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云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城市建设,将其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进行全面部署和推进建设。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城市被党中央提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内容。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137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国有180多个城市正在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目前,广东省已经有7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个城市正在开展创建工作。为加快推进云浮市创建国
2、家森林城市,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 2004-2012)要求,结合云浮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目标,以建设美丽幸2福云浮为主线,大力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战略,努力构建以“山林+园林+林带”为框架、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云浮。(二)基本原则1、生态优先、师法自然原则。
3、注重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依托山脉、水系等生态空间,一体化推进自然生态修复,恢复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环境,实现自然生态系统整体联结、有机融合。2、林水相依、乡土树种为主原则。主要采用乡土树种为主,大力促进区域生态整体协调发展,做到山水相依,林水一体,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3、以创促建、受惠于民原则。注重功能提升,坚持质量引领、功能优先,着力提升青山绿水生态功能,形成荫及子孙后代的自然生态屏障。4、城乡统筹、政府主导原则。注重机制创新,秉持共享发展理念,实行生态共建、环境共治,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民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2018 年启动创建国家森
4、林城市工作,按照十年规划五年创建的工作思路,力争 2020 年达国家3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各项指标要求,通过国家评审验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二)具体目标。1、建立完善的城市森林网络。(1)市域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35%以上;(2)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 0.5%以上;(3)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0%以上;(4)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4 平方米以上;(5)城区乔木种植比例占到绿地面积的 60%以上;(6)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 25%以上;(7)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 30以上;(8)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 70以上;(9)休闲游憩绿地建设完善,市民出门
5、 500 米有休闲绿地,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 20 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 5 处以上;(10)村屯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 15%以上;(11)水岸林木绿化率达 80以上;(12)道路绿化率达 80以上;(13)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4(14)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15)农田网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要求达标。2、建立健康的城市森林保障体系。(1)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的 80%以上;(2)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一个树种不超过树
6、木总量 20%;(3)郊区森林植物自然度不低于 0.5;(4)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5)不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林木及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3、建立发达的城市林业经济体系。(1)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森林旅游;(2)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3)全市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本市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 80%以上,建有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4、建立繁荣的城市生态文化体系。(1)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 5 次以上;(2)古树名木保护率达 100%;5(
7、3)确定市树、市花,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4)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5)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 90%以上;(6)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 80%以上,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踪制度。5、建立有效的城市森林管理制度。(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创建活动 2 年以上;(2)保障制度完善,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成效明显;(3)编制国家森林城
8、市建设总体规划 ,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两年以上;(4)森林(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免费向公众开发,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同时,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三、对照目标要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一)存在差距。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要求,我市在 40 项指标中, 38 项基本达到或超过6要求,2 项指标仍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屯绿化尚未达标。截止 2017 年底,全市村旁、路旁、水旁、宅旁虽然基本绿化,但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仅 28.5%,距离 30%的指标仍有着微小的差距。
9、二是市级科普活动有待加强。创建森林城市要求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 5 次以上,在今后的科普教育活动中加强这方面工作。此外,在我市的一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公众游憩地方,增设科宣传栏、科普馆等教育基础设施,特别是城市普及生态知识、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等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补齐“短板”的办法。从广义来看,我市已经是一个山水相依、林城(镇、村)相容、生态良好的森林生态城市,对于一些指标存在差距,可以通过结合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及大力宣传创森工作等项目工程整体推进,补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短板” 。一是大力推进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17 年省
10、下达我市完成造林作业面积 19.06 万亩,其中森林碳汇工程造林任务面积 3.54 万亩,2017 年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97%,2017 年我市新建生态景观林带任务 29.5 公里、新建面积 1770 亩,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任务 107 公里、面积6040 亩,新建森林公园 9 个,湿地公园 2 个,完成乡村绿7化美化 94 条,截至 2017 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 759.77万亩,森林覆盖率 69.71%,森林蓄积量 2795.2 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面积 304.53 万亩。城市建成区面积 28.41 平方公里,人口 32.83 万人,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总面积1089.18 公顷,绿
11、地率 38.34%,绿化覆盖面积 1194.76 公顷,绿化覆盖率 42.05%,建成公园 27 个,公园绿地面积493.35 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03 平方米。二是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提高市民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意识。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板,定期向社会公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阶段成果,积极开展森林文化和国家森林城市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让广大居民成为森林城市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四、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 年 1 月 10 日-3 月 30 日1. 制定工作方案:起草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规划大纲,确定技术路线,收集基础资料
12、。2. 指标评价解读。申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有些属于四旁绿化调查的范畴,是林业二类资源清查的薄弱环节,介于林业、城管、农业、水利、交通公路各行业交叉地带,也是各行业统计时最易忽略的地带,长期以来,没有规范的指标,必须认真研究和解读。3. 收集基础资料。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低碳生8态发展规划等各种规划,近年森林建设投入、绿化成果、森林资源档案及图件,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的有关资料。(二)外业调查阶段:2018 年 4 月 1 日-5 月 31 日1. 航片数据提取。利用航片进行数据提取,初步调查云浮市城市的森林布局、功能、景观,城市防护绿地、绿化隔
13、离林带,城市水系网络连通度,农田林网,生态廊道,乡村绿化覆盖率。2. 现场实地勘察。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能基本满足要求的,进行实地抽样核实;对收集的数据资料不能满足要求者,进行实地调查,现场采集数据资料。3. 编写调查报告。根据外业调查结果,编写调查报告。(三)现状分析与评价阶段:2018 年 6 月 1 日-6 月 30 日评价云浮市的森林资源、城市绿地资源、湿地及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及保护状态、城市生态环境现状、森林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潜力等。1. 整理基础材料。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分析、甄选。2. 数据统计分析。在现有资料收集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数据统计分
14、析,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逐个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比较分析,找出差距。3. 建设条件分析。根据云浮市绿地森林资源本底调查报告,对现有绿地、湿地、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创森期间能落地、可操作的项目。9(四)规划文本编制阶段:2018 年 7 月 1 日-8 月 31 日根据云浮市森林城市建设现状、建设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建设目标、建设期限、总体布局以及建设内容,形成规划初稿。(五)公众参与阶段:2018 年 9 月 1 日-9 月 15 日广泛征求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及公众等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形成送审稿。(六)送审报批阶段:2018 年 9 月 16 日-9 月 30 日举行专
15、家评审会,修改完善规划文本,最终稿上交给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纪实视频制作阶段:2020 年1 月 1 日-6 月 30 日制作云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纪实视频,将创森工作做系统、全面的总结。通过创森前后的影像作对比,直观地反映创森对云浮市容市貌带来的改变,突出云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成果和亮点,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宣传片。(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支持与培训阶段:2018 年 1月 10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结合云浮市在创森过程中的目标定位、建设任务、发展规模、空间布局、主要建设指标以及相应工程建设内容、投资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开展创森理论、技术、管理
16、等业务培训,推广先进理念,协助云浮市制定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及创森工作培训。(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申报材料收集与整理阶段:202010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对“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中的 40 个指标和创森期间云浮市规划实施的工程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和资料汇编、实地专题调查、资料统计分析、结合云浮市在创森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提交云浮市国家森林城市规划实施报告、指标自查报告、创森汇报材料以及创森申报材料等成果。时间节点详见下表。工作步骤时间节点项目阶段云浮市绿地森林资源本底调查报告云浮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云浮市创森工作纪实视频制作云浮市创森技术支持与
17、培训云浮市创森申报材料收集与整理前期准备 2018.1-3 2018.3 2020.1 2018.1 2020.1外业调查 2018.4-5 2018.4-5 2020.2-4数据分析 2018.6 2018.6-7 2020.5-6成果出具 2018.6 2018.8 2020.6 2020.6 2020.6五、主要任务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针对全市森林生态现状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落实如下工作任务。(一)前期工作。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并提交对应 40 项指标的自查材料。配合国家林业局组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审专家组进行考察。启动
18、云浮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10 年总体规划 (简称总规 )的编制工作,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对总规进行评审。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的决定 ,编制11云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分解细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牵头,市规编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二)宣传动员。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策划制作展示云浮市森林城市建设成就和风貌的专题资料,编辑和出版绿色云浮、古树名木等宣传
19、画册等,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宗旨,提升城市居民植绿护绿爱绿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确保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 90%以上。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三)加快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森林碳汇造林、生态景观林带、乡村绿化美化及森林(湿地)公园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市民出门 500 米有休闲绿地,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 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 5 处以上,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 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 15%以上,郊区森林植物群落
20、演替自然,自然度不低于 0.5,古树名木保护率达 100%。 (市林业局牵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12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四)开展城市森林网络体系建设。结合云浮三年城区提质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城区添景增绿工程,积极推行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绿化模式,大力开展身边增绿,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进一步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步伐。确保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 70%以上,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 0.5%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0%以上,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4 平方米以上,城区乔木种植比例占到绿地面积的 60%以上,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 25%以上,城区新建地面
21、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 30以上。(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市规编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五)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以乡村振兴为 契 机 , 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以各县(市、区)为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的新农村规划,以每年整治 20%的自然村进度,2018 年(到2020 年)完成 80%的自然村村庄整治任务,确保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 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 15%以上,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市农业局牵头,市规编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六)加强城市重要水源地保护
22、管理。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对江、河、湖、库及重要水源地等水体沿岸注重13自然生态保护,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 确保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 (市水务局牵头,市规编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七)实施交通干线绿化美化工程。在巩固现有公路(铁路)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着力营造广梧、汕湛、云岑高速云浮段、G324 国道等道路两侧森林景色景
23、观带;努力提升国道和省县道两边绿化水平。结合云浮城区扩容提质工程,对云浮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市主干道进行提质改造,建设高档次有特色的城市“景观大道” ,确保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 80以上。 (市交通局牵头,市规编委、市公路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八)积极推进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油茶、特色经济林、南药等特色林业。做大森林旅游产业,以“生态、休闲、养生”为主题,以各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载体,加快实施“森林小镇” 、 “森林人家” 、森林休闲康养等基地建设,推进森林生态旅游业发展,着力打造森林生态旅游品牌;做实林下经济,
24、落实发展林下经济的扶持政策,14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运作模式,鼓励林农创新创业,促进兴林惠民富民,使其成为农民奔康致富的有效途径和林业经济的新增长点。 (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九)推动城市生态文化建设。制定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四旁”植树,鼓励认捐、认建、认养、认管林木和绿地,倡导种植各类活动林、纪念林、冠名林等。切实组织好每年“312 全民义务植树节”活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 80%以上,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全市人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利用现有森林
25、和人文景观资源等,通过举办图片展览、摄影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充分挖掘森林文化、生态文化、古树文化、花文化等一系列生态科普文化宣传活动,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 5 次以上,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提升公众认识自然、回归自然、享受自然的自觉行动。 (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成立云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市15委宣传部、林业、住建、交通、农业、水务、财政、规编委、环保、国土、旅游、
26、文化、教育、科技、公路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住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等项目牵头单位抽调专职人员)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工作。各县(市、区)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创建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二)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创建进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政府导向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广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为了加快创建进程,市财政每年安排创建专项资金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予以保障,并将创建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用
27、于全市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规划编制、申报迎检、表彰奖励及重点绿化工程等。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本级财政年度创建经费预算,安排好重点工程的资金配套。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绿化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造林绿化、道路绿化、重点水源地保护、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采取单位承包、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吸引各类资金投向森林城市建设。(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各级宣传部门16和新闻媒体要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辟专栏、专题、专板,定期向社会公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阶段成果,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积极开展森林文化和国家森林城市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
28、、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树立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广大居民成为森林城市的建设者、守护者和受益者。(四)强化技术保障,提高创建水平。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围绕创建中的关键问题,开展重点科技攻关,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借鉴外地创建的成功经验,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科学管理” ,切实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工作思路,积极办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试验点、示范区,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夯实森林城市建设的科技支撑。(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成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办公
29、室要将各项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部门,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主体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市直各部门与市人民政府每年签订“创森”责任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月检查调度、季考核通报、年终总评奖惩”的方式抓好落实。17附件:云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云浮林业局2018 年 3 月 28 日18云浮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序号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目标任务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一、城市森林网络(15项) 1市域森林覆盖率。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且分布均匀,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区、县森林覆盖率应达到35%以上
30、。收编森林基础数据统计表、森林资源分布图,建立健全市森林覆盖率基础台账。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 新造林面积。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 达到评价指标要求。收编每年造林绿化核查基础台账。 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 城区绿化覆盖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 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以上。建立相关基础台账。2020.6 市城市综
31、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 城区乔木种植比例。城区绿地建设应该注重提高乔木种植比例,栽植面积应占到绿地面积的60%以上。 城区绿化乔木种植比例达60以上%。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96 城区街道绿化。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25%以上。 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达到25%以上。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 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自创建以来,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0以上。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立相关基
32、础台账。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8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水质净化和水源涵养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目前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建立相关基础台账。2020.6 市水务局市规编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9休闲游憩绿地建设。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市居民日常游憩需求;郊区建有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20公顷以上的郊野公园等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5处以上。建成区,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进一步完善
33、现有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设施。收编相关文件、总规等材料。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0村屯绿化。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重点抓好村内外道路、庭院、沟渠、宅旁林地等宜林地段的绿化,基本实现每个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或小游园,全市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建立相关基础台账。2020.6 市农业局市住管局、市财政局、市规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1森林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森林、湿地等生态区域之间建有贯通性的森林生态廊道,宽度能够满足本地区关键物种迁徙需
34、要。贯通性森林生态廊道达到要求。建立相关基础台账。2020.6 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2水岸绿化。江、河、湖、海、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形成城市特有的水源保护林和风景带。全市重点河流、水库等水体沿岸实现绿化全覆盖,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收编城市主要河、湖溪、绿化情况统计表及台账。2020.6 市水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3道路绿化。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注重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与协调,因地制宜开展乔木、灌木、花草等多种形式的绿化,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形成绿色
35、景观通道。国省道公路与农村公路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收编城市主要道路绿化带建设情况统计表及台账。收编铁路绿化带建设情况统计表及台账。2020.6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4 农田林网建设。城市郊区农田林网建设按照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要求达标。 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20.6 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5防护隔离林带建设。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生态防护隔离带,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净化生态功效显著。生态防护隔离带面积达到要求。收编相关材料。2020.6 市农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
36、民政府二、城市森林健康(8项) 16 乡土树种使用。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建立城市森林建设树种及乡土树种使用情况统计表及基础台账。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117 树种丰富度。城市森林树种丰富多样,城区某一个树种的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8 郊区森林自然度。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森林植物群落演替自然,其自然度应不
37、低于0.5。 郊区森林自然度达到0.5以上。建立相关基础台账。 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9造林苗木使用。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苗木为主,因地制宜地使用大、中、小苗和优质苗木。禁止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城市森林营造使用自培优质苗木。建立相关基础台账。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森林保护。自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自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收集相关总结材料。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1生物多样性保护
38、。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构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2林地土壤保育。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尽量利用木质材料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2020.6
39、 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2收集相关总结材料。23 森林抚育与林木管理。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采取近自然的抚育管理方式,不搞过度的整齐划一和对植物进行过度修剪。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2020.6 市林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城市林业经济(3项) 24生态旅游。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郊区乡村绿化、
40、美化建设与健身、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积极发展森林人家,建立特色乡村生态休闲村镇。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2020.6 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5 林产基地。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建设特色经济林、林下种养殖、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基地,农民涉林收入逐年增加。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2020.6 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6林木苗圃。全市绿化苗木生产基本满足本市绿化需要,苗木自给率80%以上,并建有优良乡土绿化树种培育基地。全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收集相关建设、总结等材料。
41、2020.6市林业局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城市生态文化(6项) 2327科普场所。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知识、科普宣传栏、科普馆等生态知识教育设施和场所。收集相关建设等材料。2020.6 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8义务植树。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参与绿化活动,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跟
42、踪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收集相关总结材料、义务植树登记卡。2020.6 市林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9 科普活动。每年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 举办市级生态科普活动5次。收集相关总结材料。 2020.6 市科技局市宣传部、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0 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古树名木管理规范,档案齐全,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收集相关总结材料。 2020.6 市林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1 市树市花。经依法民主
43、议定,确定市树、市花,并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市树、市花在城乡绿化中广泛应用。收编市区各类公园、大型绿地情况统计表等基础台账。2020.6 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432 公众态度。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收集相关总结材料。2020.6 市委宣传部市创国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城市森林管理(8项) 33组织领导。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创建活动2年以上,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政策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达到评价指标要求。
44、收集相关总结材料。 2020.6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4保障制度。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配套高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业、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相关管理制度配套高效。收集相关总结材料。2020.6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5科学规划。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2年以上,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2年以上,能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并有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收集相关总结材料。2020.6 市林业局
45、 市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536投入机制。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自创建以来,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把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的投入机制。自创建以来,城市森林建设资金逐年增加。收集相关总结材料。2020.6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7科技支撑。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制订符合地方实际的城市森林营造、管护和更新等技术规范和手册,并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城市森林建设有长期稳定的科技支撑措施,
46、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实施,并有一定的专业科技人才保障。收编相关资料。2020.6 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8生态服务。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免费向公众开发,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财政投资建设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各类城市公园、绿地原则上都应免费向公众开放,最大限度地让公众享受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收编相关资料。2020.6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林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9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城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掌握森林资源的变化动态,核算城市森林的生态功能效益,为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提供科学依据。收编相关资料。2020.6 市林业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640 档案管理。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城市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2020.6 市林业局 市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