前提下理解含义。3 按照“关键词语含哲理。 人 物同一象征义。内容主旨紧联系。先表后深 理顺次。 ”的解题 思路,能保证相关题目不丢分。二 分析标题的作用1 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 2 作为文章的线索。 3 语带双关。 4 文眼,揭示文章中心主旨。 5 设置悬念,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富有哲理6 交代故事发生的环境、背景。 7 确定文章的写作对象,确定文章的感情基调,作者感情的出发点。(如果标题
2、是双关、比喻类的需要先分析其含义再答作用)(1)叙事类的题目,一般是概括文章内容。抓住了这样的文题也就抓住了文章的中心事件。如智取生辰纲 最后一课 。(2)标题含有哲理和议论的成分,一般是揭示文章的中心。文题直接揭示或形象暗示了文章的主旨,有的文题含蓄地传达着作者的思想感情。如再塑生命的深层含义是在莎莉文老师的教育下, “我” 的灵魂被唤醒,再次拥有“光明、希望、快乐和自由” ,这正是文章的主旨,文题点明主旨。(3)标题含有人物或者事物,一般是指文章的线索,表达作者的感情或者具有象征义。如藤野先生 邓稼先 背影 ,既指线索,又饱含感情。(4) 标题中出现矛盾现象,一般是设置悬念 吸引读者阅读兴
3、趣。如二月三十号 。(5) 标题中出现修辞手法,主要是揭示文章的中心。 如变色龙 。总结归纳首先要根据标题包含的内容,进行分类,找到相关的作用,然后要联系文章的主旨或者作者感情分析其作用。一般的标题作用为 2 个,最多 3 个。听出心灵的杂音去年夏天,从省医科大学毕业后,经朋友介绍,我随五六个同学一起,来到本市一家三甲医院实习。院长告诉我们,三个月实习期满,如果我们表现良好,就可以成为医院的正式人员。实习第一天,我们来到心脏科报到。早听说心脏科主任医师吴春玉是一位全国赫赫有名的冠心病专家,人很亲切。果然,见到我们的第一眼,他便和蔼可亲地说:“年轻人,往后,心脏科就是你们的家了。好好努力吧,这可
4、是好多医科大学生梦寐以求的事儿哟!”听了吴大夫的鼓励,我们都暗暗攒足了劲儿,拿出各自的看家本领,应对每一个病人。终于,三个月实习期到了,我们得到了吴大夫的夸奖和赞赏。吴大夫说,我们将要应诊最后一位病人,如果不出现任何差错的话,我们便全都可以得到医院的正式聘用。那是一位五十上下的中年人。吴大夫将我们上下打量一番,说:“这是一位心脏僧帽瓣硬化症患者,从农村来的,你们可以先听听他心脏的声音。”关下心脏僧帽硬化症的病理知识,我们在书本中早就学过。我知道这种病的心跳规律是先有一阵清晰的强音,接着是两下微弱的杂音。但就在我们准备取出以往都随身携带的听诊器时,才想起今天不知何故,听诊器早已按吴大夫的吩咐放在
5、办公室了。“用我的听诊器吧。”吴大夫笑笑说,“这是一具特制的听诊器,它可以听出任何来自心灵深处的杂音。你们要仔细地听,这个病患的心跳强音一向都很明显。”接过那具听诊器,我们依次凑近了病患的心脏。“嗯,没错,果然他的心脏具有很重的强音!”我的同学们听过后,都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是最后一个听诊的。我仔细地聆听,但半分钟后,一丝失望的表情浮在我脸上:我没有听到半点儿声音!“怎么样?”跟那几个同学一样,吴大夫又例行地问我, “心跳强音是不是很明显 ?”我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我怀疑到底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我根本就不是块做医生的料?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吴大夫又对我说:“再给你一次机会,再听一次吧。”我
6、又凑近了病患者的心脏,结果,依然没有一丝声音。“怎么样?”吴大夫对我投过关切的眼光,那几个同学全都向我使眼色。犹豫了半天,我终于实话实说了:“对不起,大夫,我什么也没听到。” 同学们发出了一阵不屑的笑声,吴大夫的脸上也出现一种怪怪的表情。我想我是彻底没希望了一个失去听觉的人,还有什么资格做一名医师?就在我灰心地转身离去时,没想到身后传来院长的声音:“王贞虎,你被录用了。 ”我惊诧地转身,不知何时院长已站在吴大夫的身旁,两人正微笑着注视着我。“为什么?”我讷讷地问道。“就为这个。” 吴大夫笑了关从怀中掏出一把镊子,竟从听诊器里夹出一团棉球。天啊,闹了半天,原来这根本就是一个没用的听诊器!院长瞄了
7、一眼那几个面红耳赤的同学,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我跟吴大夫事先商量好的一堂特珠的听诊课,目的是想听听来自学员内心深处的杂音。也许,为了能正式留在医院,你们一个个假装清醒地撒谎,的确可以蒙过主管人员的眼睛,但在应诊的过程中,你们将要结束的,却极有可能是一个患者的生命啊!”终于,仅我一人,成了留用在这家三甲医院的幸运儿。在往后的人生履历表上,我写下了这样一句座右铭:“做一名心无杂音的人,去听诊每一个生命!”1.本文标题“听出心灵的杂音” 有哪两层含义?像向日葵一样灿烂 吕 麦去年冬天,我的工作、婚姻相继出了问题。我带着满心的颓废和落寞,回到乡下老家。像一只冬眠的丑蛤蟆,整日蛰伏在房里,回避邻人关切的
8、询问和眼光,躲避着世俗的热闹和喧嚣,沉湎在惆怅和忧伤里,一天天地委靡、凋敝。三月的一个清晨,春寒料峭,父亲破天荒地把我从昏睡中叫醒,逼着我吃完热乎乎的早饭。然后,塞给我一把小锄头,让我跟他一块儿下地干活。父亲领我来到院外的一块麦地边。我望着被薄霜打蔫的麦苗,心头的哀伤挥之不去,眉毛绞成一个难解的结。父亲弯着腰,在田埂上刨出藏在土里的茅草茎,再把地面归置平整,一锄一锄地凿出一个一个的小坑。我皱眉问父亲:“ 你这是准备种啥? “父亲直起腰,笑着却答非所问地说:“别看庄稼这会儿被霜打蔫了,等会儿太阳一出来,就又精神了。“ 我和父亲忙了一天,麦地四周的田埂两侧,有了无数个间距齐整的小坑,一眼看上去颇为
9、壮观。翌日,父亲从镇上种子站买回一小袋葵花子儿。他在前头一个坑一个坑地点肥,我在后头往坑里丢一粒葵花子,然后用脚轻轻拨些土盖上。几天后,麦地四周就冒出了一株一株娇嫩的新绿。向日葵苗在春风、旭日的抚慰下,一天天地长高、茂盛。五月,已长到半人多高,蒲扇似的叶片婆娑有声,摇曳着一片葱郁和繁茂。父亲却用一把剪刀,把向日葵茎上多余的新枝、杈头,全部剪除掉。看着向日葵身上,一个一个正滴“ 泪“ 的创口,我抑郁地问父亲: “它们会受伤死掉吧?“ 父亲笑说: “不会!它们会因这 伤,一心一意地向上长,变得更加粗壮、结实。“我狐疑地看着父亲。很快,梅雨季节来临。连续半个月的阴霾,暴风时常夹着骤雨,肆虐着大地。许
10、多庄稼、小树,都被大风吹歪、刮倒,有的受不了雨水的冲刷衰竭死亡。而田埂上的一排排向日葵,虽然被吹淋得摇摇晃晃,却依旧挺立着、茁壮着、生长着,头顶上无声地孕育出一个一个拳头大小的花盘。七月,向日葵一朵朵地盛开了,金黄金黄,娇艳灿烂,在田野四周燃烧、蔓延、铺展,形成力量强大的花潮,涌动着一派欣欣向荣的生机和朝气。我的眉结逐渐舒展,心头有莫名的喜悦。清晨,父亲和我坐在向日葵的花海里。父亲掏出一支烟点上,惬意地吸一口,对我说:“丫头,天会出太阳,也会刮风、下雨,但风雨并不是天天有。你看这向日葵“ 突然间,我理解了父亲的良苦用心。是的,向日葵的灿烂经历了伤痛、风雨和等待。如果人在困境中,亦能一点点地努力
11、,一步步坚持,坚强隐忍,勇于面对,人生就会像向日葵一样傲立挺拔,绽放美丽,灿烂如锦。1.文章题目的作用是什么?感谢自卑 (文/雪小禅)我曾经是个很自卑的人,即使到现在,我觉得很多地方不如别人。我长到 10 岁才从外婆家被接到城里上学。插班之后,我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那时候,我去山坡上玩,去摘山里的果子,和周围的小伙伴们打雪仗,没人当我是个女孩子,我玩得野性而自由,但回到城里之后,我的衣服和鞋子让他们笑话自卑的情绪绵延开来。我不再和别人交流,不再说话,成绩不断地下降,我只盼望快点离开学校,快点离开这个让我感觉到自卑的地方。后来我勉强考上一个三流中学。那时,我仍然自卑,那个中学有好多官宦子弟和
12、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整天在说自己吃的什么牌子的外国巧克力,穿的什么牌子的衣服,而我仍然寡言,我每天发呆,不知道日子如何结束,于是在本子上写写画画,看看天,数数蚂蚁。后来的一天,我写的日记被老师发现了,我画的插图让美术老师看到了。老师读了我写的日记,那是一段关于冬天的描写,我在书上看到一句写冬天的诗,于是用上了,“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这于一个 12 岁的少年来说,是很重要的引用。老师的无意夸奖让我很温暖,美术老师让我给班里的板报画插图,虽然我仍然寡言,但我意识到,我,原来是一个重要的角色。之后,我开始学习,开始努力,我从班里的第四十多名到前三名,然后进入年级的前三名
13、,这个三流的中学,每年考入一中的人不会超过 5 个人,那年中考,我们学校上一中分数最高的人,是我。在升入重点一中后,我仍然是自卑的。全市最好的学生都在这里,第一次摸底考试,班里 55 名学生,我排第五十位,虽然在初中时我的成绩是最好的,可我所在的中学是全市最差的,我哭了。一个人躲在一中院子里的合欢树下哭着。我来自最差的中学,我英语口语的发音那么蹩脚,我的一切都那么落伍,那些从重点中学里考上来的学生分成一派,根本看不起我们这些三流学校出来的人,她们常常说她们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对于我而言,那些实验室图书馆根本没有过。但我想,我们现在都是在一个学校!我还是寡言,仍然不多说话,别人都睡后,我打开手电
14、筒学习,我比别人早起一个小时来到黑乎乎的教室,因为还没有到供电时间,于是,我点上蜡烛学习。到期末的时候,我的成绩是班里最好的。可我仍然自卑,觉得好多地方不如别人,我依然沉默,把太多时间交给了书,整个高中时期,我读完了图书馆里所有的世界名著,在高二下半年,拿起了笔写了一篇青涩的小说,两个月之后,我接到了用稿通知,我不相信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字,我告诉了自己的同桌,她怀疑地看着我说,真的吗?不会吧?为了让她们相信,我努力地写,不停地投稿,当样报不停寄来的时候,我仍然保持沉默,我想,这些就是最大的力量,何必用语言?上了大学,我仍然自卑。觉得好多地方不如别人。那天,我看到了对邓亚萍的访问,她说:“我不如
15、别人,我自卑,所以,我不停地努力,当年从郑州到国家队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肯定我,他们全说一米五的我打球不会打到如何,为了证明给他们看,我快发了疯,每天都比别人刻苦,我知道我的个子不如别人,别人允许有失败的机会,我没有,我只能赢,所以我打球凶狠,那是逼出来的。后来我成功了,别人又说我没有大脑,只会打球,于是我发疯地学习,英语从不认识字母到熟练地和外国人对话,我不比别人聪明,我还自卑,但一旦设定了目标,绝不轻易放弃!什么都不用解释,用胜利说明一切!”我一阵哽咽,多少年来,我不也是如此?感谢我的自卑,它让我越挫越勇,让我永远觉得不如别人,让我不敢停步,让我在人生的路上,一路坚强!1、 自卑的本义为:自
16、己看不起自己,觉得处处不如别人。而作者却以“感谢自卑”为题,这有什么作用?蔷薇几度花 丁立梅喜欢那丛蔷薇。与我的住处隔了三四十米远,在人家的院墙上,爬着。我把它当做大自然赠予我们的花,每每在阳台上站定,目光稍一落下,便可以饱览它了。这个时节,花开了。起先只是不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眼尖的我发现了,欢喜地叫起来,呀!蔷薇开花了。我欣赏着它的点点滴滴,日子便成了蔷薇的日子,很有希望很有盼头地朝前过着。也顺带着打量从蔷薇花旁走过的人。有些人走得匆忙,有些人走得从容,有些人只是路过,有些人却是天天来去。看久了,有一些人,便成了老相识。譬如那个挑糖担的老人。老人着靛青的衣,瘦小,皮肤黑
17、,像从旧画里走 出来的人。他的糖担子,也绝对像幅旧画:担子两头各置一匾子,担头上挂副旧铜锣。老人手持一棒槌,边走边敲,当当,当当当。惹得不少路人循了声音去寻,寻见了,脸上立即浮上笑容来。呀!一声惊呼,原来是卖灶糖的啊。可不是么!匾子里躺着的,正是灶糖。奶黄的,像一个大大的月亮。久远了啊,它是贫穷年代的甜。那时候,挑糖担的货郎,走村串户,诱惑着孩子们,给他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只要一听到铜锣响,孩子们立即飞奔进家门,拿了早早备下的破烂儿出来,是些破铜烂铁、废纸旧鞋的,换得掌心一小块的灶糖。伸出舌头,小心舔,那掌上的甜,是一丝一缕把心填满的。现在,每日午后,老人的糖担儿,都会准时从那丛蔷薇花旁经过。不
18、少人围过去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的人买的是记忆,有的人买的是稀奇这正宗的手工灶糖,少见了。便养成了习惯,午饭后,我必跑到阳台上去站着,一半为的是看蔷薇,一半为的是等待老人的铜锣敲响。当当,当当当好,来了!等待终于落了地。有时,我也会飞奔下楼,循着他的铜锣声追去,买上五块钱的灶糖,回来慢慢吃。跟他聊天。“老头!”我这样叫他,他不生气,呵呵笑。“你不要跑那么快,祖上就是做灶糖的。这样的营生,他从十四岁做起,一做就是五十多年。他是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却因灶糖成了亲,他的女人因喜欢吃他做的灶糖嫁给他的。他们有个女儿,女儿不做灶糖,女儿做裁缝,女儿出嫁了。“这灶糖啊,就快
19、没了。”老人说,语气里倒不见得有多愁苦。“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呢?” “以前我在别处卖的。”“哦,那是甜了别处的人了。”我这样一说,老人呵呵笑起来,他敲下两块灶糖给我。奶黄的月亮,缺了口。他又敲着铜锣往前去,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地,开了。一日,我带了相机去拍蔷薇花。老人的糖担儿,刚好晃晃悠悠地过来了,我要求道:“和这些花儿合个影吧。”老人一愣,笑看我,说:“长这么大,除了拍身份证,还真没拍过照片呢。”他就那么挑着糖担子,站着,他的身后,满墙的花骨朵儿在欢笑。我拍好照,给他看相机屏幕上的他和蔷薇花。他看一眼,笑了。又举起手上的棒槌,当当,当当当,这样敲着,慢慢走远了。我和一墙头的蔷薇
20、花,目送着他。我想起南朝柳恽的咏蔷薇来:“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花,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吧。苦瓜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 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
21、,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 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
22、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文章以“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