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工业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需提交工业用地的证明材料,证明由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出具范文证明(单位名称)位于镇(乡、基地、园区)街(门牌号)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镇(乡)域规划。同意在此地经营项目。特此证明 法人签字: 镇(乡)人民政府(印章)年月日 证明需用 A4 纸打印,复印、涂改均无效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