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股东会决议公司首次股东会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 15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 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 %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 决定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 名) ,选举 为公司董事(执行董事) 。3、 决定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 名) ,选举 为公司监事。4、 其他事项: 股东(法人)盖章、 (自然人)签字:年 月 日注: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适合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