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德镇学院学术文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优秀学术专著出版,实现学校建设合格本科院校的要求,特设立景德镇学院学术文库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学术文库专项资金)。第二条 学术文库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预算,每年金额 20 万元,资助出版的专著要求统一在扉页上标注“景德镇学院学术文库专项资金资助出版”字样。第三条 学术文库专项资金按照自由申请、公平合理、专家评审、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资助学术价值高、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第四条 学校成立“景德镇学院学术文库专项资金”组织委员会(见附件) ,主要负责资助项目的遴选和评审。景学院发201526 号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本办法及相
2、关的财务规章制度。第二章 学术文库资助的范围与要求第六条 凡我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 ,均可以申报学术文库专项资金。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1、已公开出版的图书;2、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画册及工具书;3、教材、电子读物、音像制品及网络读物。第八条 申请学术文库专项资金的著作人必须在完成文稿或大部分文稿的情况下,方可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一年内必须向出版社提交书稿。第九条 优先资助重点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专著。第十条 组织委员会提出资助意见后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第三章 学术文库资助的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 凡申请学术文库专项资金资助的,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填写景德镇学院
3、学术文库专项资金申报表 ,一式三份;2、提供能反映书稿特点和学术水平的样稿,包括前言、目录、主要参考文献等;3、提供个人学术成果奖励及同行专家的学术评价等材料。第十二条 学术文库工作小组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一般程序如下:1、同行专家对成果进行审查并签署具体质量鉴定意见并给予百分制评分。评分标准为:95 分100 分:有重大学术价值,见解新颖独到,资料新且详实,论证充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相应等级标准为优异。90 分94 分:有重大学术价值,见解新颖独到,资料详实,论证充分,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相应等级标准为优良。80 分89 分:有较大学术价值,见解独到,资料详实,论证充分,处
4、于省内领先水平;相应等级标准为良好。70 分79 分:有一定学术价值,对本学科研究有较全面准确把握,有自己见解,言之有据,言之成理,资料较详实,论证较充分。相应等级标准为合格。2、根据专家意见,提交学校有关会议审定是否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4 万元/项目。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景德镇学院学术文库”编委会,统筹并协调书籍编辑出版的有关事宜。第十四条 图书出版后,著作者提供 20 册交由图书馆免费收藏。第十五条 凡获资助出版的,其著作者仍可享受学校相应的科研成果奖励。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对已获批准,但达不到预定要求的、未到期提交书稿、存在政治问题等其他情况,学术文库工作小组可以提出延期、终止、撤销资助的建议,并报学术文库组委会批准。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校科研处。二一五年六月二日景德镇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5 年 6 月 2 日 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