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红线,是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将明确,到 2020 年,全国年总用水量控制在 6700 亿立方米。所谓红线,即是强化刚性手段,对于取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的新增用水,对取水总量接近取水许可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用水。此外,还要完善配套措施,通过严格的水资源论证、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等来实现全国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第二条红线,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据了解,有关部门确定的红线是,到 2015 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的用水量要比现状下降 30%以上,这是一个约束性指
2、标。此外,全国农业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要从 0.5 提高到 0.53 以上,该指标原来是预期性、引导性指标,也将成为约束性指标。这两个指标分别反映了工、农业用水效率。从水量上讲,工业和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 90%。第三条红线,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水功能限制纳污红线指标,确定为全国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要提高到 60%以上。“一号文件”要求,各地区要按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湖限制排污总量;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作为各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排污量已经超过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要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