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 东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广 东 省 建 设 执 业 资 格 注 册 中 心 粤人考20154 号关于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 位 考 生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注函2014126 号) ,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题 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 题 题 型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客观题 5 月 30 日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5 月 31 日 9:00-12:00 专业
2、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客观题 二 、 考 试 地 点 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 、 报 考 条 件 报 考 条 件 按 照 原 人 事 部 、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制 度 暂 行 规 定 ( 人 发 2002 111 号 ) 、 关 于 印 发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实 施 办 法 和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考 核 认 定 办 法 的 通 知 ( 国 人 部 发 200416 号 ) 执 行 。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即报考级别为“考 3 科” ) 、免考部分科目(即报考级别为“考 2 科”或“考 1 科
3、” )和相应专业考试(即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3 个类别。 (一)考 3 科(考全科)条件 凡 遵 纪 守 法 并 具 备 工 程 类 或 工 程 经 济 类 (详 见 附 件 5)中 等 专 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考 2 科或考 1 科) 1考 2 科(免一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15 年。 2考 1 科(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 (三)增考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5
5、 年 12 月 31 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 号)执行。 四 、 报 考 流 程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 1 月 29 日 9:00-2 月 13 日 17:00。 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1报考“二级建造师” (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 (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
6、要增获一个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者)通道。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61 号文规定,综合知识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按每人每科 50 元收取,专业知识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按每人每科 120 元收取。 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 (见附件 3) ,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 ,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
7、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 、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 或 JPEG 格式(文件大于 30K,
8、像素大于 300*215) 。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 ) 。 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5 年 1月 29 日 9:00- 2 月 14 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9、后自行留存。 五 、 准 考 证 打 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 9:00-5 月 29 日 17:00 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查询。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1) 。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请全科成
10、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 7)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 网站)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4。 八 、 证 书 领 取 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可凭 有 效 身 份 证 原 件 到省人事考试局
11、领取证书(代 领 的 须 凭 代 领 人 及 合 格 证 书 持 有 人 的身 份 证 原 件 领 取 ) 。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九 、 有 关 事 项 1 考 试 成 绩 实 行 滚 动 管 理 , 参加 3 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请 认 真 阅 读 报 考 条 件 , 正 确 选 择 “考 3 科 ( 考 全 科 ) ”、“考 2 科 ( 免 一 科 ) ”( 即 免 试 1 个 科 目 ) , “考 1 科 ( 免 二 科 ) ”(即 免 试 2 个 科 目 ) 级
12、别 。 如 报 错 考 试 级 别专 业 , 考 试 成 绩 将 无 法 滚 动 管 理 。 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 6 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 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 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资 格 考 试 违 纪 违
13、 规 行 为 处 理 规 定 ( 人 社 部 令 第 12 号 ) 处 理 ,并 通 告 考 生 所 在 单 位 。 附件:1 .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5 年 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 名 发 证 登 记 表 3. 考生报名承诺书 4.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5. 工 程 类 及 工 程 经 济 类 专 业 对 照 表 6.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 号) 7. 代办委托书 广 东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广 东 省 建 设 执 业 资 格 注 册 中 心 2015 年 1 月 28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 资格审查提交
14、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 3)。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 7) ,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 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
15、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 A4 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2-1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项目经理资质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审核工具审
16、核 后的照片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报考级别 上一年档案号 2015 年报考科目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 作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 此表一式一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
17、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 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 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 A4 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请在以下内打“” ): 报考级别为
18、“考 3 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 2 科”条件; 报考级别为“考 1 科”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试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5 年 5 月 30、31 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 ,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 2-2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增考专业)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身份证号码 所
19、学专业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职务 已获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批准日期 取得资格证书编号 审核工具审核 后的照片 资格证书管理号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专业 工 作 简 历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20、1. 此表一式一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 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 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 A4 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
21、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审 核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具备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的条件。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 试管 理机 构审 核意 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5 年 5 月 31 日 资格证书编号 审 批与 发证 机构 审核 盖章 ( 盖 章 ) 注: 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 ,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 件 3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
22、关于 2015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1.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2.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3.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4.本人承诺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
23、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5.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6.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7.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 12 号) ,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 件 4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 13 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 266 号北秀大厦 8楼 0
24、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 100 号深纺大厦 C座东 2 楼 0755-83776655,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 156 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 146 号金湖大厦 3楼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 9 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705 室 0751-8602028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 177 号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
25、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 9 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 29 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 101 室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 2 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 38 号民生办公区二楼 15 号窗口 0760-88230675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 20-22
26、 号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 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 208 号七楼 0662-3165253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 30 号办公大楼 3 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 119 号大院 3 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 18 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
27、二路 18 号市政府 1号办公大楼 B18 室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 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 30 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9 室 07668838793 附 件 5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16 号) ) 分 类 98年 现 在专 业 名 称 9398 年专业名称
28、93 年前专业名称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
29、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 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技术 与工程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30、摄影测量与遥感 测绘工程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交通工程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船舶与 海洋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
31、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热能与 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工程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32、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环境工程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金属材料 工程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无 机 非 金 属材 料 工 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材 料
33、成 形 及控 制 工 程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 气 储 运 工 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化 学 工 程 与 工 艺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
34、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制药工程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35、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电子信息 工程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36、机 械 设 计 制造 及 其 自 动 化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 与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力系统及
37、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
38、程 交通运输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相 近 专 业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 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
39、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相 近 专 业 工商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注: 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 18 类 45 个专业,其中本专业 36 个,相近专业 9 个。 附 件 6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 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 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
40、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 (粤建注发20111 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 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根据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
41、件的施工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 2 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53 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 (粤建管20083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注册证书 ,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 件 7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 托 代 办 资 格 审 核 理 由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 1 月内( 年 月 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