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砌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湖 北 省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咨 询 中 心1目 录1、 总则2、 工程特点3、 监理工作流程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 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6、 工程验收7、 附录2干砌石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总 则1.1 编写目的,为了指导监理人员有效地控制本工程质量,实现监理规划目标;同时也为施工人员了解工程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要求,相互勾通信息,减少失误而编制。1.2 编写依据:(1) 业主和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2) 设计图纸、文件、资料。(3)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4) 施工组织设计(5) 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关的质量标准。技术条款、规程、规范,如堤防工程施
2、工规范SL260-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203-39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223-1999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GBJ301-88 等编制。1.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干砌体挡土墙及干砌石护坡工程。与本细则配套使用的监理实施细则有干砌石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2、 本工程施工的主要内容及流程本工程以干砌石墙稳坡固基和干砌石护坡为主,但护砌前需进行大面积的土方开挖、回填、排渗等项目的施工。其工艺流程大致如下:基础清楚 土方开挖墙基处理施工放样石墙砌筑 墙背回填工程质量验收。监理工程师论坛 http:/ 压实放线整坡 铺反滤料垫层砌筑护坡工程
3、质量验收。3、 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工作流程图(含工序流程)。3.2 工地例会3.2.1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3.2.2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4(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 检查工程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 其他有关事宜。3.2.3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
4、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项目监理重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达到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控制的目标。4.1 投资控制,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投资控制,投资目标、控制工程投资在合同价内,不超过概算。4.2 进度控制,用动态的原理,对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如资金、材料、劳力、组织管理、机械及气候等因素进行系统综合分析,找出影响进度原因,提出调整措施,随时修正进度计划。进度目标,满足度汛要求。且不超过合同工期。54.3 质量控制:主要的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三方面着手,以数据为
5、基础,以事实为依据,经规范为准绳,严把质量关,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程序控制落实施工单位“三检制” ,严格把工序交接检查检验制度。5、 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5.1 收集和验证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5.1.1 监理处应收集和验证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包括:(1) 工程勘测、设计资料;(2) 施工承包合同;(3) 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4) 设计文件(含变更通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5) 其它。5.1.2 监理处主要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下列内容验证的: (1) 建设单位提供产品的完整性;(2) 勘测、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是否有有效图章和签名等);(
6、3) 其它文件的真实性。5.1.3 监理处应安排专人对验证合格产品保存、管理,作好验证和收发文登记(以下简称登记),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记录(以下简称记录)。65.1.4 监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予以记录说明,并作好记录。5.2 监理准备工作5.2.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处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记录表式的填写方法。5.2.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析监理工程特点,进行质量策划,在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相关专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工作。5.2.3 制订监理处工作制度(具体要求见支持性文件)。5.2.4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专业工程的特点,
7、并按工作内容组织监理人员制定监理工作程序。5.2.5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顾客的要求,参与施工招标和签订施工承包合同。5.2.6 监理工程项目划分(1) 监理工程项目划分的依据。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 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施工部署等。 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的有关条款附录 4。(2) 工程项目划分的主要原则。7 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差额不宜超过 50%。 每一单元工程中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 5 个。 单元工程为分部工程中由一个(无序)或几个(有序)二种完成的最
8、小综合体。 单元工程为分部工程中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的要求划分的层、块、段。(3) 监理处应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特点进行详细的项目划分。必要时报中心工程技术部审查。(4) 总监理工程师应用专题报告将工程项目划分结果报质量监督站审批,然后将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表发送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作好登记和记录。5.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5.3.1 签发开工通知5.3.1.1 在具备以下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单位发出开工通知, 并报送建设单位。 作好登记和记录。(1) 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已获业主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 提供了完
9、整的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3) 提供的设计文件有效,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8(4)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5.3.1.2 工程项目没有满足上述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专题报告,请建设单位给以明确答复。在明确答复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签发开工通知。作好登记和记录。5.3.1.3 当承包单位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从开工日起按签订施工合同时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5.3.1.4 当承包单位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未按进度计划应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时,监理处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
10、工单位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准备的原因并提交确保工期措施。作好登记和记录。5.3.2 及时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5.3.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3.2.2 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或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作好记录。5.3.2.3 在设计交底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单位签发工程师图纸。作好登记和记录。95.3.3 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审文件5.3.3.1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
11、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作好记录。5.3.3.2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3.3.3 如果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工程开
12、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2) 分包单位业绩;10(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在合同中有规定。(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5.3.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13、检查内容为:(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监理处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监理处的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5.3.3.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送建设单位。作好登记和记录。(1) 施工组织设计及前述各项申请表(报审表)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3) 其
14、它准备工作已完成。5.3.3.6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11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 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5、。5.3.3.7 在专业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作好登记和记录。5.3.3.8 监理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理处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指示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单位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监理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5.4 施工过程监理5.4.1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12(1)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作好记录。(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
16、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4)监理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或施工单位委托。(1)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 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3) 试验室的管理制度;(4) 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 本工程试验项目及其要求。5.4.6 检验工程材料
17、、构配件和设备1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拟进场的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5.5 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5.5.1 堤基处理(1) 堤基清理的范围包括堤肩、堤坡、堤脚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 30-50cm。(2) 根据设计要求,将表层杂草、树根、石块、淤泥、腐殖土、泥炭以及杂物清除。(3) 堤坡范围内的有害裂缝、坑、槽、洞穴等应严格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4) 清基完毕后,应对基底进行平整压实。(5) 在清基过程中,如出现软弱基础,应根据设计要求
18、进行加固处理。若发现不明地质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与设计、勘探单位联系,共同研究处理。(6) 清基的弃土、杂物、废碴等,应运到指定的场堆放。(7) 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查项目与标准项次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频次1 基石清理 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全部清除 巡视2 一般堤基处理 堤基上的坑塘洞穴已按要求处理 巡视3 堤基平整压实 表面无显著凹凸、无松土、弹簧土 巡视14(8) 堤基清理单元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与标准项次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检测方法 检测频次1 堤基清理范围清理边界超过设计基面边线0.3m巡视、欠量、抽检自检:按施工堤一线长度每20-50m 测量一次
19、,抽验、自检量的 30%。2 堤基表层压实 符合设计要求巡视、旁站取样抽验自检:按清基面积平均每 400-800m2 取样一个。抽验:自检量的 30%。浆砌脚槽(1) 砌筑前,先根据设计图纸尺寸进行脚槽开挖,开挖弃土应运指定地方。(2) 浆砌石料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之石料,其抗水性、抗压强度、几何尺寸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宜采用块石砌筑。水泥标号不低于 325号。(3) 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4) 砂浆配合比应按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同时应具有适宜的和易性。配制砌筑用的水泥砂和小石子砼,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 20%,在施工中随拌随用。常温拌成后应在
20、 3-4h 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 30,则应在2h 内使用完毕。使用中如发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所拌水泥砂浆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水泥砂浆的稠度可用标准圆锥沉入度表示,15以 40-70mm 为宜,小石子砼的坍落度以 70-90mm 为宜。(5) 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为 3-5cm,随铺浆随砌石。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接贴靠,砌缝内砂浆应采用扁铁捣密实。严禁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灌缝。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外露面上的砌缝应预留约 4cm 深的空隙,以备勾缝处理。水平缝宽不大于 2.5cm,竖缝宽应不大于 4cm。(6) 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
21、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 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体。(7) 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8) 不规则石块砌体应用铺浆法砌筑,灰浆应饱满。内部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灌填砂浆或细石砼并认真捣实,再用碎石块嵌实,不得采用先填碎石块,后塞砂浆的方法。当最低气温在 0-5时,应注意表面保护;最低气温在 0以下时,应停止砌筑。砌筑过程中如遇中雨或大雨,应停止砌筑,并将已砌筑石块中的空隙用砂浆或细石砼填实,然后加以遮盖,然后加以遮盖,雨后应清除积再继续砌筑。(9) 浆砌脚槽质量检查16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监理处应按与
22、承包单位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检查和检验。若监理处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处另有指示外,承包单位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处。监理处应在事后确认承包单位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处对承包单位自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样检验。作好记录。监理人员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现场。作好登记和记录。4.4.6.2 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1) 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
23、款中。(2) 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处审批,并抄送建设单位。监理处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3) 当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监理处应用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建设单位报送交货延期的说明,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 (4) 建设单位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单位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17(5) 承包单位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处批准。4.4.6.3 监理处一旦发现承包单位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应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更换施工设备
24、。作好记录。4.4.6.4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1) 若监理处要求承包单位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处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增加额外检验。(2) 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处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单位重新检验。4.4.6.5 承包单位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当承包单位未完成监理处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时,监理人员可以自己或委托其他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和检验。4.4.6.6 现场材料试验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时,应查看承包单位在工地建立的试验室、配备的人员和设备。监理人员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处进行质量检查提
25、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处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单位提供,监理处可以使用承包单位的试验设备。4.4.7 监理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作好记录。184.4.8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监理实施细则中确定的质量控制点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旁站记录。4.4.9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4.4.9.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
26、。对未经监理处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处员应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4.9.2 经承包单位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单位应通知监理处进行检验,通知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单位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处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合同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单位才能进行覆盖。4.4.9.3 监理处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4.4.9.4 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第 4.4.9.2 条规定进行检查覆盖后,若监理处事后
27、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致揭开重新检验。194.4.9.5 承包单位未及时通知监理处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处有权指示承包单位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4.4.1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及时报送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以及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平时巡视、旁站和检查情况,及时评定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作好记录。( 承包单位的自检和监理人员的抽检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使用的质量评定表必须正确,填写符合要求,否则不能评定质量等级。)4.4.11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
28、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作好登记和记录。4.4.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 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4.4.13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按“ 三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20单位等
29、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采用统计技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要求承包单位提出预防措施,同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作好登记和记录。4.4.14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处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向中心工程技术部以专题报告的形式的进行书面报告,中心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或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会同有关技术人员解决。4.4.15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分部工程验收。4.4.16 监理处应参加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如基础处理完毕、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
30、)进行的阶段验收。4.5 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4.5.1 监理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投资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4.5.2 监理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 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21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作好登记和记录;(3)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作好登记和记录。4.5.3 监理处应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工程量
31、的计量(1) 监理处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当月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派员与监理处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抽样复测。(2) 若承包单位未按监理处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处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视为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3) 监理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单位联合进行测量计量。4.5.4 监理处应审核承包单位每月报送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已完成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客观存在项目的应付金额。(2) 经监理处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3) 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4) 价格调整金额。(5) 根据
32、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6) 扣除应由建设单位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22(7) 扣除由建设单位扣留的保留金额。(8) 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建设单位的其它金额。4.5.5 监理处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单位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工程款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4.5.6 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首先将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将分解表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支付中,按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第 4.5.3 款第(1)项
33、内进行支付4.5.7 监理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完工(竣工)结算:(1)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完工(竣工)结算申报表;(2)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完工(竣工)结算报表;(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完工(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完工(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4.5.8 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合同要求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4.5.9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23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拒绝受理该部分的工程
34、款支付申请。4.5.10 监理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4.5.1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4.5.12 在工程完工(未验收前)时的支付签证中,除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总监理工程师应注意索赔费用结算和工程变更的结算。4.5.13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后应附有以下详细证明文件:(1) 至工程竣工日期止,根据施工合同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
35、款金额;(2) 承包单位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监理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当无法协商一致时,应按照本程序中的 4.9.6 条规定进行处理。4.5.14 最终结算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4.6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244.6.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4.6.2 监理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1)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符合要求后,在施
36、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2)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并经过审批符合要求后,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3)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作好记录;(4)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作好记录。4.6.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利用网络图或形象进度图或 S 曲线图等技术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有条件的监理处应应用计算机技术对进度进行分
37、析。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25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承包单位的调整措施或延期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在网络图或形象进度图或 S 曲线图上画出新的进度计划。作好登记和记录。4.6.3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4.1 参加设计交底。总监理工程师在熟识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基础上,组织设计人员向监理、施工等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义底、使监理、
38、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见图和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同时对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理人应将这些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和早日作出答复。4.2 检查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4.2.1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用水、用电线路是否接通、电源是可靠,有无自备电源、施工需用的场地是否进行了平整等等。4.2.2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真实可靠,其内容包括:(1) 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设计工程量、施工分缝分块、施工工艺流程)。26(2) 施工进度(工序进度、作业进度等)。(3) 施工方法(选石、运输、入仓方式及其它相关工序的施工方法)。(4) 施工技术装备及
39、技术(工种)人员配备及相应的资质。(5)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6) 如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如基础处理)还要作出详细的措施计划。4.2.3 审查承包商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置及机组人员配备。机械配备必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机组人员必须有相应工种的资质。4.2.4 审查承包商用于该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质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4.2.5 参与工程现场施工测量放线,并将其成果与设计图纸相对应,有较大出入时将向设计某单位作区别及提出补救措施解决。4.2. 6 全面权衡承包商的现场条件,当具体开工条件时,则对相应的施工项目开出施工许可证。4.2.7 如果属于青苗赔偿,拆迁某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
40、而影响工程开工时,监理人应将实际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工程主管部门回报,并在监理日记中将实际情况记下。同时要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协调工作,努力避免索赔事件。如果工期允许,可找业主协商,给承包商适当延长完工时间,但合同中日历总天数应该有效。274.3 对承包施工人员进行监理细则内容交底监理细则是指导监理人员从事工作的监理文件。但也必须使承包单位施工人员知道其中的施工程序、工程质量要求和应提供什么施工资料及如何进行单元工程质量验收等一系列事件。才能相互的配合好。因此,监理细则内容交底也是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所必须做的。4.4 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报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监理人要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本工程的施
41、工项目,对照有关规程、规范项目划分原则,进行单位、分部、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在划分中各工程要有相应的名称、编号、桩号、高程及工程量等基本数据,这些数据应与施工合同工程量等有关数据相一致。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如果施工中没有变化,则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4.5 审查承包商开工手续,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按开工许可证(开工令)的申请程序(见后)办理开工手续。送监理处审批,其程序如下:4.5.1 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应到指定的监理单位领取工程开工报审资料表,并根据表中的要求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主要有:(1) 根据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及自身的施工能力制订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详尽的施工
42、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28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部位、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工程量、单元划分、砌筑分快及施工工艺流程图);2) 施工顺序(基础清理开挖 垫层压实砌筑等);3) 施工进度(工序进度、作业进度等);4) 施工方法(含石料运输、入仓方式等)5) 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2) 施工总进度的计划安排,并与合同工期对照进行调整,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任务;(3) 施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项目经理等“五大员” 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4) 进场施工设备到位及生产能力情况,要满足施工要求。(5) 作好各种建筑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查(复检)报告、合格后方能购进使用
43、。(6) 要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进行现场施工测量放线,并癣结果和设计图纸对照检查,不相符时要报请业主及设计部门确认及修改。(7) 要与业主等有关人员联系办好与工程开工有关的各种手续(如拆迁、征地、赔偿等)。具备上述这些条件后,承包商可向监理处报送一式四份的开工报审资料。监理处审阅后在约定时间内签署审批意见:“ 照此执行” 、“按 意见修改后执29行”或 “已阅 ”或“修改后重新报送 ”等四种,如承包商接到的批复意见不属“修改后重新报送”即可向监理处申请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监理处将于接到此报告后 24 小时之内,开出相应的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工程开工批复文件。但不管什么时候开出开工许可证,其时
44、间都是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施工工期的,所以,如果承包商不积极抓紧时间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工作,误了工期责任由承包商自负,望尽早做好准备工作,按期开工。4.6 施工过程的监理及质量控制4.6.1 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工程师将通过巡视、旁站、抽检或见证取样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理。承包商必须认真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等组织文明施工,抓好各个施工环节,严格按程序及有关施工规程进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某一工序或施工方法、进度计划、使用的原材料有所变化,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变化情况,并经协商批准后进行实施。4.6.2 各工序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直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现将主要施工工序的质量要求分述如下:(1) 基础面的开挖(回填)工序:基础面必须稳定,土质(干容重)、结构尺寸和边坡等均达到设计要求。为此,如在回填土堤坡上砌护时,必须先将回填范围扩宽(放宽)50cm 左右,加压后再削去,如果在软弱堤基上砌筑,则应先验证地基承受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否则要按设计或规范要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