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休假计算中的三个公式文:李迎春律师(微信号 Ehrlaw)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法条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实例解析】张三在 A 公司已连续工作 2 年以上,今年 8 月 31 日离职,9 月 1 日入职 B 公司,张三在 B 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 122 天。按照年休假
2、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 5 天。因其新入职 B 公司,则张三在 B 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 122365)5天1.67 天。由于 0.67 天不足 1 整天,因此张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 1 天。【特别提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 “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 ,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就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 (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法条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3、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 3 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 5 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 300 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 2 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 天,因 0.11 天不足 1 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 2 天。【
4、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述折算方法。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 应休天数【法条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 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实例解析】这样简单的问题还用实例?你懂得!【特别提示】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给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资,可按公司制度执行。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布谷、布谷长鸣、农业百科、布谷新闻 http:/ XY47aDC1k4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