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照明系统,1、供电电压,光源电压一般情况下为交流220V,少数情况下为交流380V,移动式灯具电压不超过50V,潮湿场所不超过25V,水下场所可采用12V光源。,2、电压偏移,正常情况下,照明器的端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要求:,2.1 一般工作场所为5%。 2.2 露天工作场所、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难以满足5%时,可 +5%、-10%。 2.3 应急照明、道路照明和警卫照明等为+5%、-10%。 照明器的端电压不宜过高或过度,电压过高,会缩短灯具寿命,电压过低,会使光通量下降,影响照度。,引自照明设计手册(二),以单只功率为36W的三基色荧光灯光源为例:当供电电压为210V,光通
2、量由原3250LX降至2900LX;,3、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建筑物内照明配电系统接地形式与建筑物供电系统统一考虑,工业建筑采用TN-S系统。户外照明宜采用TT接地系统。,4、供电要求,4.1 应根据照明负荷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合理地确认负荷等级,并应正确的选择供电方案。 4.2 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的分配宜保持平衡,最大相负荷电流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倍,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0.85倍 。 4.3 照明分支回路中不宜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和保护。 4.4 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 4.5
3、室外照明场所,单灯功率为250W及以上时,宜在每盏灯具处设置单独保护开关。,5、 线路保护,5.1 照明线路及照明灯具在电气故障时,为防止人身电击、电气线路损坏和电气火宅、应装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盒接地故障保护,用以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一般采用断路器及剩余电流保护器。,5.2 断路器,以ABB S20系列断路器为例:,5.3 对气体放电灯,启动时镇流器的限流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冲击电流。镇流器一般启动电流为正常电流的2.7左右,启动时间较长,汞灯为48min,钠灯为3min,金卤灯为23min,选择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值要躲过启动时冲击电流。,5.4 剩余电流保护,5.4.1 剩
4、余电流保护器的最显著功能是接地故障保护,其漏电流动作一般有30mA、50mA、100mA、300mA、500mA。带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称为漏电断路器。 5.4.2 一般情况下,末端线路剩余电流保护器的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上一级电流不宜大于300 mA,配电干线动作电流不大于500 mA.,6、 电缆选择,配电线路宜选择铜芯电缆或导线,对于TN-S系统,三相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选用三芯电缆;室外干线采用TT系统时,应选用4芯电缆。,7、 线路敷设,室内照明线路可采用封闭母线、电缆沿电缆桥架、线槽布线、导线穿金属管、塑料管。同一根导管与线槽内有几个回路时,所有绝缘电线或电缆都
5、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8、 照明控制,8.1 民用建筑楼梯间、走道、卫生间的照明,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节能自熄开关宜采用红外移动探测加光控开关,应急照明应用应急时强制点亮的措施。 8.2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8.3 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的走廊、楼梯间、门厅等公共场所照明,宜采用集中控制,并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8.4 对于大面积的房间,如大开间办公室、厂房等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8.5 多功能厅、会议室宜采用调光控制。 8.6 房间
6、或场所所装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宜按下列方式分组控制: 8.7 所控灯列与窗平行; 8.8 生产场所按车间、工段或工序分组 8.9 会议厅、多功能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 8.10 道路照明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理位置和季节变化合理确定开关灯时间,并根据天空亮度变化进行必要修正,宜采用光控和时控相结合的智能控制方式。 8.11 应急照明应与消防系统联动。,9、 照明计算,9.1 平均照度计算采用专业的照度计算软件dialux进项照度模拟。9.2 在做初步设计方案及报价阶段、需要估算照明用电量,采用功率密度法来计算。,10、插座布置及配电,10.1 插座布置按照建筑专业内装图纸按照工位进行布
7、置,无工位房间宜按照1个/10m2 进行布置。卫生间预留卫洗丽、暖水宝、烘手器插座,走廊处宜预留清洗用插座。 10.2 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用于热水器、暖水宝及功率1.5KW的设备,宜单独回路。并应采用A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10.3 不同功能区域的插座应分成单独回路。,11、空调系统配电,11.1 一拖多空调室内机大多为小功率单相风机,可多台链式供电。室外机单独供电。 11.2 一拖一空调室外机或室内机供一路电源。(询问设备专业) 11.3 AHU 空调机组单独供电。 11.4 风机盘管大多为小功率单相风机
8、,可多台链式供电。,应急照明系统,1、应急照明的基本要求,1.1 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1.2 按照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应急照明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3 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及工作时间 1.3.1 转换时间: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终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 疏散照明、备用照明不大于5s。 安全照明不大于0.5s。 疏散照明平时处于点亮状态。当采用蓄电池作为其照明灯具的备用电源时,应保证不能中断蓄电池充电电源,以使蓄电池处于经常充电状态。,1.4 持续时间,DB21 T2116-2013,JGJT 16-2008,消防相关应急
9、照明时间: 按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10规定,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2 、应急照明设计,2.1 疏散照明设计:需明确、清晰地标示疏散路线及出口或应急出口的位置,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明,保证人员能安全向出口或应急出口行进。能容易看到沿疏散通道设置的火警呼叫设备和消防设施。,2.2 需设置疏散照明的场所:依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2014版第10.3规定:,2.3 安全照明设计:手术室、车间某些部位、通讯中心、重要交通枢纽、宾馆等。,2.4 备用照明设计: 由于照明熄灭而不能进行正常生产操作,或生产用电同时中断,不
10、能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置,可能导致火宅、爆炸或中毒灯事故的生产场所。 由于照明熄灭不能进行正常操作,或生产用电同时中断,不能进行必要的操作处置,可能造成生产流水线流程混乱,或使生产设备损坏,或使正在加工、处理的贵重材料、零部件损坏的生产场所。, 照明熄灭后影响正常的视看和操作,将造成重大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场所。 消防控制室、变电所、配电室、消防泵房、排烟机房、IT机房以及火宅时仍需要坚持工作的房间。 照明熄灭后将无法进行营运、工作和生产的较重要的地下建筑和无天然采光建筑。 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及前室、合用前室。 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较密集的地下室、每层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 需要继续进
11、行和暂时进行生产或工作的其他重要场所。,2.5 供电,在工程设计中,应急照明供电电源常常选择柴油发电机组及带有后备蓄电池组的应急电源,包括集中和分区集中设置或灯具自带蓄电池组。,设计原则:应急照明电源可采用集中式应急电源,亦可采用照明器具自带蓄电池的分散应急电源,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当建筑物消防负荷等级为一级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由消防总电源提供双电源,采用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采用交流电源时,宜由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宜采用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 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应由同一分支回路供电,当建筑物内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疏散照明宜在消防控制室控制。,工厂照明设
12、计要点,1 、工厂照明设计范围及其种类,工厂照明设计范围包括:室内照明、户外装置照明、站、场照明、地下照明、道路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等。, 室内照明: 厂房内部照明及办公等附属用房内部照明。 户外装置照明:为户外各种装置而设置的照明。(室外堆场、储罐等) 站场照明: 露天堆场、停车场等设置的照明。 地下照明: 地下室、电缆隧道、综合管廊及坑道内的照明。 道路照明: 工厂厂区公路及其他道路的照明。 警卫照明: 沿厂区周边及重点场所周边警卫区设置的照明。 障碍照明: 厂区内设有特高的建、构筑物,如烟囱等,根据地区航空条件,按有关规定需要装设的标志照明。(顶部高处周围地面45m),2、工业厂房的
13、特点及其分类,2.1 工业厂房特点 2.1.1 工业厂房按其建筑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层工业建筑和多层工业建筑。 2.1.2 多层工业建筑的厂房大多数见于轻工业、电子、仪表、通信、医疗等行业,此类厂房楼层一般不是很高,其照明设计与常见的科研楼等相似,多采用荧光灯照明方案。 2.1.3 机械加工、冶金、纺织等行业的生产厂房一般为单层工业建筑,并且根据生产的需要,更多的是多跨度单层工业厂房,即紧挨着平行布置的多跨度厂房,各跨跨度视需要可相同或不同。 2.1.4 厂房的跨度和高度是厂房照明设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多数厂房设有吊车,照明通常采用装在屋架上的灯具来实现。,2.2 工业厂房的分类 2.2.1 根
14、据产品生产的特点,工业厂房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般性生产厂房:正常环境下生产的厂房。 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生产厂房:正常生产或储存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物的厂房。 处在恶劣环境下的生产厂房:多尘、潮湿、高温或有蒸汽、振动、烟雾、酸碱腐蚀性气体或物质、有辐射性物质的生产厂房。,3、工厂照明设计的一般要求,3.1照明方式的选择 对于照度要求较高,工作位置密度不大,单独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对作业的照度要求不高,或当受生产技术条件限制,不合适装设局部照明,或采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时,宜单独采用一般照明。 当某一工作区需要高于一般照明照度时可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当分区一般照明不能满足照度要求时
15、,应增设局部照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粗加工:200LX一般加工:300LX精密加工:500LX,米其林工厂车间:按300LX设计,3.2照度标准 工厂照明设计的照度值应根据国家标准GB 50034-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选取。该标准规定了十六类工业建筑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3.3照度质量 照明质量是衡量工厂照明设计优劣的标志。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选用效率高和配光曲线合适的灯具。根据灯具在厂房房架上悬挂高度按室形指数RI值选取不同配光的灯具。 当RI=0.50.8时,宜选用窄配光灯具; 当RI=0.81.65时,宜选用中配光灯具; 当RI=1.655时,
16、宜选用宽配光灯具; 室形指数公式:,中配光灯具,宽配光灯具,窄配光灯具,选用色温适当和显色指数符合生产要求的照明光源。Ra80,达到规定的照度均匀度:作业区域内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作业区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满足照明直接眩光限制的质量要求:统一眩光值(UGR)按GB 50034-2013子规定。即一般允许值为22,精细加工值为19。 采取措施减小电压波动、电压闪变对照明的影响和防止频闪效应。 照明装置应在允许的工作电压下工作,在采用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的场所应采用补偿电容器,以提高其功率因数。,3.4光源选择 光源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选择。照明光源宜采用三
17、基色细管径荧光灯、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光源点距地高度在4m及以下时宜选用细管荧光灯;高度较高的厂房(6m以上)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无显色要求的可能高压钠灯。 工业照明的下列场所可使用白炽灯: 对房子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场所; 开关灯频繁的场所; 照度要求不高,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局部照明及临时使用照明的场所; 在需要严格识别颜色的场所(光谱分析室、化学试验室等)宜采用高显色三基色荧光灯。,3.5灯具选择 工厂照明用灯具应按环境条件、满足工作和生产条件来选择,并适当注意外形美观,安装方便和与建筑物协调,以做到技术经济合理。详见照明设计手册(二)第二节。,3.6照度计算 厂房照明设计常用利用系
18、数法进行照明计算。对某些特殊地点或特殊设备的水平面、垂直面或倾斜面上的某点,当需要计算其照度值时可采用逐点法进行计算。,3.7工厂照明线路的敷设 厂房支线一般采用绝缘导线穿钢管或照明线槽敷设。爆炸和火灾危险性厂房的照明线路一般采用防爆管线明敷。在受化学性腐蚀物质影响的地方可采用穿硬塑料管敷设。,4、按环境条件选择灯具,4.2潮湿和有腐蚀性工业厂房的灯具选择 潮湿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相应防护等级的防水型灯具。,在有化学腐蚀性物质的场所,应根据腐蚀环境类别选择相应灯具。见照二233页,4.1一般性工业厂房的灯具选择 在正常环境中(采暖或非采暖场所)一般采用开启式灯具。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
19、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灯具。对于经常冲洗的灯具应选用不低于IP65等级灯具。 在装有锻锤、大型桥式吊车等振动较大的场所宜选用防震型灯具,当采用普通灯具时应采取防震措施。对摆动较大的场所使用的灯具应有防脱落措施。 在有可能受到机械撞伤或灯具的安装高度较低时,灯具应该有安全保护措施。,4.3爆炸和火灾危险性工业厂房的灯具选择 爆炸性气体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的灯具防护结构选择。 详见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5、工业厂房的布灯方案,5.1典型布灯方案,流水线方向,设计照度300LX,条件:W=43.9m、D=24.71m、H=5m室型指数计算:R
20、I=W*D/H*(W+D)=3.16选择宽配光曲线的三防灯具,光源选择高效2*45W荧光灯;,用DIALUX计算后:,照度满足设计要求,在核算功率密度:45*2*1.1*72(盏)/1084(面积)=6.58 w/m210.0w/m2核算后,满足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50034-2013 第6.3.12条,5.2照明配电,5.2.1 参照照明规范7.2.3条:正常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大于16A,所接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当连接建筑装饰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大于25A,光源数不宜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大于25A。,18盏灯具一组回路,每回路不大于2KW;,5.2.2 控制方式可以采用照明箱面启停按钮控制、IBUS智能照明、松下二总线照明等。现在公司主推IBUS智能照明系统。 5.2.3 采用IBUS模块照明系统图:,常用照度计算方法: 单位容量法; 利用系数法; 逐点计算法;,参见GB 50034-2013 6.3.12条:,在做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需要估算照明用电量,往往采用单位容量计算,在允许计算误差下,达到简化照明计算程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