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全 防 护 措 施1、 建 筑 物 周 边 防 护该 工 程 主 楼 外 脚 手 架 采 用 悬 挑 式 钢 管 脚 手 架 , 其 搭 设 标 准 按 建筑 施 工 脚 手 架 实 用 手 册 的 具 体 要 求 搭 设 和 防 护 , 主 楼 在 二 层 设 置 一 道防 护 棚 , 外 脚 手 架 使 用 前 必 须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 总 监 、施 工 工 长 、 搭 设 班 组 共 同 验 收 , 验 收 合 格 、 签 字 、 挂 合 格 牌 后 方 可 投 入使 用 , 其 检 验 标 准 为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
2、GJ59-99。 凡 保 证 项目 中 某 一 条 达 不 到 标 准 均 不 得 验 收 签 字 , 必 须 经 整 改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后 重新 验 收 签 字 , 然 后 才 能 使 用 。2、 “五 临 边 ”防 护临边防护应按计划备齐防护栏杆和安全网,拆一层框架模板,清理一层,五临边设一道防护,其栏杆高度不小于 1m,并用密眼网围护绑牢,任何人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项目要对违章纪行为制定严密的纪律措施。3、 四 口 防 护楼 层 平 面 预 留 洞 口 防 护 以 及 电 梯 井 口 、 通 道 口 、 楼 梯 口 的 防 护 。 洞口 的 防 护 应 视 尺 寸
3、大 小 ,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进 行 防 护 。 如 边 长 大 于 25cm 的通 口 , 可 用 坚 实 的 盖 板 封 盖 , 达 到 钉 平 牢 不 易 拉 动 , 并 在 板 上 标 识“不 准 拉 动 ”的 警 示 牌 。 大 于 150cm 的 洞 口 , 洞 边 设 钢 管 栏 杆 1m 高 ,四 角 立 杆 要 固 定 , 水 平 杆 不 少 于 二 根 , 然 后 在 立 杆 下 脚 捆 绑 安 全 水 平 网二 道 ( 层 ) 。 栏 杆 挂 密 眼 立 网 密 封 绑 牢 , 其 它 坚 向 洞 口 如 电 梯 井 门 洞 、楼 梯 平 台 洞 、 通 道 口 洞
4、 均 用 钢 管 或 钢 筋 设 门 或 栏 杆 , 方 法 同 临 边 。4、 现 场 安 全 用 电现 场 设 配 电 房 和 备 用 发 电 机 房 , 主 线 执 行 三 相 五 线 制 , 其 具 体 措 施如 下 :( 1) 现 场 设 配 电 房 , 建 筑 面 积 不 小 于 10m2, 并 且 具 备 一 级 耐 火 等级 。( 2) 现 场 砂 浆 搅 拌 站 、 钢 筋 加 工 车 间 、 楼 层 施 工 各 设 电 箱 一 个 。( 3) 主 线 走 向 原 则 : 接 近 负 荷 中 心 , 进 出 线 方 便 , 接 近 电 源 , 接近 大 容 量 用 点 设 备
5、 , 运 输 方 便 , 不 设 在 剧 烈 振 动 场 所 , 不 设 在可 触 及 的 地 方 , 不 设 在 有 腐 蚀 介 质 场 所 , 不 设 在 低 洼 和 积 水 、溅 水 场 所 , 不 设 在 有 火 灾 隐 患 的 场 所 , 进 入 建 筑 物 的 主 线 原 则上 设 在 预 留 管 线 井 内 , 做 到 有 架 子 和 绝 缘 设 施 。( 4) 现 场 施 工 用 电 原 则 执 行 一 机 、 一 闸 、 一 漏 电 保 护 的 “三 级 ”保 护 措 施 。 其 电 箱 设 门 、 设 锁 、 编 号 , 注 明 负 任 人 。( 5) 机 械 设 备 必
6、须 执 行 工 作 接 地 和 重 复 接 地 保 护 措 施 。( 6) 照 明 使 用 单 相 220V 工 作 电 压 , 室 内 照 明 主 线 使 用 单 芯2.5mm2铜 芯 线 , 分 线 使 用 1.5m2铜 芯 线 , 灯 距 离 地 面 高 度 不 底于 2.5m2, 每 间 ( 室 ) 设 漏 电 开 关 和 电 闸 各 一 只 。( 7) 电 箱 内 所 配 置 的 电 闸 、 漏 电 、 熔 丝 荷 载 必 须 与 设 备 额 定 电 流相 等 , 不 使 用 偏 大 或 偏 小 额 定 电 流 的 电 熔 丝 , 严 禁 使 用 金 属 线代 替 电 熔 丝 。(
7、8) 南 方 地 区 雷 雨 天 气 较 多 , 现 场 防 雷 不 可 忽 视 。 由 于 脚 手 架 高于 建 筑 物 , 很 容 易 受 到 雷 击 破 坏 。 因 此 , 这 类 装 置 必 须 设 置 避雷 装 置 , 其 设 备 顶 端 焊 接 2m 长 20mm2镀 锌 圆 钢 作 避 雷 器 ,用 不 小 35 的 铜 芯 线 作 引 下 线 与 埋 地 ( 角 钢 为L5052500mm) 连 接 , 其 电 阻 值 不 于 10 欧 姆 。( 9) 现 场 电 工 必 须 经 过 培 训 , 考 核 合 格 后 持 证 上 岗 。5、 机 械 设 备 安 全 防 护( 1)
8、 钢 井 架 的 基 础 必 须 牢 固 。 架 体 必 须 按 设 备 说 明 预 埋 拉 接 件 ,设 防 雷 装 置 。 设 备 应 配 件 齐 全 , 型 号 相 符 , 其 防 冲 、 防 坠 联 锁装 置 要 灵 敏 可 靠 , 钢 丝 绳 、 制 动 设 备 要 完 整 无 缺 。 设 备 安 全 装完 后 要 进 行 试 运 行 , 必 须 待 几 大 指 标 达 到 要 求 后 , 才 能 进 行 验收 签 证 , 挂 牌 准 预 使 用 。( 2) 钢 筋 机 械 、 木 工 机 械 、 移 动 式 机 械 、 除 机 械 本 身 护 罩 完 好 、电 机 无 病 外 ,
9、还 要 求 机 械 有 接 零 和 重 复 地 装 置 ; 接 地 电 阻 值 不大 于 4 欧 姆 。( 3) 机 械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业 考 核 , 合 格 后 持 证 上 岗 。( 4) 各 种 机 械 要 定 机 定 人 维 修 保 养 , 做 到 自 检 、 自 修 、 自 维 , 并做 好 记 录 。( 5) 施 工 现 场 各 种 机 械 要 挂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牌 。( 6) 各 种 起 重 机 械 和 垂 直 运 输 机 械 在 吊 运 物 料 时 , 现 场 要 设 人 值班 和 指 挥 。( 7) 所 有 机 械 都 不 许 带 病 作
10、 业 。6、 施 工 人 员 安 全 防 护( 1) 进 场 施 工 人 员 , 须 经 过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 考 核 合 格 , 持 证 上 岗 。( 2) 施 工 人 员 必 须 遵 守 现 场 纪 律 和 国 家 法 令 、 法 规 、 规 定 的 要 求 ,必 须 服 从 项 目 经 理 部 的 综 合 管 理 。( 3) 施 工 人 员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必 须 戴 符 合 标 准 的 安 全 帽 , 其 配 带 方法 要 符 合 要 求 ; 进 入 2m 以 上 架 体 或 施 工 层 作 业 必 须 佩 挂 安 全带 。( 4) 施 工 人 员 高 空 作 业 禁
11、 止 打 赤 脚 、 穿 拖 鞋 、 硬 底 鞋 和 打 赤 膊 施工 。( 5) 施 工 人 员 不 得 任 意 拆 除 现 场 一 切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 如 机 械 护 壳 、安 全 网 、 安 全 围 栏 、 外 架 拉 接 点 、 警 示 信 号 等 。 如 因 工 作 需 要 ,必 须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同 意 方 可 。( 6) 施 工 人 员 工 作 前 不 许 饮 酒 , 进 入 施 工 现 场 不 准 嬉 笑 打 闹 。( 7) 施 工 人 员 应 立 足 本 职 工 作 , 不 得 动 用 不 属 本 职 工 作 范 围 内的 机 电 设 备 。( 8) 夏
12、 天 酷 热 天 气 , 现 场 为 工 人 备 足 清 凉 解 毒 菜 或 盐 开 水 。( 9) 搞 好 食 堂 饮 食 卫 生 , 不 出 售 腐 烂 食 物 给 工 人 餐 饮 。(10) 施工现场设医务室,派驻医生一名,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和医治。( 11) 夜 间 施 工 时 在 塔 身 上 安 装 两 盏 镝 灯 , 局 部 安 装 碘 钨 灯 , 在上 下 通 道 外 安 装 足 够 的 电 灯 , 确 保 准 备 夜 间 施 工 和 施 工 人 员 上下 安 全 。7、 施 工 现 场 防 火 措 施( 1) 项 目 建 立 防 火 责 任 制 , 职 责 明 确 。( 2)
13、按 规 定 建 立 义 务 消 防 队 , 有 专 人 负 责 , 制 定 出 教 育 训 练 计 划和 管 理 办 法 。( 3) 重 点 部 位 ( 危 险 的 仓 库 、 油 漆 间 、 木 工 车 间 等 ) 必 须 建 立 有关 规 定 , 有 专 人 管 理 , 落 实 责 任 , 设 置 警 告 标 志 , 配 置 相 应 的消 防 器 材 。( 4) 建 立 动 用 火 审 批 制 度 , 按 规 定 划 分 级 别 , 明 确 审 批 手 续 , 并有 监 护 措 施 。( 5) 各 楼 层 、 仓 库 及 宿 舍 、 食 堂 等 处 设 置 消 防 器 材 。( 6) 焊
14、割 作 业 应 严 格 执 行 “十 不 烧 ”及 压 力 容 器 使 用 规 定 。( 7) 危 险 品 押 动 人 员 、 仓 库 管 理 人 员 和 特 殊 工 种 必 须 经 培 训 和 审证 , 做 到 持 有 效 证 件 上 岗 。8、 风 灾 、 水 灾 、 雷 灾 之 防 护( 1) 气 象 部 门 发 布 暴 雨 、 台 风 警 报 后 , 值 班 人 员 及 有 关 单 位 应 随时 注 意 收 听 报 告 台 风 动 向 之 广 播 , 转 告 项 目 经 理 或 生 产 主 管 。( 2) 台 风 接 近 本 地 区 之 前 , 应 采 取 下 列 预 防 措 施 :
15、关 闭 门 窗 , 如 有 特 殊 防 范 设 备 , 亦 应 装 上 。 熄 灭 炉 火 , 关 闭 不 必 要 的 电 源 或 煤 气 。 重 要 文 件 及 物 品 放 置 于 安 全 地 点 。 放 在 室 外 不 堪 雨 淋 之 物 品 , 应 搬 入 室 内 或 加 以 适 当 之 遮 盖 。 准 备 手 电 筒 、 蜡 烛 、 油 灯 等 照 明 器 具 及 雨 衣 、 雨 鞋 等 雨 具 。 门 窗 有 损 坏 应 紧 急 修 缮 , 并 加 固 房 屋 屋 面 及 危 墙 壁 。 指 定 必 要 人 员 集 中 待 命 , 准 备 抢 救 灾 情 。 准 备 必 要 药 品 及 干 粮 。( 3) 强 台 风 袭 击 时 , 应 采 取 下 列 措 施 : 关 闭 电 源 或 煤 气 来 源 。 非 绝 对 必 要 , 不 可 生 火 , 生 火 时 应 严 格 戒 备 。 重 要 文 件 或 物 品 应 有 专 人 看 管 。 门 窗 破 坏 时 , 警 戒 人 员 应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 4) 为 防 止 雷 灾 , 易 燃 物 品 不 应 放 在 高 处 , 以 免 落 地 造 成 灾 害 。( 5) 为 防 止 被 洪 水 冲 击 之 处 应 采 取 紧 急 预 防 措 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