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ent 一一一一1: 1,对本传统进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2,从其他角度对本传统进行深入的解读。3,从本传统的认识角度去解读其他的传统,领域。容提要:该文从阐明老子的“无为而治”观、 “善恶”观,和“契约”观出发,揭示了老子“德治”政治思想。并阐明正是老子“德治”政治思想构成了“和谐”社会的条件。主题词:老子 和谐 社会 对于“建立和谐社会”问题,一时间,论者如云。其中,从继承中国 传统文化的 角度,即从老子思 想着眼来阐 述这个问题的,也大有人在。不过其论大多述牵强附会,有失偏颇。老子有没有社会“和谐”的思想呢?答案是肯定的。老子的社会 “和谐”思想,归结为老子 的“无为而治”的“德治
2、”政治思想。在老子看来,社会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这对矛盾及其关系是普遍存在的,不足为奇。但问题在于,应该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和关系?以达到实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和斗争的止息,出现上下“同心” 、 “同德”共同推进社会历史前进的局面,这才是关键 所在。因此,老子的社会 “和谐” ,根本在于要 止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 和斗争,实现和平共 处。为此,老子认为,统治者要将 “有为”变为“无为” ,将“刚强”变为“柔弱” ,并甘居“柔弱”的地位,以之实现向 被统治者的 立场靠拢和 一致,使之出现上 下“同心” 、 “同德”的政治局面 ,共同推进社 会向前发展 。而历史
3、上, “汉初政治”就表现为“和谐”社会,这就是老子 的“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的 反映和结晶 。为什么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会铸成社会的“和谐”?要了解这个问题,先要了解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中所蕴含的“无为而治”观、 “善恶”观,和“契约”观。应该说,老子的“无为而治”观、 “善恶”观,和“契约”观都是批判 继承先前圣 人的政治思 想,包括他们的 “德政”观的结果。在说明问题之前,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到的“圣人” ,就是指的在老子之前的圣人;其“圣人云” ,就是老子在对先前圣人的政治思想进行总结。对此,老子或赞成,或批判。正是存在这个关系,故老子
4、在道德经中提出“无为而治” ,这就令孔子 十分惊讶。因此,孔子说:“无为而治者 ,其舜也与”? 其说法,孔子言下便把老子的“无为而治”怀疑为舜的“无为而治” 。可见,这固然是孔子不懂老子思想的误解。同时也证明了道德经中“圣人”的思想并不一定就是老子的思想。Comment 一一一一2: 人的自我性同人的孤独弱小的两个特点构成所有社会矛盾的主观根源。为人要修善事,济贫弱,知势易,怀感恩,守仁义。这点需要引起注意。对于“无为而治”观。先前“圣人”的“无为而治”是什么呢?这正如老子 所说:“是以圣人之 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 无欲,使夫智者不 敢为也” 。可见,这种“无为而治”
5、 ,无疑是建立 在“愚民”政治基础上 的。虽然如此,老子基于其 “柔弱胜刚强 ”的思想1,却看到了这 种“无为而治”积极的一面 。这就如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 。即认为,实行无为政 治,天下就会太 平。为什么?因为,一方面,实行无为政治就会使百姓变得很淳 朴,利于管理。另一方面,实行无为政治就会使“智者”即奸滑、奸佞之徒不敢胡作非为,或者说,找不到胡作非为下手的地方和机会。而且,从中,老子有破有立,在批判“智者”的同时,揭示和提出了“圣人之道”和“忘我” 、 “无私”的思想。老子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已愈有;既以与人,已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从而提出了“为而
6、不争”的圣人之道;老子又说:“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他认为,道(即“武术” 、 “武学”所蕴含的“武力” ,这里抽象为“权力” 、 “统治”2)生长养育出来,不把它据为已有,不为个人所依赖,Comment 一一一一3: 曾国藩Comment 一一一一4: 说得真好,共鸣Comment 一一一一5: 孔子:以直报怨Comment 一一一一6: 如果老子在那个年代接触了佛法,一定很激动。不以个人的意志去主宰它,这就是极其高尚的品德。以此,形成了老子 的“忘我” 、 “无私”的思想。可见,老子虽然赞 成“圣人”所说的“我无为而民 自化,我好静而民 自正,我无事而民 自
7、富,我无欲而民 自朴”的治世办法 ,但是,老子却对其 中的“我”赋予了“为而不争”和“忘我” 、 “无私”的全新思想 。因此,表现出了老 子“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 ,其不欲见贤 ”的思想。从而使老子 的“无为而治”与先前“圣人”的“无为而治”的思想根本 区别开来。对于“善恶”观。老子说: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在此基础上,老子给“善“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形成了老子“以德报怨”的思想。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即认为,干了不该干的事,做了不该做的事,本身已经做错了,但不管错误是大是小、是多是少,都要做到以 德报怨,即出以善意
8、去对待。进一步看,老子明确的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在老子看来,善良的人,我以善意对待他,不善良的人,我也以善意对待他,结果就会使他也变得善良;Comment 一一一一7: 是这么解释吗?老子很注重人格魅力的社会作用。他的思想应该是一种虚无政府的主义,国君虚无。Comment 一一一一8: 一定要看看,后悔了,时间都浪费了。诚实的人,我相信他,不诚实的人,我也相信他,结果就会使他变得诚实。如此,就能“救人”而没有“弃人” ,就能“救物”而没有“弃物” 。正是在“不善良的人”变得“善良” ,和“不诚实的人”变得“诚实”中,充分表现出了老子“善
9、”的观念。这就是老子的“以德报怨”的思想。但是,在老子看来,正所谓“善者不辩,辩者不善” ,故与“以德报怨”相反相成的是“以怨报德” 。而这“以怨报德” ,就是老子视之为“恶”的观念。也就是说,在老子看来,“不善良的人”不接受“善意” ,和“不诚实的人”不接受“信任” ,甚至反目相向,滋事寻仇,这就是在为 “恶” 。这就是老子 “以怨报德”的思想。老子的“以德报怨”和“以怨报德” ,无疑的,成为了衡量 “善” 、 “恶”的判断标准 和取舍根据 。同时,在老子看来,有“善”之人, “天将救之” 。并从“善”出发去理解做人之准则,就在于“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即有自知之明,而不蓄意表现出来;
10、有自爱之心,而不自以为是、抬高自己。表现出淳朴。如此,方能“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 。因此,老子认为的“淳朴”的人,就与“愚民”政治统治下的“体格强健,头脑简单” ,即“为腹不为目” ,甚至弄得“五色” 、 “五音” 、 “五味”不全的Comment 一一一一9: “左契”我觉得应该就是现在的“法” 。这里的“善”就应该解读为“完美,好”想得太简单了“愚人” ,划清了界线。对于“契约”观。老子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 左契而不责 于人” 。即认为,靠“和解” 、 “调解”等办法,可以了结大怨,不能了结余怨、小怨。这是不好的办法。因此,圣人凭借“契约”来调解,这样一
11、来,既不会责备于人,当事双方也不会互相指责,而“怨”也就会顺利的彻底的得到解决了。老子继承和发展了“圣人”这个思想。故老子说:“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老子认为, “德”是凭借契约 办事表现出 来的,有高尚品德 的人总是属 于按照契约 办事的人,而“无德”的人才会凭 借诸如法令 等等这些强 制性东西。同时,在老子看来 ,以“契约”精神来办事 ,是符合天道 的。正是符合天 道,故其间就没 有亲疏,不讲人情,大家的利害 得失机会均 等。而这种以“契约”精神来办事的人都是与 心怀“善”心的人密切 联系在一起 的。在老子看来,正因为“契约”是靠双方的“约定”,和执行“契约”来实现的
12、。故形成了老子的“契约管理”思想。老子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即认为,原木可以分开做成各种各样的器具,但它们都不失“木”的本性,圣人就是据此道理去进行管理,所以最好的管理是不伤害万物的本性。就表现如此。可见,老子的契约“管理”思想与先前圣人的契约“调解”的思想泾渭 分明。所以,正是老子的 “无为而治”观、 “善恶”观,和“契约”观决定了老 子的“德治”政治思想。而老子的“德治”政治思想,它与“愚民”政治有着本 质的区别,并对“智者”给予了深刻 批判,故是批判继 承先前圣人 的“德政”思想的结晶 ;它以“契约”管理为根本 ,表现出了“重契抑法” 、 “以契彰德” ,和
13、“以德报怨” 、 “以德服人”的本质。不难看出,特别是老子 “契约管理社 会”的思想,无疑的,具有划时代 的伟大意义 。因为,一方面,在“契约”的范围内,契约双方的 责、权、利明确。由此,凡是那些超越了契约范围的欲望和追求,是被社会所反对的。正是如此,可以实现如老子所说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思想,从而使人们保持淳朴的本色,这就是:“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而便于管理 ;另一方面,也在“契约”的范围内,人们有了一 定的“自由” 、 “自主”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就能调动起人们发展生产、发展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于社会发展。这样一来,老子Co
14、mment 一一一一10: 思考一下,对不对?的“契约管理社会”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愚民”的问题。而且, “契约”的制订,体现出了“对等”和“公平”的原则,即“民主”的原则,并且,可以形成社会的有效“民主”监督。在老子看来, “法” ,毕竟是统治者,或者极少数人通过自上而下制定出来的,法的解释权在上而不在下,故“法”带来的利益只有解释者自己才知道。而它远远没有“契约” ,即与老百姓直接见面的“约定”来得清楚和明白。并且,“契约”的制定是自下而上的,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易于老百姓监督。对于违反契约的行为,老百姓就敢于说“不” 。这样,社会的发展就可以体现出百姓的意志。那么,老子的“德治”政治如
15、何才能得以实现呢?在老子看来,要实现“德治” ,就必须在树立“善恶”观,和实行“契约”管理的基础上,特别要做到“无为而治” 。老子认为的“无为而治”是什么呢?这就正如老子所说,一方面,在契约管理上,要做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另一方面,在法制管理上,要做到避免“法令滋张” ,避免“盗贼多有” 。为什么?先就“契约管理”来说。对于老子的“绝圣弃智”。其中的“绝圣”是何意义?如上文所见,在老子看来,这就是要杜绝先前“圣人”采取的“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无为而治”的“愚民”政治;而其中的“弃智”又是何意义?如上文所见,在老子看来,这就是要杜绝奸滑、奸佞之
16、徒出于“唯我” 、 “唯私”的“坑民”政治。对此,老子明确指出:“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老子认为, “圣” 、 “智”寓于百姓之中,只有被百姓认同的“圣” 、 “智” ,方才能够视为“圣” 、 “智” 。故那些统治者自诩为“圣” 、 “智”的结果,其必然高高在上,自以为是,唯我独尊,就会对百姓指手划脚,肆意伐挞,就会搞“愚民”或者“坑民”政治,就不可能做到顺从百姓的意愿,就不可能做到顺应民心。因此, “愚”和“智”都是被老子唾弃的。而杜绝“愚”和“智”的根本办法,就是“契约”管理。故老子提出“绝圣弃智” ,就在于要做到“有德司契” 。并认为,只有做到“有德司契” ,方能“
17、民利百倍” 。即可以使百姓的力量得到极大的发挥。从而体现出了老子深刻的民主思想。对于老子的“绝仁弃义” 。在老子看来, “仁” 、“义”的出现已为不祥之兆。故云:“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而杜绝“仁” 、 “义”出现的根本办法,也就是要做到“有德司契”的“契约”管理。并认为,只有做到“有德司契” ,方能“民复孝慈” 。即,使人们保持淳朴的本色,体现出孝敬、和善的美德。对于老子的“绝巧弃利” 。其中的“巧” ,是与“智”的意思基本一致的。故这里的“巧” ,则指的就是“钻营” ,即靠不正当的手段获利、营生。 “绝巧”就是要杜绝这种不正当的“钻营” ;
18、其中的“利” ,则指的就是“利诱”和“贪欲” 。 “弃利”就是要杜绝利诱和贪欲。在老子看来, “绝巧弃利”的根本办法,也就是要做到“有德司契”的“契约”管理。并认为,只有做到“有德司契” ,方能“盗贼无有” 。即,防微杜渐,从根本上消除盗贼滋生的土壤。可见, “绝圣弃智” 、 “绝仁弃义” 、 “绝巧弃利”三者,都是老子“有德司契”的“契约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换一句话来说,只有做到“有德司契”的“契约”管理,就能够做到“绝圣弃智” 、 “绝仁弃义”、 “绝巧弃利” ,而实现“民利百倍” 、 “民复孝慈” 、“盗贼无有” 。正是如此,老子强调说:“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19、,绝学无忧” 。即认为,在杜绝了先前圣人“无为而治”的“愚民”和“智者”的“坑民”弊端之后,便可以恢复人们纯真、淳朴的思想品质,私心就会大大减少,私欲就会大大减轻,人们都依据“契约”的精神在办事,那么,这样“治世”起来,哪里还有一点担忧和忧愁呢?后就“法制管理”来说。老子认为, “法令滋张”的结果,就必然会出现“盗贼多有” 。为什么?老子明确指出:“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人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故“法令滋张”的结果,必然导致“言出法随” 、 “政出多门” ,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就不可避免的给各级官绅贪污、勒索百姓造成可乘
20、之机,各级官绅从中混水摸鱼,就会导致百姓在不能摆脱重负之下而沦为“盗贼” ,甚至造反和起义。同时,在老子看来, “法制”本质上表现为“以力服人” ,而与“以德报怨” 、 “以德服人”相悖。故“法令滋张”的结果,必然会导致百姓产生“畏法” 、 “惧法”的心理,和产生逆反心理,而导致负面的影响和作用,从而失去法制的真正效力,失去民心。因此, “慎法”和“少法” ,无疑的,是老子“无为而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在这里,可以给老子的“无为而治”下一个定性的结论:老子所谓的“无为而治” ,它是突现“民心”和“契约”思想的反映,是统治者顺应民心的治世立场和态度,是统治者的立场向百姓立场靠近,甚至一致的根
21、本办法和措施,是统治者消除“武” 、“戈”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德治”政治,并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的重要表现。然而,时至今日,理论界对老子的“无为而治”仍存误解。有人认为, “无为而治”是“阶级调合” 。这是错误的。因为,老子清楚的看到,在阶级对抗的情况下,一旦统治者忙于“利已” ,则必然导致“伤民” 。而正是“伤民” ,使得在阶级社会中历来“武” 、“戈”不息,甚至出现被统治者的“造反” 、 “起义” ,带来社会的震荡。故在“利已”和“伤民”之间,老子认为,只有统治者“妥协” ,实行“无为” ,方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同时,老子认为的这种“无为” ,是在不影响既定的统治秩序之下的,并建立在“契约
22、”基础之上的“无为” 。故这种“无为” ,保证了统治者在“契约”关系中的“一般既得利益” ,而杜绝,或者牺牲的是统治者超越“契约”关系而对“特殊利益”的追求。可见,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 “经济调合”并不存在。正是如此,老子的“无为而治” ,就不是反映的一般阶级的“经济”范畴之间的斗争问题,Comment 一一一一11: 牵强,论证和论点都过于附会。不是反映的一个“经济”问题,不是反映的“阶级调合”问题,而是反映的一个“是否顺乎民心”的“政治”问题3。在老子看来,只有统治者顺乎民心,才能最大限度的代表百姓的意志,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起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生产发展、经济繁荣。从中,也就
23、实现了统治者的“无为”变“有为” 。还有人认为, “无为而治”就是“放任自流,不加任何限制干涉” 、 “不管理或少管理” 、 “少干涉、少作为”和“有管理而不干涉”等等,这些认识完全是错误的。因为,老子的“无为而治”并非是不要管理、减少管理,其根本,是在于强调以“契约”为基础的管理。其道理勿需多说,且看历史事实。西汉初,由“黄老之术”所形成的“反秦之弊,与民休息”的大政方针,无疑的,就是西汉初期的“契约”关系的集中反映。期间,汉初统治者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实现社会稳定,和增强国力,维护和执行了这个“约定” ,或者说“承诺” 。因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百姓,特别是农民的利益。但是,在杜绝“伤民”
24、 、 “伤农”方面,则打击豪强、抑制商贾;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甚至消灭了那些引起社会动荡的诸侯王。可见, “无为而治”就是不要管理、减少管理之说,失之偏颇。综上所述,老子揭示的 “德治”政治思想,它以老子的 “无为而治”观、 “善恶”观,和“契约”观为条件,因而构成了 建立“和谐”社会的条件 。那么,这个“和谐”社会是怎样的呢?这就是:统治者只有自觉将“有为”变成“无为” ,将“刚强”变成“柔弱” ,并甘居“柔弱”的地位,实行“德治”政治,这样,才能够实现统治者的政治立场的根本转变,才能够代表百姓的意志,并使统治者的社会“利益”与百姓的社会“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而使“武” 、“戈”止息,出现
25、“德善” 、 “德信” ,和上下“同心” 、“同德”的政治局面,以共同实现对社会历史的推进。正是如此,老子的“和谐”社会就出现。由此可见,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伟大贡献。其伟大意义在于,如果说“国家” 、 “阶级”的出现深刻表现为人类“文明”的话,那么,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政治思想,就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具有承前启后的、至今有着强大生命力的、崭新的“文明发展丰碑” 。注:1、姚文俊, 破译道德经秘密的一把钥匙,载于“中评网” 、 “老子文化网”等等2、姚文俊, 中国压根就没有过国学大师 ,载于“学术交流网” 、 “天益社区”等等3、姚文俊, 史学阶级斗争理论线索探导 ,载于1988年第5期争呜(作者为四川内江日报社主任编辑)有一种观点或者是对的:国之安宁在于教育,育人之德,育人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