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2016 年 X 月 X 日 符号 符号书记候选人 XXX另 选 人姓 名符号 符号副书记候选人 XXX另 选 人姓 名说明: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符号栏画个“” ;投不赞成票的画个“X” ,弃权的不画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可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画个“” ,不画“”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各 1 名,应选名额各 1 名,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书写选票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选票中,姓名、符号涂改,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