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作用成立背景。中国人民银行 1948 年最初在 华 北 银 行 、北海银行、 西 北 农 民 银 行 的基础上合并组成,集中央银行、商 业银行的职能为一身。1983 年 国 务 院 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 国 家 中央银行 职 能 。1984 年国家将其商业银行的职能剥离出去成立四大 商 业 银 行 (中国银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 国 建设 银 行 )后,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职的中央银行。任何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是该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1995 年 3 月 18 日,第八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第三
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次以法 律 形式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并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 地 方 政 府 、各 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003 年,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国 务 院 机 构 改革 方 案 的规定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 金 融 资 产 管理公司、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被分离出来,并和 中 央 金 融 工 委 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 中 国 银 行 业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人民银行各地监管办事处同时撤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别设
3、于 北 京 和 上 海 ,2005 年 8 月 10 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经济领域中的作用。人民银行是“发 行货币的银行” ,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人民银行是“银行的银行” ,2它集中保管 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 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人民银行是“国家的 银行”,它是国家 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 国库,代理发行 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业务的根本区别在于,中央银行所从事的业务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实现国家宏观经济目标
4、服务,这是由中央银行所处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基本职能。对国民经济进行 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控制国家货币供应;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 储蓄机构的监督管理;为政府筹集资金; 主要业务。 货币发行、集中 存款准备金、贷款、 再贴现、 证券、黄金占款和 外汇占款、为 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主要职责。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被重新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制定和执 行货币政策, 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 务” 三大支柱职能,担负 14 项主要职责。(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
5、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
6、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果按照新职能大的指向,从组织机构的整合、职责任务的再造等诸多细节上去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显见如下特点: 一是新职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专业化,为今后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4二是新职能把维护金融稳定的大任交予人行,央行责无旁贷地全面主导金融风险调控;三是新职能把“反洗钱 和管理信贷征信业 ”增加进来,使得人民银行职能更具有广泛
7、的社会性。相关常识。1、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是银行业同业之间短期资金的拆借市场。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每笔拆借交易的数额较大。日拆一般无抵押品,单凭银行的信誉,期限较长的拆借常以信用度较高的金融工具为抵押品。这种交易活动一般没有固定的场所,主要通过电讯手段成交。期限按日计算,有1日、2日、5日不等,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期限为120天,期限最短的甚至只有2、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
8、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5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1)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 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 金 边 债券 ”。 (2)政 策 性 金 融 债 是指我
9、国政策性银行( 国 家 开 发 银行 、中国 进出口银行、 中 国 农 业 发 展 银 行 )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 城 市 商 业 银 行 、农 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3)中信债 是指由 中 国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 2 期。3、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 收 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4、信贷征信业是银行把各自掌握的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交给专门的机构汇总,由这个专门的机构建立“信用档案” (即信用 报 告 ),再提供给各家 银行使用。 这种银 行之间通过第三方机构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动就是征信,为的是提高效率,节省时间。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征 信 中 心 是建立您的“信用档案 ”,并为各商业银行提供 个 人 信 用 信 息 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