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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pptx

上传人:hskm5268 文档编号:5909041 上传时间:2019-03-21 格式:PPTX 页数:16 大小:599.6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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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婚姻法适用中的思考,发展历程195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Marriag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这部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自1950年5月1日起施行。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2、;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今天和大家一起学习的正是这个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共有19个条文,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其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婚前贷款买房归自己,现代社会,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十分普遍。特别是按中国的传统婚嫁习惯,一般由男方提供住房,房产

3、一般也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往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屋应该归谁?是否会出现“老公变房东,让男人一片叫好、女人则一片抓狂”的情况?条款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解读第十条的第一款是原则规定,而第二款,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由房屋产权人给予配偶一定补偿,而且还要考虑房产升

4、值利益,这才是最大亮点,恰恰证明老婆和老公一样,都可以是房东。这对于没有购房却又帮配偶长年还贷的女方,实现了公平。,二、“啃老房产”归个人,当下适婚的年轻人,已多为80后、90后独生子女,接受父母的房屋馈赠比较常见。那么,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离婚时该归谁?条款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解读此前出台的司法解释(二)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予,而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予,这个约定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发挥作用。,三、婚内财产分割保护弱者,夫妻双方不离婚,共同财产能分割

5、吗?新的司法解释告诉我们,法律将保护弱势一方。条款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解读涉及婚姻财产问题的重大突破。它确立了婚内分割财产制度,会对夫妻双方弱势一方起到保护作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弱势方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进行财产分割,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其实婚内财产分割制度在国外早有明确规定,而我

6、国婚姻法在此制度上一直有空缺,在之前的司法中是不离婚是不能分割财产的。现在通过司法解释来进行实践,一方面可以立即开始救济弱势群体,实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为将来我国婚姻法完善夫妻财产制度可以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四、生不生孩子老婆说了算,生不生孩子,今后将由老婆说了算,以避免女性沦为生育工具。条款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解读新司法解释实际确认了“终止妊娠”是妻子的权利。“但同时也为男方提供了一个救济条款,即男方有生育愿望,但女方不同意而产生重大分歧时,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往的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这一点。”在当今社会,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要求女方堕

7、胎需要征得男方同意,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要高于夫妻之间的知情权和身份权。如果女性不能支配自己的身体、不能拥有拒绝生育的权利,很可能沦为生育的工具。,五、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火爆,孩子的亲缘认证往往牵涉一个家庭的稳定。如果一方无理由地拒绝做亲子鉴定,那么法律将支持另一方的诉求。条款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

8、成立。解读现在的亲子鉴定已很成熟,准确率高。实际上,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都是这样做的,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指导案例也始终在贯彻这一精神,但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司法解释(三)把司法实践确定成文了.,六、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

9、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思考: 婚姻法解释三的出现,可以说是改变了我们很多的传统婚姻观念,现在很多女性的择偶不再以房产或者说是财产为标准,寻找的是潜力股而不是绩优股,女性需要自立,男人也需要自强,这也是国家在法律层面引导人们的择偶观。当今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乃至偏移,因此才导致了很多类似郭美美炫富等事件的发生,不得不引起国家和政府重视和关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价值观、人生观如果发生了偏差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正因为法律是人们生存的最后的底线,所以才需要真正发挥其价值评价的作用,树立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和正方向,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奠定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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