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中看多边安全治理内容摘要:海盗问题是一个日益严重的国际性问题,已为国际社会所普遍关注,为此,各大国之间进行了一系列的合作以打击海盗,维护国际安全与各国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多边安全治理的机制正在形成。关键词:海盗;国际合作;多边安全治理自冷战结束以来,传统的安全威胁在逐步下降,大国之间发生战争的几率越来越小,这就给国际社会带来一个难得的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但是另一方面,非传统安全威胁则迅速上升,环境、疾病、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超越了主权界限而成为危害世界安宁的罪魁祸首,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为此,各大国之间也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合作以应对新安全威胁。其中以打击
2、海盗而进行的国际合作,显示了一个多边安全治理体系的成长和壮大,尽管不尽完美。一、海盗危机吁合作海盗是指盘踞在某个公海领域以抢劫过往商船为目的的犯罪组织,危害性极大且难以对付。海盗组织虽然也要依靠某个地方作为其落脚之处,但是一般来讲,海盗组织的犯罪行为都是发生在公海领域,这就给打击海盗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为它一旦得手便立即潜入某个具有主权权威的庇护所,碍于主权的独立性而无法进行有效的打击;如果通过这个当事国的政府来进行打击也困难重重,因为它又会窜入公海领域而使这个主权国没有权限进行打击。另外,有海盗活动的地方都是重要的国际航道,过往船只很多,其中不乏有价值的东西,而商船一般都没有配备武器,正是抓
3、住了这个把柄海盗的罪行一次次的得手,由于海盗活动的猖獗使得海上航行风险和成本极大的加大,严重危害了世界经济的安全。由于海盗犯罪的上述特点,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单独的应对海盗危机,某个国家的单打独斗显然会顾此失彼而效果不佳。此外,海盗的巨大危害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无法保证你不会受到它的侵扰。因而,要从容应对海盗,保障航道安全和经济正常运转以及人员的安全,国际合作是最好的也是必然的选择。二、各显神通保安全在与海盗的斗争中,各主权国家特别是大国之间进行了有效的合作,突破了主权的限制,创立了以经济安全为中心的国际合作之范例。首先,各大国在联合国安理会积极合作,先后通过了多项决议案,为打
4、击海盗铺垫了国际法基础。1958 年的公海公约 和 1982 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简称 公约是最为权威的法律基础,对于海盗的定义以及对海盗的惩治进行了详尽的规定,授予了各国打击海盗的正当权益。有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打击海盗的行动就师出有名,既容易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承认也易于被当事国所接受。其次, 专业领域的国际组织在打击海盗安全治理网络中发挥了重要的协调与管理作用。各大国也意识到武力打击海盗的局限性,这在联合国安理会 1950号决议中即有所反映,强调国际社会需要采取综合对策来解决海盗问题并消除其根源。因此,大国合作打击海盗,,还需要专业国际组织发挥协调作用,以避免各国在打击海盗方面的无序和
5、混乱,其中国际海事组织( I M O ) 就发挥 了这样的作用。国际海事组织是拥有 16 2 个会员国的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海上航运安全等问题,并进行海洋立法活动;在打击海盗方面,国际海事组织主要起到了监察和通报信息、制定海洋安全立法和相关标准的作用:该组织发布了多份有关海盗问题的报告,敦促国际社会打击索马里海盗,联合国安理会系列决议也吸收了它的研究报告成果,国际海事组织还进行海上航行安全立法,通过提升航行安全以降低海盗威胁。再次, 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打击海盗活动中发挥了自治作用。作为海上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商会下属的国际海事局发挥了先锋作用,实际上履行了国际船运业公共事务组织治理
6、的功能。199 2 年,国际海事局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建立了 2 4 小时运作的海盗报告中心,所有遭受海盗袭击的船只可以马上同中心取得联络,经过汇总,海盗报告中心通过卫星免费向所有海上航行船只发送每日海盗活动动态报告,并且在中心网站上每周更新海盗劫掠事件。在国际海事局的官网上,也可以检索实时海盗事件发生地图,通过邮件索取季度或年度海盗事件报告,现在国际海事局是国际海盗信息的权威提供者和发布者。进而,国际海事局还对海盗加以定义,并逐渐得到普遍认可。海盗问题的安全治理离不开大国间的多边合作机制,而美 国发起的多边反海盗联合行动倡议“151 联合特遣队” 以及“索马里海盗问题联络小组”都面临大国间集体
7、行动的困境。因此,打击海盗仍需要各大国更加深人的合作, 以及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多元行为体居中的协调和配合。三、多边安全稳定否从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中可以看出,以联合国为首、各大国、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的多边安全治理机制正在形成和壮大。在这个机制中,联合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大国因为与其利益攸关,因而为之积极行动,在合作中有博弈,在博弈中有合作。由于联合国、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都是由主权国家自愿参与而形成的,它们的决定都没有很强的强制作用,要依赖于会员国的主动,因而主权国家在这个机制中仍然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很可能由于某个大国的不合作而导致非常有效的决定的胎死腹中。而主权国家因为要
8、考虑其绝对收益,总是把它自身利益得失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因而主权国家可能对利于国际安全的一些措施或决定反其道而行之。所以,正在成长中的多边安全机制可能会受到主权国家的不利影响,需要协调好各大国之间,以及各大国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其健康发展。参考文献:1. 刘思文,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国际合作探析,法治与经济,2011 年 2 月2. 陈志瑞、吴文成,国际反海盗行动与全球治理合作,国际问题研究,2012 年第 1 期3. 郑先武,大国协调与国际安全治理,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 年第 5 期4. 于文华,论打击海盗罪的国际合作,今日南国,2010 年 4 月5. 张建军,打击索马里海盗中的国际合作问题研究,现代法学,2009 年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