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立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该房屋 设定抵押。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 个月为一期结算,以现金、网银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给甲方,由乙方在每期首月的 5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三、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整(¥ 元)作为房屋租赁押金(保
2、证金),若乙方支付过房屋租赁定金,则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定金转为部分押金,再由乙方支付其余押金。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应付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房屋租赁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四、甲方已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已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已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文件的真实合法性。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1. 在付清水、电、煤气费、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屋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及使用。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2. 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费用。如甲方应及时进行房屋及设备维修
3、,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或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负责赔偿,由双方协商决定。3. 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前 30 天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4. 甲方因该房屋发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1. 依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3. 如
4、需与他人合作使用房屋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联营、经营均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4. 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5. 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7.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禁物品,或在该房屋内进行非法行为。8. 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乙
5、方应当提前 30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9. 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通讯)费、电视收视费、 等房屋使用费由乙方承担,并如期缴纳,逾期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10. 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约或终止合约时,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房屋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甲方有权作出处置。七、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应以等额于押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而造成之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应作出赔偿,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 2% 收取违约金。逾期超
6、过 7 天 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 (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金额的 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 天 视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4、 租赁期满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押金(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5、 租赁期期间,合同一方均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 30 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须退还押金,并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双方
7、协商后相互同意的情况除外)。6、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月租金额 20% 收取违约金。7、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 10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8、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八、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破坏房屋原有装修,应以原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乙方已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一律不得拆烂、损毁及拆走,同时甲方不予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的财产均可搬走。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
8、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十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 1 月 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已知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相关事宜。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卡号: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房屋附属设备交接清单1、装修情况地面: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地毯 其他 有损坏 墙面:木墙群 壁纸 乳胶漆 彩漆 其他 有损坏 窗:铝合金 塑钢 铁窗 防盗门 有损坏 家具 数量
9、品牌 有无损坏 家具 数量 品牌 有无损坏双人床 电视单人床 冰箱上下铺 洗衣机衣 柜 挂式空调沙 发 柜式空调茶 几 燃气热水器写字台 电热水器电脑桌 微波炉电视柜 抽油烟机餐 桌 燃气灶椅 子 电风扇床头柜 饮水机书 柜 核妆台有线电视:无 有 电话:无 有 号码 宽带:无 有电表:剩余电量 查表:表数 电卡已交付乙方 是 否燃气:剩余气量 查表:表数 燃气卡已交付乙方 是 否水表:剩余水量 查表:冷水表数 中水表数 水卡已交付乙方 是 否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数字已查明,同意接收。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交房确认交房日期: 交房
10、日期: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等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需结清所有的费用并出示结清费用清单。有关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损坏,乙方需修理或者赔偿完毕才能办理退房手续。退房确认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退房日期: 退房日期:房屋租金收据今收到 支付的租用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租金,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收款人签名: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房屋押金收据今收到 支付的租用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押金,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收款人签名: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房屋定金收据今收到 支付的租用 区 路 弄 号 室的房屋定金,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为人民币 元整,合同生效之日,支付扣除定金的押金部分,作为房屋押金。收款人签名: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