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 处 警 登 记 簿局 所(队)年 月 日 年 月 日接 处 警 登 记 表编号:报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报警形式报 警 人 单位(住址) 、电话接 警 人 到达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报警内容(简要案情):处警情况:处警人(签名):损失(危害)情况:死 人,伤 人,直接经济损失总计 元处警结果1、报立刑事案件;2、立治安案件;3、作民事纠纷调解;4、救助服务;5、其他值班领导(签名) 年 月 日注:报警形式指 110 指令、执勤巡逻发现、口头报警、电话报警、群众扭送、投案自首、器材报警、领导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