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部管理文件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 程 计 量 、 支 付 管 理 制 度为规范工程计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一 、 适 用 范 围本 制 度 适 用 于 公 司 负 责 建 设 的 各 项 工 程 计 量 、 支 付 工 作 的管 理 。进 行 计 量 的 工 程 项 目 ( 含 单 位 、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 必 须 已填 写 项 目 开 工 申 请 报 告 , 按 程 序 完 成 开 工 审 批 , 质 量 自 检 、验 收 合 格 , 并 有 完 整 施 工 、 质 量 检 验 资 料
2、的 工 程 项 目 。凡 未 经 验 收 或 验 收 资 料 不 真 实 、 不 完 备 的 , 质 量 不 合 格 或 质量 有 缺 陷 且 缺 陷 修 复 尚 未 通 过 验 收 的 工 程 项 目 , 均 不 予 计 量 。因 承 包 商 擅 自 处 理 而 发 生 的 工 程 量 不 予 计 量 。二 、 计 量 支 付 的 主 要 依 据1、 合 同 ;2、 技 术 规 范 ;3、 批 准 的 施 工 图 纸 ;4、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说 明 ;5、 批 准 的 工 程 变 更 、 现 场 签 证 ;6、 有 关 计 量 的 补 充 协 议 。三 、 工 程 计 量( 一 )
3、工 程 量 计 量 管 理1、 工 程 量 收 方建 设 单 位 项 目 部 、 监 理 公 司 对 合 格 工 程 量 、 隐 蔽 工 程 隐 蔽 前必 须 及 时 进 行 计 量 。 工 程 量 计 量 由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公 司 、 建 设单 位 项 目 部 相 关 人 员 、 跟 踪 审 计 人 员 共 同 进 行 。工 程 量 收 方 经 各 方 签 字 后 , 作 为 工 程 款 支 付 的 依 据 。2、 月 工 程 量 上 报每 月 承 包 人 应 对 已 合 格 的 工 程 进 行 计 量 、 汇 总 ( 截 止 到 该工程部管理文件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月 底 )
4、 ,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工 程 细 目 填 写 好 计 量 的 相 关 表 格 , 在项 目 经 理 签 字 后 , 报 现 场 总 监 。 并 附 月 工 程 量 计 量 报 表 、 月 工程 量 计 量 汇 总 表 等 相 关 基 础 资 料 ,一 式 四 份 。监 理 单 位 在 接 到 承 包 人 上 报 的 计 量 申 请 后 , 结 合 上 报 的 基 础资 料 , 对 承 包 人 所 报 计 量 工 程 项 目 的 工 程 数 量 进 行 审 核 , 若 发现 承 包 人 所 报 情 况 与 实 际 不 符 , 可 直 接 更 改 , 不 必 退 还 承 包 人 。在
5、确 认 承 包 人 的 计 量 数 据 准 确 无 误 后 , 经 现 场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字汇 总 , 总 监 审 批 后 报 工 程 项 目 部 ( 次 月 5 日 前 完 成 ) 。工 程 项 目 部 在 接 到 上 报 的 计 量 申 请 之 后 , 核 对 报 表 中 的 计 量数 据 是 否 属 实 。 若 发 现 差 错 , 应 通 知 总 监 、 现 场 监 理 工 程 师 对计 量 数 据 进 行 修 正 。 项 目 经 理 签 字 后 再 上 报 公 司 ( 次 月 10 日前 完 成 ) 。3、 公 司 对 承 包 人 的 计 量 结 果 作 最 后 的 核 定
6、, 如 发 现 差 错 ,应 退 还 项 目 部 按 前 述 步 骤 执 行 并 重 新 上 报 。( 二 ) 工 程 计 价 管 理1、 工 程 计 价 根 据 已 确 认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综 合 单 价 进 行 计 价 。2、 计 价 内 容 在 合 同 、 投 标 清 单 、 签 证 中 有 明 确 规 定 的 按 合同 、 投 标 清 单 、 签 证 约 定 进 行 计 价 。3、 计 价 内 容 在 合 同 和 投 标 清 单 中 没 有 完 全 相 同 的 , 但 有 类似 的 工 程 价 格 结 算 的 ,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 参 照 类 似 的 单 价 结 算
7、。4、 计 价 内 容 在 合 同 和 投 标 清 单 中 没 有 约 定 或 无 类 似 项 目 参照 执 行 的 , 由 承 包 单 位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计 价 规 范 和 定 额 进 行 计价 , 并 按 投 标 报 价 时 的 下 浮 比 例 下 浮 后 , 按 规 定 报 送 监 理 及 业主 审 批 。5、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单 价 和 总 额 价 , 已 包 括 所 有 的 工 料 机 消耗 费 用 、 企 业 管 理 费 用 、 措 施 费 用 、 税 收 、 保 险 、 利 润 以 及 合同 明 示 或 暗 示 的 承 包 人 应 承 担 的 风 险 费
8、 用 等 。 除 非 合 同 文 件 或上 级 主 管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 否 则 , 不 接 受 对 工 程 量 单 价 的 调 整 。6、 承 包 单 位 根 据 月 工 程 量 报 表 编 制 月 工 程 量 计 价 表 和 月 工 程 量 计 价 汇 总 表 经 监 理 审 核 后 由 业 主 项 目 部 审 查 ,工程部管理文件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项 目 部 对 月 工 程 计 价 进 行 汇 总 并 报 公 司 领 导 审 批 。7、 施 工 单 位 未 及 时 报 送 月 工 程 量 计 价 表 和 月 工 程 量计 价 汇 总 表 的 , 当 月 所 完 成 的 工 程
9、 量 不 予 结 算 , 待 下 月 施 工单 位 报 送 时 计 价 结 算 。( 三 ) 计 量 要 求1、 经 监 理 、 业 主 项 目 部 验 收 合 格 的 工 程 量 方 可 进 行 计 量 。对 于 固 定 单 价 合 同 , 按 招 标 文 件 和 施 工 合 同 约 定 , 结 合 设 计 图纸 、 变 更 、 签 证 进 行 计 量 ; 对 于 总 价 合 同 , 按 照 清 单 量 进 行 计 量 。2、 计 量 和 计 价 管 理 人 员 分 离 。3、 计 量 所 采 用 的 测 量 与 计 算 方 法 , 应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 并 经监 理 单 位 和
10、业 主 项 目 部 认 可 。4、 清 单 内 各 工 程 细 目 的 数 据 计 量 单 位 和 精 度 必 须 与 投 标 时 工程 量 清 单 中 相 应 细 目 单 位 和 精 度 保 持 一 致 。清 单 外 计 量 项 目 的 数 据 单 位 、 精 度 应 由 业 主 项 目 部 、 监 理单 位 与 承 包 人 协 商 确 定 并 报 送 公 司 核 准 。5、 对 于 需 要 用 凭 据 来 证 明 承 包 人 有 权 得 到 该 款 项 的 支 付 项目 , 承 包 人 在 申 请 计 量 时 应 向 监 理 工 程 师 、 项 目 计 量 工 程 师 提交 该 项 目 有
11、 关 凭 据 的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由 监 理 工 程 师 保 存 ,报 业 主 项 目 部 核 实 备 查 。7、 工 程 量 计 量 单 和 计 量 报 表 上 的 相 关 单 位 签 字 齐 全 , 无 签字 或 签 字 不 齐 全 , 将 不 予 计 量 。四 、 工 程 费 用 支 付( 一 ) 工 程 预 付 款 、 进 度 款 支 付1、 工 程 预 付 款 的 支 付 必 须 是 : 履 约 保 函 和 合 同 签 订 手 续 均已 完 成 , 合 同 文 件 中 承 诺 的 管 理 人 员 、 主 要 技 术 人 员 、 主 要 机 械设 备 均 已 到
12、 位 , 并 已 报 总 监 、 项 目 经 理 、 公 司 总 经 理 批 准 , 按合 同 约 定 支 付 。 2、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支 付 主 要 包 括 : 清 单 工 程 费 用 、 工 程 变 更费 用 、 索 赔 费 用 、 签 证 、 计 日 工 等 。 监 理 工 程 师 、 造 价 工 程 师工程部管理文件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在 接 到 承 包 人 月 报 表 后 , 应 立 即 审 查 、 核 实 各 项 资 料 、 证 明 文件 手 续 是 否 齐 全 , 款 项 计 算 汇 总 是 否 正 确 , 确 认 无 误 后 , 报 项目 部 核 查 。 在 合 同
13、约 定 时 间 内 向 公 司 上 报 具 体 金 额 , 及 时 支 付承 包 人 款 项 。 工 程 进 度 款 根 据 完 成 量 按 合 同 支 付 。 对 于 不 符 合要 求 的 坚 决 不 予 计 量 支 付 。( 二 ) 工 程 款 最 终 支 付工 程 款 最 终 支 付 必 须 是 : 承 包 商 按 合 同 和 变 更 指 令 完 成 所 有工 程 内 容 、 验 收 合 格 、 已 竣 工 结 算 ,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符 合 支 付 条件 的 项 目 。 最 终 支 付 款 经 审 计 结 束 后 ,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 保修 金 的 支 付 须
14、 等 保 修 期 满 , 且 满 足 合 同 约 定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支 付 。它 还 包 括 缺 陷 责 任 期 费 用 及 缺 陷 责 任 期 费 用 的 支 付 。1、 最 终 支 付当 工 程 交 工 验 收 合 格 后 , 承 包 商 必 须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上 报 最终 支 付 申 请 , 总 监 、 项 目 工 程 师 按 照 规 定 对 所 有 的 计 量 与 支 付进 行 审 核 , 确 认 无 误 后 上 报 公 司 , 并 经 造 价 审 计 机 构 进 行 审 计 ,将 审 计 结 果 作 为 最 终 支 付 依 据 。 如 发 现 不 能 确 认
15、的 费 用 , 应 要求 承 包 商 进 一 步 提 供 相 关 资 料 。2、 缺 陷 责 任 期 费 用 的 支 付工 程 缺 陷 责 任 期 内 , 如 果 发 现 由 承 办 单 位 负 责 的 任 何 工 程缺 陷 或 工 程 质 量 不 合 格 , 一 切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 并 应 按 建 设单 位 的 指 令 进 行 修 补 ; 若 承 包 人 没 有 执 行 建 设 单 位 的 指 令 , 建设 单 位 有 权 安 排 其 它 承 包 人 修 补 缺 陷 , 并 会 同 监 理 单 位 确 定 费用 , 在 保 修 金 中 扣 除 。3、 保 修 金 的 支
16、付 按 合 同 规 定 , 在 整 个 工 程 缺 陷 责 任 期 满 并 发 给 缺 陷 责 任终 止 证 书 后 , 由 监 理 工 程 师 和 建 设 单 位 签 发 保 修 金 支 付 证 书 ,将 保 修 金 退 还 给 承 包 人 。( 三 ) 价 格 调 整 部 分 费 用 的 支 付对 于 政 策 性 人 工 调 整 或 按 合 同 规 定 允 许 的 材 料 价 格 调 整 部分 , 必 须 按 规 定 程 序 上 报 确 认 后 , 方 可 支 付 。工程部管理文件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五、工 程 费 用 支 付 须提供以下材料:1、工程款支付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工程合同价、工程进度、付款理由、付款依据等) 。2、月工程量计量表及汇总表、月工程量计价表及汇总表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证明。3、工程款申请表(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照流程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4、XX 市税务局开出的建筑业统一发票,收款单位要在上面签章。5、合同、中标通知书(首次付款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付款申请审批表(有关人员须签署付款意见) 。7、工程符合支付条件的其他资料(工程验收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工程部。七、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