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盟友的服务与义务 以下列举盟友的 十 要遵守项和十不得为项,详见下面的鑫联盟盟友营业守则。 鑫联盟盟友 营业守则 前言 本守则是随行付 鑫联盟盟友 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是 为给 盟友 长期效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环境,制定的 盟友 开展业务活动时 必须遵守的原则。 守则中 规定 了 盟友 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包含维护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随行付 ”) 的形象、 盟友的 权利与义务、客户推荐 守则 、监督 与 处分等 。 守则适用于 鑫联盟 与 盟友 、 盟友 与普通 客户 、 盟友 与其他 盟友 以及 盟友 与其他业务相关人之间的的关系。 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 守则
2、内容。 如对守则 有任何疑问,可向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客服咨询。注册 鑫联盟 APP 账号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该守则,届时您将必须遵守本守则涉及项。 第一部分 名词 定义 1. 随行付:本守则中的随行付指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 2. 鑫联盟:随行付有限公司成立的、助力盟友连接客户,创造财富的平台; 3. 盟友:与随行付签订随行付鑫联盟盟友合作协议书,按随行付需求推荐 客户 的 主体; 4. 鑫联盟 APP:盟友 作业时使用的 APP; 5. 客户:申请并经随行付审核通过,使用随行付产品与服务的 客户 或个人; 6. 随行付 鑫联盟盟友 合作协议书: 盟友 注册 鑫联盟 APP 账号时与随行
3、付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 7. 违约惩罚 制度:依据违反鑫联盟盟友营业守则情节轻重,制定的惩罚制度; 8. 随行付产品: 所有 由随行付提供的 产品和辅销资料; 9. 辅销 工具 :与随行付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随行付产品、业务、营销方式等相关领域)的印刷品、影音资料以及辅销器具等。 第二部分 随行付名称、商标、著作权 、产品 和形象 未经随行付官方授权,任何人不得: 1. 将与随行付、鑫联盟及其关联公司 /机构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活动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案作为其他任何机构、组织、活动的标识、商标、商号、企业名称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使用; 2. 擅自申请
4、、注册或持有含与随行付、鑫联盟及其关联公司 /机构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活动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拼音、图案等的商标、域名、网站名称、网店名称、通用网址、无线网址、电脑应用软件、手机应用软件、网络用户名等; 3. 生产、获取、使用、销售任何非随行付提供的带有与随行付及其关联公司商标、 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活动名称、产品包装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包装装潢的产品; 4. 以任何方式使用以随行付及其关联公司 /机构名义制作、出版的文字、美术、摄影图片、动画、音乐、录像等资料, 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转载、发布、传播、在网络上设置链接等。 第三 部分 随行付权利 随行付权利 包含但不
5、限于: 1. 随行付对本守则在法律范围内不时进行修改; 2. 随行付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士申请成为 盟友 的权利, 盟友 独立 作业 、 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 随行付可按市场情况及需要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修订有关 盟友 的各项纪律及随行付业务 政策,有关修订将通过 鑫联盟 APP、随行付官方网站、随行付代管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或其他方式通知 盟友 , 盟友 不同意调整的,应当书面向随行付提出异议,并与随行付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合作。 第四 部分 盟友 申请条件 1. 无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或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之成员
6、 不可成为 盟友 ; 2. 需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需满 18 周岁; 3. 持有符合随行付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 证照; 4. 申请时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 盟友 ;如违反此条,随行付保留一经发现即对其做出处理 (包括立即终止随行付 盟友 合作协议书 )的权利; 5. 对随行付产品和品牌有一定认识,理解并愿意遵守公司相关随行付业务政策,有意向并有能力在固定经营地点推广产品; 6. 按照 鑫联盟 盟友 营业守则中的有关规定办妥申请手续,并通过随行付审核且须亲自签署随行付 鑫联盟 盟友 合作协议书 ; 7. 盟友 资格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限以随行
7、付 鑫联盟 盟友 合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随行付有权决定是否与 盟友 续约 ; 8. 符合随行付对盟友 的其他要求。 第五 部分 盟友 责任与义务 1. 恪守法律法规,遵守道德规范,遵循 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竞争 方式侵犯随行付或 其他 盟友 的合法权益; 2. 严格按照国家的税务政策和随行付的相关安排履行税务责任; 3. 遵守随行付颁布的关于 盟友 的各项业务政策及随行付在合同期内作的 修正、变更、补充的规定; 4. 盟友 法定代表人 身份、 电话、账户信息等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及时在 鑫联盟 APP 更新, 否则自行承担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后果; 5. 认真
8、履行随行付 鑫联盟 盟友 合作协议书和本 守则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规范要求切实完成随行付 盟友 合作协议书约定 的 工作 ; 6. 以殷勤礼貌的服务态度 服务客户, 盟友 无法直接解决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转达到 随行付,协助随行付妥善处理; 7. 盟友 的账号管理 a) 未经随行付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注册并管理多于一个 盟友 账号,如有违反,则后申请的 盟友 账号将被注销; b) 盟友 账号的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需遵守随行付颁布及更新的 该守则以及 其他各类有关随行付 盟友 账号的业务政策 ; c) 任何以提供虚假资料 /不实身份等不正当方式或违反上述规定取得的 随行付 盟友 账号,一经发现将被注销。
9、 d) 不得以任何性质的诱导方式,恶意挖取已注册盟友,恶意切换其他盟友拓展的 客 户; 8. 盟友 和随行付之间的关系以法律规定、随行付 鑫联盟 盟友 合作协议书、随行付业务政策等文件的描述为准。 盟友 不得对其与随行付 之间的关系进行曲解: e) 不得以任何方式宣称自己或其他的 盟友 为随行付或其相关机构的雇员;或使人误解 盟友 与随行付存在雇佣关系; f) 不得以任何方式宣称自己为随行付的代表。 9. 不得夸大随行付的公司实力,鼓吹随行付业务可快速致富,如:不合理的过分夸大随行付带来的收入、不需任何努力或只需少许精力或时间便可赚很多钱、或无需推荐 客 户,仅推荐盟友便可快速致富等; 10.
10、 不得利用盟友的经营场所以及与随行付业务相关之场合、资源或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活动; 11. 不得利用随行付 资源销售或推广非随行付提供的产品、活动或服务,也不可从事与随行付存在竞争关系、利益冲突或有悖于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活动; 12. 不可重新包装随行付产品或调换产品内容;不可破坏、更改、涂销随行付产品包装或各种标志;不得擅自修改、制作和销售一切随行付辅销工具; 13. 不得散布 /透露任何未经随行付核准的、与公司业务营运相关的各类政策信息,不得对随行付发布的各类信息作失实的传播或宣导; 14. 未经随行付批准,不得就与随行付产品或业务有关的话题擅自接受新闻、网站等媒介、出
11、版单位或个人作者的采访; 15. 不得宣称随行付产品 实际并不拥有的专利、证书、荣誉、赞助、功能或好处; 16. 不得以任何方式诽谤、诋毁随行付、随行付员工及盟友的声誉; 17. 不得贬抑、诋毁、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从业者的声誉; 18. 不得威胁、恐吓或侵害随行付、随行付员工及盟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19. 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随行付办公室、服务网点或其他与随行付相关的活动场所的公共秩序,不得干扰随行付、随行付员工及盟友之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 20. 不得利用他人开展违规活动以规避本营业守则、随行付业务政策的约束; 21. 倘若盟友拖欠随行付债务,随行付有权从该盟友的应收款
12、中扣除所欠的款 项,直至该欠款完全清还; 22. 盟友如违反守则,其有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 部分 客户 推荐 1. 应严格按照随行付提供的产品资料介绍和推广 , 不得欺骗、误导客户,不得对产品的用途、性能、价格、规格等做夸大、失实的宣传; 2. 不得强行销售产品或擅自为其办理“随行付 盟友 账号”; 3.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他人收取费用作为其免费申请 盟友 账号的条件; 4. 不得未经同意,进入他人住所或办公场所强行销售产品,滋扰他人生活工作; 5. 不得把非随行付的产品、包装或资料以随行付的名义推荐给客户; 6. 不得误导、诱导他人购买其所不需要的产品或诱导他人借贷经营随行付生意; 7.
13、不得抢夺他人客源,进行不正当竞争; 8. 不得以任何性质的诱导方式,恶意挖取已注册盟友,恶意切换其他盟友拓展的 客 户; 9. 不得宣称有专营区域:如仅某盟友可推荐某地区的客户; 10. 推荐客户时不得涉及政治、宗教、迷信、传销及其他不正当或不道德的言行; 11. 不得有其它不当行为。 第七 部分 监督与 违约惩罚 1. 随行付有权对盟友的作业情况进行调查, 盟友有责任配合随行付对于营业守则案件的调查工作,不得提供虚假不实之资料、陈述,误导随行付的调查工作; 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盟友如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违背营业守则及其他规章的行为, 随行付将视情节轻重 ,做出相应违约惩罚 (详见 违约
14、惩罚 制度); 3. 对任何以合法形式规避鑫联盟盟友营业守则等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利用他人开展违规活动的,一旦查实,随行付有权做相应 违约惩罚 (详见 违约惩罚 制度)。 4. 开展业务时 ,如 盟友 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随行付制定的各项守则、随行付业务政策而危害随行付利益的,随行付 依法保留追究和索赔的权利; 5. 盟友 因自身或第三方原因,或任何其他不可归责于随行付的原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盟友 应自行承担责任或要求相关责任方赔偿,随行付 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因 盟友 无理要求影响随行付经营或导致随行付损失的,随行付有权终止与 盟友 的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5、7. 盟友 因自身或第三方 存在违规行为的,随行付当时未能追究的责任或未能追究其全部责任的,随行付 保留再予追究的权利; 8. 盟友 权益受到侵害时,须以书面形式向随行付提出投诉及维权要求。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十二个月之内未向随行付提出的,随行付 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 9. 盟友 在接到随行付的处分通知后,如有意申请复查,须自处分函签具之日期起计的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随行 付申请复查,逾期 随行付 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 10. 复查结果包括维持、修正原有之 违约惩罚 决定,或重新展开调查。复查期间,原 违约惩罚 决定依然有效。 违约惩罚 制度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给盟友长期效益
16、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环境,随行付制订了 鑫联盟盟友营业守则 ,并 相应 对违规人员按 情节 轻重 制定了 违约惩罚 制度, 共七类 : 第一类 口头或书面警告 第二类 支付 不低于 500 元违约 罚金 第三类 支付 不低于 1000 元违约 罚金 第四类 支付 不低于 2000 元违约 罚金 第五类 暂停 盟友 账号,恢复账号权限时间视情况而定,并 应支付 不低于 3000 元违约 罚金 第六类 暂停 盟友 账号,恢复账号权限时间视情况而定,并 应支付 不低于 5000 元违约 罚金 第七类 关闭 盟友 账号,终止经销商合同,不再享有任何收益并赔偿公司损失、偿清所有债务 如违规 盟友 未按
17、 随行付 要求及时缴纳 违约罚金 ,公司将从其月度收入中扣除 相应金额 ,扣满为止 ,并停止盟友拓展客户,要求其整改,如给随行付造成损失的,盟友应当予以赔偿 。 本着营业守则执行工作公正透明的原则, 公示以下违规类型对照表 : 序号 违规类型 违约惩罚 级别 1 伪造、冒用虚假 客 户资料申请入网 一级 2 印制、使用名片,公司 /门头名称不符合规定 一级 3 邀请身份不符的人士参加随行付的各项会议 二级 4 在会议活动期间散播非随行付资料政策 二级 5 将本人盟友账号出借他人使用 二级 6 攻击、轻视、诋毁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及其从业人员的声誉 二级 7 擅自使用随行付支付名称、商标及
18、著作权 三级 8 应邀进行演讲、分享时,拉拢现场意向盟友,谋取私利 三级 9 对顾客的产品投诉和其他售后服务需求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当 三级 10 散布未经公司认可的信息或对公司公布的信息作失实宣导 四级 11 故意遮挡随行付支付硬件上刻印的品牌名称、 LOGO、售后电话等 四级 12 提供不实资料或证词,误导公司对守则案件的调查工作,或未按公司要求完成协助性调查工作 四级 13 互联网销售,违反随行付支付网络违规售卖查处管理办法 五级 14 以故意曲解随行付公司制度政策等不正当方式进行业务推广 五级 15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政治、宗教、迷信及其它不当 /不道德的言行 五级 16 干扰公司、员工
19、或其他盟友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级 17 虚假宣传,违规宣传,夸大产品,向 客 户、盟友进行不实许诺 五级 18 调配操纵业绩,牟取不当利益;诱导、伙同他人向公司套利 五级 19 实施不当竞争、恶意挖取已注册盟友,恶意抢夺 /切换 客 户资源(含已入网 客 户),或冒用公司人员名义进行相关展业 六级 20 利用随行付业务关系从事非随行付业务或非随行付产品,特别是竞品业务或有悖商德法规之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六级 21 违反公司规定限价销售产品或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方式销售产品 /服务 六级 22 以不实资料 /非本人身份注册取得盟友账号,一人操作多账号 六级 23 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拓展 客 户、引
20、荐盟友 六级 24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七级 25 将盟友上 客 户、盟友资料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谋取利益 七级 26 本人盟友账号注销未满 6 个月擅自以不实资料 /非本人身份注册取得盟友账号 七级 27 利用随行付的资源或业务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行为 七级 28 拓展风险 客 户并出现严重风险事故 七级 29 私自结网,自行为他人许诺、计算并发放报酬 七级 30 向被推荐人收取费用作为注册盟友条件或者其他违反“免费开通账号”原则的行为 七级 本制度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所有,制度中未涵盖的其他违规类型视情节而定, 违约惩罚 类别以公司最终研究结果为准。 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