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XX 市 XX 局关于“不作为、乱作 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不作为、乱作 为” 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及市政府的指导督促下,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此次整治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进一步夯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现将专项治理工作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所发关于印发的通知(X 办发2016 X 号)文件的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成
2、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了我局问题清单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 X 月 X 日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局长 XX 主持,将文件中不作 为乱作 为的 4 个问题向全体职工进行了原文传达,并将实施方案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二、排查制定问题清单 我局党支部认真组织所属科室对照排查整治任务,对照- 2 -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对照群众需求、意见呼声,结合单位实际和行业的特点,深入开展自查,分门别类列出了本单位问题清单。不会为方面主要存在缺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的问题;懒作为方面主要是缺乏担当精神;慢作为方面主要存在偶尔出现
3、上班迟到现象,工作上存有“求稳” 意 识两个方面;乱作 为方面未发现问题。共计 4 个方面,3 个问题。三、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排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党支部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交流讨论,认真研究谋划,确定专项整治项目,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具体措施和方法如下: (一)深化学习效果,强化日常学习制度。针对反映的缺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的问题,在继续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和每天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学习力度和学习效果。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
4、政若干准则等,通过定期考核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提高理论素质,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做到开拓思想、紧跟形势,切实提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新力。(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坚持把思想教育、完善机制、责任追究贯穿始终。各项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 3 -领导同志经常性联系职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做到指导和督促及时。 (三)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职工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问题的查摆工作,监督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统一汇总,在日常工作中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
5、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四)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全局干部职工要形成严以律已的良好风气。通过指纹签到、局办公室每天进行不定时检查等方式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进行督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目前,党员干部职工存在的缺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观念陈旧、发展理念落后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转变,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明显发生了
6、改变,偶尔出现的上班迟到现象基本杜绝,工作上存有“求稳” 意识的情况得到了改善。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我局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 4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切实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各科室和个人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通过自查、互查,切实掌握本单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岗位和人员,对调查核实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廉洁高效。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管理制度落实难的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和约束力,为增强机关效能,提升机关形象作出更大贡献。通过查找不足,进一步使党员干部职工坚定信念,做到对工作不懈怠、不妄为,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提升机关效能,严肃工作纪律,激发实干创业精神,努力营造我局良好的政治环境,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依法执政、清正廉洁的 XX 队伍,为建设 XX 贡献力量。XX 市 XX 局- 5 -2016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