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 国际海运保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范围 保险公司赔偿责任范围 保险金额的确定,海上风险范围海上损失与费用范围外来风险范围,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特指4项 特指7项,损失费用,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4种情况 推定全损:3种情况,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施救费用 救助费用,(并非来自海上的风险),一般外来风险 12项 (自然因素造成)特殊外来风险 4项 (社会因素造成),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的范围,3.1 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范围,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又称海难,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遭遇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特指船舶航行时遭遇的: 恶劣气候 雷电 海啸 地震或火山爆发,意外事故,特指
2、船舶或货物: 搁浅 触礁 沉没 碰撞 失踪 失火 爆炸,二、海上损失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全部损失 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遭受损失。 实际全损 被保险货物完全灭失 被保险货物丧失、无法挽回 丧失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用途 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推定全损, 修理,或 整理和续运,或 收回所有权 的费用超过标的的价值,部分损失: 指被保险货物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程度的损失。 案例,3章 2003.11 revision,5,案例,A,B,C,托运人A:7个货柜机电产品7 USD100,000.00 托运人B:6个货柜机电产品6 USD100,000.00 托运人C:100箱玻璃器皿100
3、 USD1,000.00 船只价值: USD200,000.00遭遇大风浪, 船体倾斜, 摔破30箱玻璃器皿; 船长将托运人A的1个货柜抛货入海, 托运人A与C都遭受部分损失, 这两个部分损失有什么区别?,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指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船舶和货物在航行中遭遇海上风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船、货的共同危险客观存在; 船方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所作出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也就是说,牺牲和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
4、成的 牺牲和费用最终必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以后,船舶和/或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最后安全抵达目的港,从而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的局面。,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三、海上费用 海上费用指为营救被保险货物所支出的费用。,施救费用 指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采取抢救措施所支出的费用。救助费用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以外的第三方采取救助措施而收取的费用,四、外来风险 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一般外来风险 偷窃 沾污 渗漏 破碎 受热受潮 串味 生锈 钩损 淡水雨淋 短少和提货不着 短量 碰损,特殊外来风险 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所引起,例如 战争 罢工 船舶被扣 突然
5、实行进口配额,3.2 我国海运保险的险别,险别:是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划分 按照是否可以单独投保区分险别,险别,单独投保,能,否,基本险,附加险,我国海运保险 平安险 FPA 水渍险 WPA 一切险 All Risks,基本险别之一: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PA,字面含义: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
6、,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 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按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FPA 赔偿范围解读,自然灾害 全损, 意外事故 全损、部分损失 自然灾害 部分损失(须有意外事故伴
7、随)如果没有意外事故伴随,则 自然灾害 部分损失 不赔 货物落海 全损、部分损失(装卸时) 施救费用 在避难港的损失和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 (3)+(7)= 单独海损不赔,3章 2003.11 revision,13,案例(参考徐进亮 P93,该书只有A、B两种情况),船A:与他船发生碰撞 玻璃器皿部分损失 船B:遭暴风雨天气 玻璃器皿部分损失 船C:遭暴风雨天气,又与他船发生碰撞 玻璃器皿部分损失 船D:与他船发生碰撞,又遭暴风雨天气,玻璃器皿部分损失 试分析:托运方均投平安险,哪种情况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基本险别之二:水渍险 With Particular Average, WP
8、A,字面含义:单独海损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平安险的范围 +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基本险别之三:一切险 All Risks,含义:并非是一切包赔 保险公司赔偿范围: 水渍险的范围 + 11种一般附加险的范围,3章 2003.11 revision,16,基本险别的承保责任的空间界定,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仓至仓”条款规定: 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但是,当货物从目的港卸离船舶时起60天,则无论被保险货物是否进入
9、收货人的仓库,保险责任均告终止。在这60天内,如被保险货物转运至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则保险责任从开始转运时终止。,3章 2003.11 revision,17,基本险别的承保责任的时间界定(索赔时效 ),自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船舶之日起2年。,3章 2003.11 revision,18,基本险别(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exclusion,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固有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
10、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一般附加险,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TPND)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 Rain Damage, FWRD)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 串味险(Risk of Odor) 受热、受潮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 钩损险(Hook
11、 Damage) 包装破碎险(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 锈损险(Risk of Rust),特别附加险,战争险(War Risk) 罢工险(Strikes Risk) 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 ) 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 舱面险(On Deck) 拒收险(Rejection) 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
12、ng Kong,including Kowloon,or Macao),3章 2003.11 revision,21,案例(徐进亮 P90),货轮在海上航行时,某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有水渍损失,使印花布只能降价出售,损失该货价值的20%。 请分析,纸张损失的80%,印花布损失的20%,是否属于部分损失?为什么?,3章 2003.11 revision,22,案例(徐进亮 P93),我国A公司向澳大利亚出口布匹100包。A公司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海运途
13、中,舱内食用管漏水,致使该批货中30包布匹浸有水渍。 请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3章 2003.11 revision,23,案例(徐进亮 P94),我国A公司向海湾某国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一切险。由于货轮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揽载,结果航行三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已全部潮解软化,无法销售。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为什么?,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最高限额,也是核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1) 保险金额装运港货价运费保险费买方费用及预期利润(装运港目的港) 令 买方费用及预期利润 = (装运港货价运费保险
14、费)百分比( 加成率)保险金额(装运港货价运费保险费)(1+加成率)(2) 将(1)式代入(2)式,可得 保险金额(装运港货价运费)(1加成率) (3)1(1加成率)保险费率,例:有一批机电产品出口到美国,装运港为上海,目的港为Los Angeles,货物在上海的价格为USD20,000.00,上海Los Angeles海运运费为USD800.00,保险加成率为10%,保险费率为3,请计算保险金额和保险费。,保险金额(装运港货价运费)(1加成率)1(1加成率)保险费率=(20000+800)(1 10% )1(1 10% ) 3=USD22,955.75保险费= USD22,955.75 3=
15、USD68.87 验证: 装运港货价运费+保险费=20000+800+68.87=20,686.87 保险金额= 20,686.87 (1+ 10% )= USD22,955.75,3章 2003.11 revision,26,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的要素 投保人的约定 保险公司和保险条款的约定 险别的约定 保险金额的约定例、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war risk and all risks as per and subject to Ocean Mari
16、ne Cargo Clause of PICC dated January 1, 1981.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战争险及一切险,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为准。,习题,名词解释 海上风险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保险险别 FPA WPA 一切险3.1 简述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3.2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 3.3 简述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的赔偿责任范围,计算题,ITC公司出口货物一批,装运港货价及装运港至目的港运费共计US$20,000.00,买卖双方约定保险加成率为15%,,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6%和0.3%,试确定保险金额、核算保险费。,案例分析,某一货轮,在航行中有一船舱发生火灾,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经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后,原装在该船舱内的500包棉花,除烧毁部分外,剩下部分有严重水渍,只能作为纸浆出售给造纸厂,获得的价值为原货价值的30%;原装在该舱内的500包大米,经检查后发现只有水渍损失,而无烧毁或热熏的损失,经晒干后,作为次米出售,可得价值为原价的50%。按照上述情况,棉花损失价值占原价的70%,大米损失价值占原价的50%。试分析在保险业务中,这两种损失属于何种性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