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1010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 O 一 O 年六月三日2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锡委发 200983 号)和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发 20105 号),设 立宜兴市水利农机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
2、、职责调整(一)将全市城乡供水、污水处理等涉水事务管理,供水行业管理等有关职责划出。(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工作。(五)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六)增加太湖蓝藻治理工作。(七)增加水库工程移民工作。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拟订和参与制定全市水行政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二)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3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市内主要河道、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
3、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评价工作。(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四)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组织指导太湖蓝藻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测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发布全市水资
4、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简报。(五)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加强河道管理,依法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并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六)负责全系统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水利、农机投入机制和筹资措施,指导系统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七)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质量监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4生产工作。(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流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规划,
5、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圩区治理、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十)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十一)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拟定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协助参与市区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负责指导水库移民工作。(十三)拟订全市农机
6、现代化发展战略和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机化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十四)负责全系统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班子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技术培训;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群团、信访和知识分子、老干部的管理服5务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农机局设 6 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建议提案、年鉴史志、宣传、保密、保卫等工作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办公、
7、内务卫生、安全保卫、职工生活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二)组织人事科负责并指导全系统的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以及优秀青年干部的培训、选拔和任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建、群团等工作;指导全系统科技工作,组织系统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全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信访工作。(三)财务审计科指导全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市级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市以上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6理
8、;指导全系统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会计工作。(四)水利科指导全市水利规划工作;组织起草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和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定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组织审核全市水利建设相关单位的资质及执业人员的资格;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的市级政府验收;编制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圩区治理、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协助参与市区防洪工程、设施的规划;负责指导水库移民工作;负责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负责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河、湖、水库、三九五荡、太湖大堤等市级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流域性水利工7程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
10、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管理法规,对直属工程管理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拟定全市重点水利工程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五)水政水资源科落实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保护、监督工作;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实施太湖蓝藻治理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监测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
11、;组织监测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简报; 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负责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拟定、备案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农机管理、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工作,督促查处重大涉水、农机违法事件,指导协调仲裁水事、农机纠纷,并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承办局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六)农机科8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农机化工作方针和政策,制定农机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法抓好农机安全监理及农机市场管理等工作
12、,促进农机服务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组织开展农机法规宣传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四、人员编制市水利农机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22 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 1 名,副局长 4 名;纪委书记 1 名;正副科长(主任)14 名,其中正科长(主任)6 名、副科长(副主任)8 名。五、附则本规定由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宜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9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抄 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宜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2010 年 6 月 3 日 印 发共 印 :16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