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所建设工作西部地区县(区) 司法 局长培训班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 范履冰2013年 4月一、司法所的概念与性质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 ,是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具体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作用。二、司法所的沿革发展情况司法所的诞生、成长和发展的历程,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八十年代初至 1987年是司法所的初创 阶段 1988年至 1995年上半年是司法所的探索 发展阶段 1995年下半年至 2000年底全国司法所建设进入蓬勃发展的 阶段
2、 2001至 2003年,司法所建设进入一个新的 发展阶段 从 2004年开始,全国司法所建设迎来了加快发展的大好 时期三 、司法所发展 现状(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司法 所是整个司法行政基层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重中之重 ;基层稳、全局稳,基层强、全局强,司法所建设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职能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从而确立了司法所建设在司法行政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 。(二)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规划2006年 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西部地区基
3、层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确定安排国债资金 23.9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乡镇司法所建设,规划建设司法所 31476个,建设规模 337.3万平方米。(三)大力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截至 2012年底,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 56.10亿元,其中,中央安排国债资金 20.94亿元 ( 中央投入的 209426.3万元,包括为西藏建设县(区)司法局投入的国债资金,中央为司法所建设投入的国债资金为 205485.5万元 ) ,拨款 4.40亿元,地方支持 30.76亿元。全国共新建、改建司法所办公用房 36440个,建成总面积 572.67万平方米。 2004年以来,中
4、央累计下达中西部地区乡镇司法所国债项目 29668个。目前,中西部地区共新建、改建无房、危房司法所 29208个,占实有项目数29611个的 98.6%( 因受乡镇撤并影响,内蒙、云南等地有 57个项目作废,实有项目数为 29611个 ) ,比 2011年同期上升了 0.8个百分点;建成总面积397.59万平方米,所均 136.12平方米;地方累计支持资金 12.56亿元。 东部 8省共新建、改建无房、危房司法所 7232个,建成面积约为 175.08万平方米,地方累计支持资金约 18.20亿元。其中, 2012年新建、改建司法所办公用房 241个。 批次项 目工程 进 展情况 资 金情况项
5、目 总 数 完成数 完成率 完成 规 模 国 债总 投 资 地方支持 资 金个 个 % 平方米 万元 万元第一批 5488 5482 99.9 807616.8 38963.2 17958.4第二批 10021 9999 99.8 1322166.7 68791.5 37510.8第三批 4419 4394 99.4 608997.4 30466 21696.8第四批 4288 4251 99.1 561360.2 29190 24088.4第五批 4530 4330 95.6 566328.8 30919.8 21921.2第六批 865 752 86.9 109073.7 7155 246
6、2.1六批 总计 29611 29208 98.6 3975903.6 205485.5 125637.7表 1:国债项目中西部地区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表(四)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截至 2012年底,全国共有司法所 40473个,比去年同期增加 33个。其中,列编所 38588个,占总数的 95.3%;实行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的 35989个,占 88.9%。全国司法所按设置区域划分,其中乡镇所 32765个,占司法所总数的 81%,占全国乡镇建制数的 98.8%;街道所 7075个,占总数的 17.5%,占全国街道建制数的 97.2%;设在开发区的269个,占总
7、数的 0.6%;设在集贸市场的 7个,占总数的 0.02%;设在农林牧场的 260个,占总数的 0.6%;设置在其他区域的 97个,占总数的 0.2%。按政法专项编制的分配情况划分,无人所(即没有政法专项编制的,以下类推) 2958个,占 7.3%;一人所 13762个,占 34%;二人所 11453个,占 28.3%;三人及三人以上所 12300个,占 30.4%。按建制级别划分,明确为副科级以上的司法所 18363个,占总数的45.4%,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1.1个百分点;其中明确为正科级建制的司法所3151个,占 7.8%,副科级建制的 15212个,占 37.6%。(五)大力加强司法所保
8、障能力建设截至 2012年底,全国司法所专兼职工作人员达到 115258(11.53万 )人,其中专职人员 95920人,兼职人员 19338人。专职人员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共 54621人,占人员总数的 56.9%,比去年同期上升 0.3个百分点;地方行政编制人员 11527人,占 12%;地方事业编制 18010人,占 18.8%。专职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 81765人,占总人数的 85.2%,比去年同期上升 2.3个百分点;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2329人,占专职人员总数的 44.1%,大专文化程度的 39436人,占专职人员总数的 41.1%。专职人员确定为正科级待遇的 433
9、6人,占总人数的 4.5%;副科级待遇的 15975人,占 16.7 %,股级的 22814人,占 23.8%。已建所数 汽 车 摩托 车 电 脑 复印机 传 真机总 数 所均 总 数 所均 总 数 所均 总 数 所均 总 数 所均个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40473 12031 0.3 17613 0.4 61425 1.5 22631 0.6 20357 0.5表 2:全国司法所设施装备情况表(六)大力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出部署 ; 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 ; 大力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 ; 统一司法行政徽章标识。(七)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仅 200
10、7年以来,全国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290万次,直接调解疑难复杂纠纷达 370万件。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300万场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 36万件,提出法律建议75万条。司法所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称赞。 四、司法所建设的重要作用和基本经验司法所建设的重要 作用: ( 一)有力地巩固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二)有力地强化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三)有力地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服务 群众 的 能力 (四)极大地振奋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 (五)有力地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司法所建设实践中提炼总结出的成功 经
11、验 : 一 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自身事业发展 进步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 开展工作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坚定不移地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 基层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 推进 五 是必须始终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工作 水平 六 是必须始终坚持持之以恒地抓好事关司法行政事业根本和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 工作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所建设的主要任务 ( 一 ) 认真贯彻实施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 二 ) 大力加强城市街道司法所建设 ( 三 ) 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和网络向乡村、社区延伸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