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孜盖乡中心校关于教师不允许信教责任书为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维护新疆稳定和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教育方针,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抵制宗教渗透,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有关规定,学校和教职工特签定以下责任书:1、教职员工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站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的第一线,做好与“三股势力”针锋相对的思想斗争。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在教育教学中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 3、教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念经、讲经、封斋、做乃麻孜、祈祷、烧香、拜佛均
2、视为参加宗教活动; 4、教职员工不允许向他人宣传宗教教义,不允许安排或纵容子女参加任何宗教活动,知道其他教职工或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应该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5、不准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事,不准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话,不准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6、教职员工不准阅读、书写、印发、销售、张贴、保管宗教语录、宗教书刊及宗教宣传品,不准收听宗教广播;7、教职员工不准向宗教场所捐款、捐物,也不能接受宗教教职人员赠送的礼品;8、教职员工若有违反以上条款任何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人民教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大是大非问题上要做出表率。让我们大家齐心协力,坚决抵制民族分裂思想的渗透,筑牢抵御思想渗透防线,巩固社会主义的教育阵地。签订日期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0 日 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