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埭镇中心幼儿园“名师工程”方案(试行)日期:2009-02-27 访问次数:631 为有利于本园教师专业发展,培养一批园级骨干教师,特制订本方案。一、评选项目1、园级“名师”2、园级“名师培养人”二、评选条件(一)园级“名师”评选条件:1、教育思想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勇挑重担,乐意接受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出色完成。(本条为一票否决条款)2、有较强的保教管理能力,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并具有一定特色,家长评议好。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幼儿园一级教师以上职称。4、三年中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5、三年中有论文或课题(包括案例、随笔)在平湖市级
2、以上获奖或发表交流。6、能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随时接受本园教师听课。三年中承担平湖市级及以上公开课(包括园组织的市级公开课),且效果较好。或获得园级及以上的教坛新秀、中坚、老将、双高课奖、教学比武一等奖。7、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被指导的教师进步明显。(二)园级“名师培养人”评选条件对照上述园级“名师”评选条件,4、5、6 几项中未能全部达到,缺其中12 项的,可以申报或推荐。三、评选办法:1、幼儿园成立园级评选委员会。2、教师个人对照相关条件,进行个人申报或教研组推荐。在规定时间前填表并附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 3 月初)。3、园级评选
3、委员会审核申报推荐材料,进行申报资格审查。4、评选委员会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5、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组织考核(包括听教师座谈、家长座谈、听课、看备课等)。6、幼儿园党政班子讨论决定。7、每年 3 月底前完成评选活动。8、“名师”每年申报,每届任期三年。届满称号自动取消,须重新对照条件进入新一届申报。9、“名师培养人”任期为一年,每年进行申报、评选。四、“名师”及“名师培养人”待遇:1、评为园级“名师”及“名师培养人”的由幼儿园颁发证书。2、“名师”一次性奖励科研经费 800 元。3、推荐平湖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培养人”一般从园级“名师”中产生;荣获“名师”称号的教师在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选下一届园“名师”,同等条件下“名师培养人”优先考虑。4、“名师”及“名师培养人”外出学习、培训等优先考虑。五、有关说明1、已获园级“名师”称号的教师如果在任职期内严重违反师德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则取消园级“名师”资格。2、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2009 年 3 月幼儿园“名师”及“名师培养人”申报表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申报项目 任教班级 专业技术职务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任何职务 政治面貌 工简介历公开课情况教科研情况获奖和荣誉学校考核意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