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云南“直过民族”研究主 编: 晓 根副主编: 刘文光2前 言“直过民族”特指新中国成立后,未经民主改革,由原始社会末期跨越几种社会经济形态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云南是“直过民族”的集中省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使云南诸少数民族社会形态呈现出多元特征。新中国成立后,云南各少数民族从不同的历史起点,跨越一个或几个社会发展形态,成功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云南少数民族前所未有的历史性飞跃,而“直过民族”的飞跃尤为壮观。“直过民族”进入社会主义后,在党的领导和各族人民的帮助下,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就总体而言, “直过民族”仍是一个弱
2、势群体,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人口整体素质不高,人们的生活较贫困,有相当一部分人口至今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如何改变这一状况,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云南“直过民族”来讲,意义更为重大:“直过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其全面实现现代化和民族繁荣的必经之路;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直过民族”不实现小康,就谈不上中华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历史起点最低的弱势群体,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任务最为艰巨,对国际国内产生的影响也尤为重大。 云南“直过民族”跨越几个社会发展阶段,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历史奇迹。但是,就“直过民族”发展的目标来讲,这次历史
3、性跨越,仅仅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巨大差距, “直过民族”仍处于我国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低层次。因此, “直过民族”只有实现历史的第二次飞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真正实现民族繁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云南“直过民族”研究是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研究最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课题组在总结“直过民族”第一次历史跨越的历史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直过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现状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直过民族”的实际状况,重点探索了“直过民族”如何实现第二次飞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4、途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云南“直过民族”研究在综合研究报告篇中,主要凸显了以下观点:一是“直过民族”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形态发展的特殊表现,其“直接过渡”的主要动力来自“合力”和“外力” ;二是“直过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跳跃式发展,才能缩短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最终实现民族繁荣;三是“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直过民族”的小康社会,我国的小康社会就是不全面的;四是“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机遇与挑战并存,优势与劣势同在;五是“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需要国家制定符合其实际的特殊
5、政策措施和其他民族的扶持与帮助,更需要提高自身活力,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与发展;六是“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是其自身民族社会实现现代3化的必要准备和必由之路;七是“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过程中,既要努力向其他民族学习,融入主流社会,同步前进;又要保留自身特色,发扬优势,实现民族的现代化与现代化民族的辩证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云南“直过民族”研究作为实证性研究成果,其立论和调查研究的基点都立足于实践,该研究成果可直接用于“直过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策的参考。作为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低层次的弱势群体,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对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后进民族的发展也
6、将起到积极示范作用。编 者2009 年 9 月4目 录综合报告篇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综合研究报告一、云南“直过民族”概述二、云南“直过民族”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探索三、云南“直过民族”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四、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与现代化的历史机遇五、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与现代化的条件六、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与现代化的阻力和难点七、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与现代化的总体构想专题报告篇布朗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专题研究报告一、布朗族概述二、布朗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条件三、布朗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四、布朗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建议德
7、昂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专题研究报告一、新中国成立后德昂族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探索二、德昂族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三、德昂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四、德昂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阻力与难点五、德昂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途径与对策独龙族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一、独龙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二、党和政府对独龙族地区扶持的经验总结三、独龙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独龙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策思考基诺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专题研究报告一、基诺族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探索5二、基诺族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三、基诺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机遇与条件四、基诺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阻力与难点五、基诺
8、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途径与对策景颇族地区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研究一、景颇族地区落后的原因分析二、景颇族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傈僳族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一、傈僳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验二、傈僳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三、傈僳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措施怒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调研报告一、怒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和教训二、怒族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怒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策思考佤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研究一、佤族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探索二、佤族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教训三、佤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机遇与条件四、佤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阻力与难点五、佤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途径与对策
9、主要参考文献后记6综合报告篇7云南“直过民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综合研究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在本世纪头 20 年必须集中力量完成的重大历史任务。通过全党努力,我们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是令全国各族人民欢欣鼓舞的美好愿景。中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没有各少数民族的全面小康,也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云南作为边疆省份,省委、省政府也向全省人民表达了云南要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由于云南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边疆少数民族的贫困面大,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10、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可以说,没有云南各少数民族的全面小康,云南就不可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因此,研究云南各少数民族如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云南“直过民族”作为从前资本主义诸形态直接跨入社会主义的特殊群体,要与全省人民一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前面的道路更加艰辛、困难更大、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这就决定了对“直过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问题作专题研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和实践价值。一、云南“直过民族”概述“直过民族”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使用的特定概念。它是特指一部分保持浓厚原始公社残余的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帮助下,不经过民主改革,跨越几个社会历史发
11、展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各少数民族。在云南省,实行“直接过渡”的主要是景颇、独龙、怒、傈僳、德昂(原称崩龙) 、佤、布朗、基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部分拉祜、哈尼、瑶族等居住区,人口共六十万。实行“直接过渡”的少数民族地区,习惯上称为“直过区” 。实行“直接过渡”的少数民族称为“直过民族”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历史地对待每一种社会现象。从这一观点出发,就不得不承认“直过民族”的发展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是由其一系列特点所决定。弄清云南“直过民族”的基本特征,是对其作出准确的政策界定的基础。(一)云南“直过民族”的基本特征解放前夕,展现在人们面前的云南“直过民族”社
12、会政治、经济、文化形态是一幅丰富多彩的历史画卷。同一时空中横向展开的云南二十五个少数民族分别处于原始公社制、奴隶制、封建农奴制、封建地主制诸形态中。 “直过民族”处在人类社会历史形态纵向排列的最后一个梯次之上。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表现出同一和差异的统一。一方面,相同或相似的自然地理环境、物质生产方式、精神文化氛围等历史与现实条件,使“直过民族”政治经济基本特征具有显著的同一性。正是因为这种同一性,各“直过民族”才被作为一个类别放在云南少数民族整体构架中的同一个梯次上。另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8规律, “直过民族”也不例外。各“直过民族”之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因
13、此表现出各“直过民族”间在经济文化上的差异。 “直过民族”内部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因而表现出同一民族中不同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差异。作为同一与差异统一体的“直过民族” ,同一与差异是不断变化的。发展上的差异使原有的同一遭到破坏,产生新的差异;发展中差异的弥合,使旧的差异变成新的同一。所以,我们在研究“直过民族”时,一方面,要把它作为一个同一体进行类的把握,寻找其共同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充分看到其相互差异及个性特点,探索各“直过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不仅是在现实的“直过民族”中存在着,而且就现实的“直过民族”与人类社会历史中与之相应的社会形态相类比,同样是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一方面
14、, “直过民族”之所以被作为一类划定在人类社会形态发展序列的某一梯次上,是因为这一梯次上的社会形态有着基本的同一性。但是,现实中的“直过民族”与人类历史上本来意义上的同一形态中的人类共同体有着较大的差异性。这是因为历史的发展和外部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的影响,使某一形态下的人类社会注入了其他社会形态的要素。尽管新的要素尚未完全克服旧的要素,使旧体实现质的飞跃,但已足以使旧体或大或小发生变异。 “直过民族”虽然被归结为人类社会形态发展序列的某一梯次上,但不能将其视为与这一梯次上的社会形态是完全同一的。它是一种不完整的、变异的社会形态,或称之为是原生态中派生出来的次生态社会形态。 “直过民族”这种变异性
15、特点,既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特殊现象,又是人类社会发展运动的必然结果。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地、不自觉地、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以往的历史总是象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运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
16、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终归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作出结论,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集,第 478-479 页)“直过民族”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虽然被归结为原始社会形态,但在共同处的其他民族的奴隶制、农奴制、封建制诸形态合力的影响下,其内部构件的各个部份都会发生某些变异。诸形态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要素或自然地,或强制地进入“直过民族”肌体,使“直过民族”的变异性特点,显得更为丰富多彩。
17、所以说, “直过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不仅保留着浓厚原始社会形态残余,而且诸如奴隶制的、农奴制的、封建制的甚至资本主义的一些成份,或多或少地存在于“直过民族”社会中。1云南“直过民族”的传统经济形态特征及其变异(1)云南“直过民族”传统经济的特征9从云南“直过民族”的物质生产方式看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的首要活动,是构成社会发展的基础。恩格斯指出:“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
18、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就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7 页)在对“直过民族”基本特征进行研究时,首先需要了解和研究其经济形态特征,它是获得和把握各种社会现象、各种制度、观念诸多其他特征的前提。“直过民族”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不是单一的经济活动,而是多种生产活动的综合体。按照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规律,生产活动大体以采集、渔猎、畜牧业、农业和手工业顺序出现的。由于各“直过民族”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自然环境的差异,所以,上述几种生产活动对于各自的影响也各不相同。某个民族或长期以那种生产活动为主,另一民族或长期以这种生产活动为主;即使采用同
19、一种生产活动为主的不同民族,其程度与范围上也有差异。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将在对云南八个“直过民族”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活动进行论述时,依照各民族的特点来进行综合或分类阐述。第一,采集生产活动。采集是以采取自然界现存的天然产品为生的经济活动。处于原始社会状态下的“直过民族” ,生产力较低,对自然界有着极大的依赖性。因而,从自然界现存的天然产品中获取生活资料,乃是人类童年时代最早的和最主要的经济活动。从历史材料记载和现实社会调查来看,云南八个“直过民族”都程度不一的保留着采集生产活动方式。 “直过民族”的采集活动,有如下特点:一是“直过民族”居住的地区多是气候温暖、雨水充沛、林草繁茂,野生植物种类十分丰
20、富,有野菜、野果、块根、各种菌类、笋类、虫类、鸟蛋等数十种。这如同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为“直过民族”群众不断提供采集食物资源。二是采集在“直过民族”生活资料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如在独龙族大多数家庭中,采集的食物占其总食物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傈僳、怒族等每年多则六个月,少则二、三个月依靠采集来维持生活需要;布朗、德昂、佤、基诺、景颇等也把采集作为重要的生活资料来源。三是各“直过民族”都总结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各种野生食物加工方法。如独龙族、怒族、傈僳族的块根加工方法,野蜂蜜加工方法;景颇族野菜加工方法;布朗、佤、德昂等民族的竹笋、竹虫采集制作方法等。这些加工食品不仅味道鲜美,而且营养价值
21、很高。四是采集的组织形式,依其社会家庭结构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已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直过民族” ,大多数以小家庭为独立单位进行;残存着家长制家庭公社的“直过民族” ,如独龙族,其采集活动则集体进行。而从分工来看,各“直过民族”群众的采集活动多由女性承担,男性仅起辅助作用。五是“直过民族”由于生产力比较低下,所以使用的采集工具比较原始简单,收获量也比较低。六是采集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一方面取决于野生物生长的自然条件,另一方面因粮食短缺时间而定。而大多在农闲季节进行。第二,渔猎生产活动。捕鱼是“直过民族”猎取自然界现成的水生动物作为食物来源的古老而重要方式之一。恩格斯对人类这一生产的出现的重要意义作出过
22、这样的论述:“自从有了10这种新的食物以后,人们便不受气候和地域的限制了;他们沿着河流和海岸,甚至在蒙昧状态中可以散布在大部份地面了”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8 页)同时,鱼类的食用是同火的发明与使用相联系的。所以,捕鱼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在对云南“直过民族”考查过程中可以充分看到。另外,狩猎是以猎捕自然界现存动物为主的生产活动。狩猎经济对云南“直过民族” ,在很长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其生产尚未或尚未完全向农业生产转变之前,狩猎不仅可以供给人们食物,而且还能给人们提供其他方面必需的生活资料。如毛皮可以缝制衣服;骨、角、羽毛可以制作生产工具和装饰品;
23、脂肪可以用来点灯照明;鸟的羽毛还可以作箭上的翎羽等。第三,畜牧业生产活动。畜牧业与采集、捕鱼、狩猎根本不同之处,是人类学会靠自己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的生产。恩格斯指出:“在旧大陆,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来源,并产生了全新的社会关系”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9 页)马克思也说:“在人类历史的初期,除了经过加工的石头、木头、骨头和贝壳外,被驯服的,也就是被劳动改变的,被饲养的动物,也曾作为劳动资料起着主要的作用”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3 卷,第 204 页)畜牧业对于云南“直过民族”的社会经济生活,虽不象蒙古草原民族那样为主要生活资料来源,且发育程度
24、远不如后者高。但是,多元立体的自然地理环境,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无论历史记载还是现实生活中,都可看到畜牧业在“直过民族”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作用。云南“直过民族”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对其发展畜牧业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多元立体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丰富饲料来源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自然地理环境的封闭性和“直过民族”生产力的落后性和商品意识贫乏,使畜牧业始终只能作为家庭饲养,充当农业生产的必要补充,不能象草原游牧民族那样,使畜牧业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支柱。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云南“直过民族”的牧畜业只能称为家庭饲养业。第四,农业生产活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农
25、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45 页)从云南“直过民族”生产活动的成效来看,农业,即使是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也是比采集、捕鱼、狩猎生产水平高得多的生产部门。农业不仅能给人们提供经常性的食物,而且能提供衣着和其他用物的原料。云南各“直过民族”无论先前曾长期采用哪种生产方式(或游牧或游猎) ,但最终全部归宿于农业,充分证明了农业是“直过民族”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农业是其民族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基础。直到今天,农业对各“直过民族”乃至对于我国仍为之根本。关于农业的生产, “直过民族”中流传着有关他们的祖先如何发明各物种植的传说。许多传说带有浓厚的神秘色
26、彩,而且从中还可看到,农业的发明应归功于妇女。因为妇女在长期采集生活的实践中,观察到野生植物(尤其是各种谷类植物)的生长和成熟的条件,并进行试种,逐步掌握了人工栽培植物的规律,从而发明了农业。一是刀耕火种农业。刀耕火种是一种以砍刀为主要生产工具,用火烧光山地上砍倒的树木,然后进行种植作物的农业,所以又称为“砍倒烧光”农业。云南独龙、怒、傈僳、布朗、景颇、佤、基诺等“直过民族” ,解放前都保留着这种原始的耕作方法。二是锄耕农业生产。 “直过民11族”的锄耕农业是从刀耕火种农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农业耕作方式。其方法是在砍倒烧光后的土地上,用锄挖地,并将土块敲碎,然后进行播种。三是犁耕农业。由锄挖
27、向牛犁过渡,这是原始农业向传统农业转变的一个重大发展,也是农业生产上的一次革命。但需要指出的是,各“直过民族”犁耕生产发展不平衡,有的民族高一些,有的低一些,还有一些民族的犁耕,仅为个别现象。有的民族养牛仅作为财富象征,而不使用于农业生产,这也是犁耕农业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第五,手工业生产活动。手工业是从农业或畜牧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分离出来的社会生产部门。手工业和农业等部门分离出来,标志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独龙、怒、傈僳、景颇、布朗、佤、德昂、基诺等“直过民族”的手工业尚未脱离农业,或正处于和农业分离的状态。主要手工业有打铁、打制银器(装饰品) 、编织、酿酒等。从总体看,云南“直过民族”
28、手工业生产工具比较简陋,技术落后,生产率低,没有形成专业性的分工,种类很少,而且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生产和消费的需要,尚未形成商品生产。从云南“直过民族”的土地占有分配交换方式看土地与人类的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土地占有方式是“直过民族”社会关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恩格斯指出:“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在已经经历了一定的原始阶段的一切民族那里,这种公有制在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变成生产的桎梧,它被废除、被否定,经过了或短或长的中间阶段之后转变为私有制” 。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178页)云南“直过民族”解放前的土地占有方式,虽然形式与内容上各有特点,而且发展也不平衡,
29、但是基本特点是处在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演变过程中。解放前,怒族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已确立,但土地占有不集中,存在着大量的原始所有制残余。土地占有形式大体分三种,一是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二是原始土地公共占有制度。三是伙有共耕制。与怒族同居怒江峡谷的傈僳族土地占有形式,和怒族大致相似,具体形式及内容有所差异。解放前,傈僳族土地占有形式分为个体农民私有、家族共同伙有、家族村寨公有三种形式。同怒族、傈僳族相比,独龙族土地占有形态显得更为原始一些。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一些差别。独龙族土地占有形式一般可分为四种:即公有耕地,独龙语称为“夺木古” ,意为整个家族公社成员集体开垦、集体耕种的土地。布朗族在由氏族公
30、社过渡到农村公社之后,村社已经在支配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占居主导地位,村社制度已成为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时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土地形态是农村公社经济的基础,在布朗族社会生活中占据核心的地位。布朗族农村公社土地形态有三种。一是村社公有土地,二是氏族占有的土地,三是私有土地。基诺族土地形态是村社土地所有制。其具体形式,首先是村社土地公有制。其次是氏族或大家族长期占有。第三是个体家庭的土地私人占有。景颇、佤、德昂等民族的土地占有形态同上述民族有一定相同点。如都具有土地占有的双重性,即村社或氏族家族公有和私有。在整个社会生产中,生产居于支配地位。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分配和交换以及这些要素的相互关
31、系。但分配反过来影响生产,制约着生产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云南“直过民族”社会生产大多是建立在原始公有制基础上的,因而反映在分配方式上基本是产品的共同占有、共同12消费、平均分配。同时,由于私有制的萌芽,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各种剥削也或多或少、或重或轻地出现在各“直过民族”中。同土地占有一样, “直过民族”的分配方式也具有二重性。交换是人们相互交换劳动和劳动产品的过程,它是沟通不同生产部门的中间环节。恩格斯指出:“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农业和手工业之间发生了进一步的分工,从而发生了直接为了交换的、日益增加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的生产,这就使单人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变成了社会的迫切需要。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所有这
32、些在它以前发生的各次分工。特别是通过加剧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或者象古代那样,城市在经济上统治乡村,或者是象中世纪那样,乡村在经济上统治城市)使之巩固和加强,此外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 。 (马克思恩格欺选集第 4 卷,第 162 页) “起初是部落和部落之间通过各自的民族酋长来进行交换,但是当畜群开始变为特殊财产的时候,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交换便越来越占优势,终于成为交换的唯一形式” 。 (同上,第156 页)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私有制社会转变过程中的云南“直过民族”交换仍处在较低层次上,而且发展也不平衡。物物交换,这
33、是交换方式发展过程中的初始形式。以某物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交换方式。以贵金属作为货币进行交换。解放前,云南“直过民族”市场发育从总体上讲是比较低的,一些民族地区还没有自己的初级市场,许多交换都要到其他民族集市上进行。随着交换的日益频繁,各“直过民族”内外交换逐渐发达,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地方出现了初级集市贸易。(2)云南“直过民族”经济形态的变异经济形态特征是界定“直过民族”类别的基本依据之一。 “直过民族”在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上,表现为大量的土地、荒山、森林为氏族公社或家族公社公有,盛行共耕伙种,平均分配等原始公有制原则。阶级分化不明显,绝大多数头人未脱离生产劳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普遍比较低下,生产工具
34、十分简陋,竹、木、 石工具在这些原始经济体的生产力中,占有主要地位;农业生产方式多为刀耕火种,广种薄收;原始的狩猎、采集仍是生活的重要补充。手工业很不发达,尚未与农业分离;交换尚未独立,简单的物物交换比较流行。上述这些是“直过民族”经济形态上的基本特征。但是,与此同时, “直过民族”经济中已渗入了其他经济形态的要素,使自身经济形态发生明显的变异。如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土地占有形态,既有公有共耕、伙有共耕、家族共同伙有、家族、村寨公有、氏族公有等形式,又有个体私有制的大量出现,甚至原有的公有形态也发生了某些质的变异。 “直过民族”原始公有制团体中已萌生了私有制因素,剥削现象也随之出现在“直过民族
35、”社会经济生活中。受周边民族奴隶制和农奴制的影响, “直过民族”中已出现蓄奴现象。如解放前夕,怒江傈僳族社会出现了家长奴隶制。景颇族社会曾存在过官种、百姓和奴隶三个等级。佤族的奴隶制尚处于初生阶段,其他“直过民族”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或存在过蓄奴现象。以刀耕火种为主要特征的“直过民族” ,其生产方式在周边其他民族生产方式影响下,也发生较大变异。一般说来,生产工具的水平是一定社会形态生产方式的主要标志。正如人们将石器工具作为原始社会生产方式的主要标志,青铜器作为奴隶制的标志,铁器作为封建地主制的13标志,蒸汽机作为资本主义的标志。但是“直过民族”所处的特定的历史与现实环境,其生产工具不仅仅反映它所处
36、的社会发展层次和水平,而且增添许多其他发展层次上的内容。 “直过民族”使用石、竹、木生产工具进行刀耕火种生产的同时,铁制工具也普遍进入“直过民族”生产领域。同时在此基础上,锄耕农业发展起来,从而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犁耕农业的出现,是“直过民族”农业生产上的一次飞跃性发展,也是直过民族原始农业生产异变的一个突出表现。犁耕生产技术由于借助畜力,一方面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大大提高了土地单位面积的产量,同时也使土地使用趋于固定化。有的“直过民族”在其他民族的影响下,开始学习耕种水田的技术。表现在交换方面的异变,是在“直过民族”社会原始交换方式的基础上,财富和私人占有“引起了单个人之间的交换,使
37、产品变成了商品” 。 “随着商品生产,出现了个人单独经营的土地耕作,以后不久又出现了个人的土地私有制。随后就出现了货币,即其余一切商品都可以和它交换的普遍商品”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08-109 页) 。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动摇了以公有为基础的“直过民族”氏族制度,促使其向私有制社会的转变。交换关系的发展,促进民族手工业的进步。虽然从总体上“直过民族”手工业尚未脱离农业。但在受先进民族影响较深的“直过民族”地区,手工业开始与农业分离,出现了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人员。所以说,一些“直过民族”手工业发展水平是超出该民族所处的社会形态生产力水平的。2云南“直过民族”传统政治制度的特征
38、及其变异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有什么样的经济形态,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形态。云南“直过民族”的原始的、多样性的经济结构, 决定了其政治形态的原始性和多样性。在涉及“直过民族”政治文化形态时,主要应研究其社会组织、政治结构以及军事与法。(1)云南“直过民族”传统政治制度的特征从云南“ 直过民族”的社会组织看云南“直过民族”社会组织大都处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转变的过渡期。一方面,社会组织保留着浓厚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部落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以地缘为纽带的村社组织兴起并有逐步取代前者的趋势。由于各自所处的环境不同以及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差异,各“直过民族”社会组织形式也各有特点。傈僳族在民主改革以前
39、,曾有氏 族、家族和村社组织。怒族的社会组织包括氏族、胞族、家族及村社。独龙族的社会组织特征是家族公社。这种家族公社是一个父系祖先所传的直系后代子孙所组成的包含两个以上原始共产制大家庭和若干家庭在内的单位。佤族社会组织是家庭、家族、村寨和部落。不同地区的布朗族,其社会组织形式也有差异。布朗山区的布朗族社会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农村公社。分布在其他地区的,有的是家族,有的是与他族共生活在以地缘为纽带的村社中。德昂族社会组织有父系小家庭、父系大家庭以及村寨组织。景颇族的社会组织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它是山官制度下的父系家族和村落公社。每个山官都有一定的辖区,称为“更旺” 。从云南“直过民族”的政治结构看云
40、南“直过民族”政治结构无论就形式,还是就内容而言,都表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从14总体上讲, “直过民族”或多或少都还保留着原始公有制政治结构的某些特点。如尚未形成完全脱离农业劳动的专业的政治统治者,行政首脑根据各自的传统民主产生。他们是公仆而不是具有特权的统治者。他们没有以血缘尊卑相区别的世袭等级制,人人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人人有充当首领的机会,无专业的政权机构、军队、警察和监狱等。但是,就具体而言, “直过民族”社会内部已经注入来自外部的政治要素。这些政治要素或强制地或潜移默化地改变着“直过民族”的政治结构,使其发生变异,甚至产生质的改变。因此,我们在考查“直过民族”解放前夕的政治结构时,常
41、常发现,一方面,传统的政治体制仍在该民族中,尤其是在基层社会组织中发挥着作用;另一方面,封建中央的、地方的政治统治已将其完全或部分地纳入统一系统之中,传统与现实实现了有机的结合。传统政治体制经过现实的改造,继续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现实的政治制度通过改造传统政治体制而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具体而言,基诺族的村社政治结构,主要有三种,一是傣族土司在基诺族中委任的基层村社的代理人叭、鲊、先,和国民党委任的保甲长,习惯上称呼的“头人”主要指他们。二是基诺族历史发展中自然形成的是传统的村社长老制。三是原始宗教的巫师。景颇族的山官制度是景颇族一种典型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政治制度。山官制度是在氏族家长制瓦解过程
42、中逐步演变形成的。此外,还存在一种与之相对立的具有民主性群众性的“古姆朗”政治制度。布朗族的社会政治制度受傣族的影响较大,但其农村公社仍继续发挥着固有的政治功能。布朗族的农村公社既是一个经济的,又是一个政治的共同体。佤族社会实行窝郎、头人、魔巴和头人会议制度。德昂族长期是傣族封建土司制度下的属民。其头人多已世袭或由土司直接任免。从云南“直过民族”的军事组织看云南“直过民族”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军事组织。一般是因“血族复仇”或抵御外族入侵而临时组织起来的军事单位。村民平时为民,战时为伍,军事联盟也是暂时性的。从云南“直过民族”的习惯法看列宁指出:“在原始社会是, 我们看到的是风俗的统治,是族长所享
43、有的威信、尊敬和权力,这种权力有时是属于妇女的 在任何地方看不到 暴力机关 ”。 (列宁全集第 29 卷,第 431-432 页) 。云南“直过民族”大都处在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阶级分化和新兴头人的产生,国家制度尤其是土司制度的影响下, “直过民族”地区已开始受到一定的成文法律的规范了。人们已经被迫接受统治阶级法律规定要求,承担法律规定的若干赋税、兵役等任务。但是,从总体上看,调整和规范人们之间各种关系的,仍然主要是依靠长期形成的社会习惯和传统。这种传统的习惯和道德规范,没有用文字固定或记录下来,所以称为“习惯法” 。现将几个比较典型的民族习惯法的内容综述如下:德昂族
44、习惯法主要包括:村寨成员对公有地公有林有使用权、丧葬财产继承权、偷窃行为的处罚等方面的内容。景颇族称习惯法为“通德拉” 。习惯法的内容主要有凶杀、偷盗、奸淫、诬陷、拉事、触犯禁忌、违反公共利益以及婚姻、债务纠份等方面的规定。佤族习惯法内容主要涉及泄露本寨机密、械斗、公益劳动、偷盗处罚、同姓不婚等内容。其他“直过民族”也都具有各自民族特点的习惯法。15(2)云南“直过民族”政治形态的变异同经济形态相比, “直过民族”政治形态的变异性表现得更为突出。在社会组织方面,其变异性特征表现在“直过民族”在保留浓厚的以血缘为纽带的母系氏族公社残余外,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同时并存。虽然,母权的某些因素还
45、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母权制被父权制所取代,毕竟已成为“直过民族”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虽然“直过民族”家庭结构中的血缘或普那路亚以及对偶婚等母系制残余依然可见,但阶级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家庭形式一夫一妻制已在“直过民族”社会中普遍建立起来,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一种家庭形式。随着男子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取代妇女而起主导作用,掌握家庭经济大权,氏族所有制转归各个个体家庭私有制,妻方居住婚转变为夫方居住婚, “直过民族”个体家庭开始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在封建制因素的影响下,实现一夫一妻制的“直过民族” ,又逐渐克服原始社会的残余,使其家庭制度打上阶级社会的烙印。婚姻由父母包办;男方要向女方支付
46、大量的聘礼;等级内婚或阶级内婚;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下降等。封建制或农奴制婚姻观念已出现在“直过民族”社会生活中。在政治组织方面,其变异性特征表现为“直过民族”原始的氏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组织继续在民族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外,奴隶制、农奴制、封建制度政治影响已渗透于“直过民族”社会政治生活中。传统的氏族政治组织与中央或地方的政权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有序的政治统治体系。在法律制度方面,其变异性特征表现为, “直过民族”除传统的习惯法仍在民族社会中发生作用外,阶级社会的法律要素也在其氏族社会发生作用。一方面,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和阶级的出现, “直过民族”内部的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建立起一系列的
47、法律,用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但是,一般说来,由于产生这些法律的社会发育程度较低,阶级分化不太明显,传统的习惯法影响较深等原因,使这些法律既简单又不甚规范,只能称作阶级社会法律的雏型,或叫准阶级化社会法律。另一方面, “直过民族”大都分属于不同的土司或封建地主的统治之下,这样,中央的或地方的法律必然影响到“直过民族”社会,从而成为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这些外部法律的强制性,迫使“直过民族”的原有的习惯法成为阶级社会法律的补充和解决一般社会矛盾的手段。3云南“直过民族”的传统社会文化特征及其变异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构成了民族文化的整体框架。 “直过民族”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都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
48、物,是受民族社会的生产方式制约的。由于“直过民族”社会生活条件的不同,因而反映在各自物质和精神文化上也有差异。内容丰富多采、形式多种多样的各“直过民族”的物质和精神文化,充分体现了“直过民族”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巨大的创造力,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珍贵财产。 “直过民族”物质文化与精神的内容极为丰富多样,我们既不可能每个民族逐一叙述,也不可能将所有内容都一一涉及。从总体上讲,我们只能归结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宗教、祭祀、伦理道德等几个大的类别进行综述。而就某个类别来讲,也只能分类或突出重点,以典型个例进行分析,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各“直过民族”一一赘述。16(1)云南“直过民族”传统社会文
49、化的特征从云南“直过民族”的社会生活文化看第一,居住文化。人类的居住有其起源和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童年时期的人类为了防止猛兽的伤害,随着生产的发展, “直过民族”居住形式也发生变化,逐渐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房屋结构。第二,饮食文化。云南各“直过民族”的饮食是由自身所从事的生产部门所决定的。一般说来,云南“直过民族”以农业生产为主,因此其饮食以粮食制品为主,蔬菜瓜豆肉类为辅。同时一些民族有狩猎的传统,所以,兽肉成为其食物的重要补充。第三,服饰文化。人类服饰的起源、发展和变化都经历了漫长的岁月。从总体上讲,云南“直过民族”服饰有共同特点,即男子喜穿对襟短上衣,着裤肥宽大的长裤;妇女多穿统裙或长裙、百褶裙;男女均以布缠头包头、跣足。大多数民族服装尤其妇女服装佩有各式各样的装饰品和花纹图案等。第四,交通文化。处在原始状态下的云南“直过民族” ,其交通和运输都处于低级发展的阶段。人们之间的往来,一般都是徒步行走,运输也得依靠人力。从云南“直过民族”的风俗习惯看第一, 民族节日。云南“直过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节日五彩缤纷,内容形式别具一格。第二,婚姻家庭。云南“直过民族”所处的特定的社会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