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3.180.01M33 YD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通 信 行 业 标 准YD/T 20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可靠性要求及试验方法The requirement of reliability and test methods for optical fiber connectors(报 批 稿)20-发布 20-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发 布 YD/T 20目 次前 言.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要 求 .25 测 量 和 试 验 4附录 A(资 料 性 附 录 ) 端 面 检
2、 查 要 求 和 几 何 尺 寸 .14参考文献 .17IYD/T 20II前 言本标准主要参考 Telcordia GR-326-CORE(1 999) 单模光纤连接头和跳线产品的通用要求 中相关 条款, 对光纤活动连接器从构造到使用全过程的可靠性提出了系统和规范的要求。 其中, 用于 有源光器 件中使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的章节, 参考了 Telcordia GR-468-CORE(20 04) 用于通 信设备的光电器件 通 用 可 靠 性 保 证 要 求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 在 规 定 用 于 光 无 源 器 件 中 的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的 时 候 , 参 考 了 Tel
3、cordia GR-1209-CORE(200 1) 无 源光器件通用要求 和 GR-1221-CORE(199 9) 光无源器件可靠 性保证通用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深圳市昊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深圳新飞通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秋霜、郝艳辉、李春芳、吴鹏。1YD/T 20光纤活动连接器可靠性要求及试验方法1 范 围本标准 规定了光纤活动连接器可靠性要求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分类、 试验项目、 产品的寿命试验项 目要求、 结构及材料的可靠性试验项目要求等, 并规定了各项可靠性要求的试验条件 、 试验方法及评定 标
4、准。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和型号的光纤活动连接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421-1999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1 部分:总则YD/T 1198-2002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插 针 体 技 术 要 求YD/T 1272( 所 有 部 分 )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IEC 61300-3
5、-23-1998 光纤互联装置和无源部件.基本试验和测量步骤.第 3-23 部 分 :试 验 和 测 量 . 与金属箍末端有关的纤维位置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光纤活动连接 optical fiber connected将一根或多根光纤的末端固定在一插针体上, 然后把光纤末端处理成平滑表面。 将两只光纤末端处理的插针体通过一个起保持作用的弹性套筒或一个紧配合的刚性套管、 或通过导针和导孔配合后的精确 定 位 等 机 械 方 式 保 证 对 中 连 接 , 同 时 在 插 针 体 的 尾 部 施 加 一 定 的 推 力 ( F) , 迫 使 位 于 插 针 体 一 一
6、对 应 的任意两个光纤末端保持物理接触, 从而实现在前一段光纤中传输的光信号, 能够连续传输到下一段光 纤中。3.2光纤活动连接器 optical fiber connectors将插针体和套筒(或者套管)分别以特定的机械结构方式进行固定,使之能够完成光纤活动连接的 无源器件。3.33.43.5插针体 ferrule用 于 夹 持 并 固 定 光 纤 末 端 的 部 件 , 装 配 在 连 接 头 上 。套筒 sleeve用 于 固 定 并 保 持 插 针 体 以 实 现 光 纤 对 中 的 部 件 。 导针 guide pinYD/T 20矩 形 插 针 体 对 接 时 , 起 精 确 对
7、中 定 位 作 用 的 针 形 部 件 。 作 用 是 与 对 接 另 一 端 插 针 体 上 的 导 针 孔 精 密配合,以完成两芯以上光纤的对接。4 要 求4.1 分 类4.1.1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按 锁 紧 方 式 可 分 为 旋 紧 式 : 以 螺 纹 旋 紧 或 弹 性 滑 槽 卡 口 方 式 锁 紧 ; 插 拔 式 : 以 弹 性 卡 口 互 卡 方 式 锁 紧 。4.1.2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按 结 构 方 式 可 分 为 FC 型 SC 型 ST 型 LC 型 MU 型 MT-RJ 型 MPO/MTP 型 E2000 型 ESCON 型 D4 型 DIN
8、型 SMA 型4.2 部件要求4.2.1 插针体插 针 体 应 符 合 YD/T 1198-2002、 YD/T 1272.5要 求 。4.2.2 套筒或者套管刚 性 内 孔 或 弹 性 套 筒 应 具 有 一 定 的 夹 持 力 ( 保 持 力 ) , 具 体 参 数 见 YD/T 1272的 相 关 规 定 。4.2.3 导 针应 与 对 应 的 导 针 孔 配 合 具 有 精 确 对 中 定 位 , 具 体 参 数 见 YD/T 1272的 相 关 规 定 。4.2.4插针体的末端要求 以光学 方式进行研磨处理, 处理后要求表面光滑、 洁净、 无明显瑕疵和划痕, 端面几何形状满足相应产品
9、技术要求。4.2.5插针体对接时相互的压力 插针体被装配到接头内时,应具备0.2mm的轴向活动范围。当两个连接头的插针体对接时,插针体在规定轴向可移动范围内,其压力应为7.8N 11.8N 或 5N6N,前者适用于2.5mm 插针,后者适 用 于 1.25mm插 针 。 此 压 力 使 得 位 于 插 针 体 上 一 一 对 应 的 任 意 两 个 光 纤 末 端 完 全 压 紧 、 贴 合 , 尽 量 消 除两个光纤端面间的空气间隙。4.2.6连接头和适配器的锁紧力 当光纤连接头与适配器处于正常完全锁紧状态,锁紧部分抗拉力的要求是:旋紧式大于26.4N,插拔 式 大 于 19.6N。2YD/
10、T 204.2.7 光纤连接头尾部光缆固定 用于光 缆连接的光纤连接头, 应考虑连接头尾部光缆头端的固定 。 这种固定既不能影响插针体的正常轴向活动范围, 同时还要承受一定的拉力。 当尾部光缆承受正常不小于9.8N 拉 力时, 插针体不能有回 拉的现象,以保证连接器的正常工作。4.3 材 料4.3.1 当连 接器结构件为金属材料时, 要求外观光亮平滑, 耐酸碱腐蚀, 经各项性能试验后不锈蚀、 不 龟裂、不腐蚀。4.3.2 当 连 接 器 结 构 件 为 非 金 属 材 料 时 , 要 求 外 观 细 腻 平 整 , 抗 霉 菌 , 阻 燃 , 经 各 项 试 验 后 不 变 形 、 不龟裂、不
11、皱褶。4.3.3 光 纤 、 光 缆 要 求 符 合 相 关 的 性 能 指 标 、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 光 纤 、 光 缆 的 披 覆 材 料 和 护 套 材 料 要 求 光 滑 柔 软 、 阻 燃 , 经 高 温 、 低 温 、 高 低 温 循 环 、 恒 定 湿 热 等 试 验 , 外 观 无 明 显 皱 褶 、 不皲裂。4.5 光纤活动连接器试验项目光纤活动连接器的试验项目如表 1 要求。表 1 试验项目列表试 验 条 件 等 级试 验 项 目寿命试验(普通要求) 可靠性试验(加严要求)备 注环境试验高温老化 可靠性试验样品选取跳线型低温储存 -温度
12、循环 可靠性试验样品选取跳线型湿度老化 可靠性试验样品选取跳线型加湿温度循环 -烘烤 -机械性能试验弯曲试验 -扭曲试验 -抗拉力试验 -尾部拉伸试验 -碰撞试验 -表 1(续)试 验 条 件 等 级试 验 项 目寿命试验(普通要求) 可靠性试验(加严要求)备 注机械耐久性试验 -振动试验 -3YD/T 20互换性试验 材料试验盐雾试验 浸水试验 针对有防水要求的连接器防水试验 针对有防水要求的连接器端面几何形状要求没有角度的插针体 -有角度的插针体 -端面检测范围 -注 : 标 注 的 项 目 为 需 做 试 验 的 项 目 。4.6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寿命试验 光纤活 动连接器的寿命试验是在
13、模拟实际使用环境状况下 , 以一些能促使产品快速老化或失效的试验项目来检验产品由于设计结构可能存在的缺陷, 并决定产品只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 光纤活动连接 器寿命试验见表1。4.7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可靠性试验 光纤活动 连接器的可靠性试验目的, 是检验产品的结构和材料是否存在缺陷, 能否确保在要求的使用年限内各项性能指标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光纤活动连接器可靠性试验项目要求见表1。 5 测量和试验5.1 测量和试验条件5.1.1 测量和试验的大气条件除非另有规定, 光纤活动连接器的测量和试验应在G B/T 2421-1999第5 .3.1条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 进行,即:a) 室 内 温 度 :
14、15 35 ;b) 相 对 湿 度 : 25% 75%;c) 大气压:86 kPa 106kPa。5.1.2测量和试验的仪器、仪表 测量和试验中所涉及到的仪器、 仪表以及辅助设施, 均应满足测量和试验的基本精度和稳定度要求,计量类仪表要求具备上一级计量检定机构具备的定期检定合格证。 辅助设施要求不能影响测量和试验的 真实结果。5.2 测量和试验样品要求5.2.1 样 品需 要 准 备 两 种 类 型 的 试 验 样 品 , 每 种 样 品 长 度 为 ( 3.00.5) m。 尾纤型: 由两条带连接头的尾纤和一只适配器组合成的试样样品 。 不带接头的那端作测量用途。 如图1所示:4YD/T 2
15、0图1 尾纤和适配器组成的样品 跳线型: 由一条两端都有连接头的跳线 、 两个带连接头的尾纤和两个对应型号的适配器组成的试样样 品 , 尾 纤 不 带 接 头 的 那 端 作 测 量 用 途 。 如 图 2所 示 :5.2.2 样品的数量5.2.2.1 寿命试验样品图 2 2 个连接头和适配器组成的样品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在 寿 命 试 验 过 程 中 , 始 终 需 要 保 持 20组 样 品 。 其 中 尾 纤 型 样 品 15组 , 跳 线 型 样 品 5 组 。 另 备 用 10组 尾 纤 型 样 品 和 5组 跳 线 型 样 品 。5.2.2.2 可靠性试验样品 光纤活动连接
16、器在进行可靠性试验时,按抽样率(LTPD)为10%,则需要最少22组尾纤型样品或跳 线 型 样 品 具 体 依 据 试 验 项 目 来 定 。 另 备 用 16组 尾 纤 型 样 品 或 跳 线 型 样 品 。5.2.3 样品试验要求5.2.3.1 寿命试验样品要求 在进行寿命试验的过程中, 要求15组 尾纤型样品应按表 1规定 , 进行各项环境试验和机械性能试验,5组跳线型样品只需进行温度循环试验。当每结束一项试验后,如果有样品出现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 要求取出失效样品, 以备用样品替换之, 继续以后的试验项目。 要求的所有试验项目完成后, 替换出来 的 失 效 样 品 不 能 超 过 10
17、个 。5.2.3.2 可靠性试验样品要求 在进行可靠性试验过程中,按LTPD为10%的要求,当每结束某项试验后,22组样品中如果出现1组样品失效时, 就需要增加16组同样 的样品重做该项及之前的所有试验, 试验后如果全数通过, 则视为 该项可靠性试验通过,方可与先前的21组样品一起进行后续试验。如果有2组以上样品失效时,则视为 不能满足产品可靠性要求,需从头取样开始或按LTPD=10%规定增加样品数量重新进行。5.3 测量和试验流程5.3.1 外观检查a) 样 品 外 观 与 相 应 的 设 计 、 制 造 要 求 一 致 , 加 工 质 量 符 合 相 关 技 术 文 件 要 求 ;b) 外
18、 观 须 平 滑 、 洁 净 、 无 油 污 及 毛 刺 , 无 伤 痕 和 裂 纹 , 颜 色 鲜 亮 、 一 致 性 好 。 各 零 部 件 组 合 须 严 密、平整,连接头与适配器的插入和拔出须平顺、轻巧,卡子有力、弹性好、插拔正常;c) 光 缆 外 观 平 滑 光 亮 , 无 杂 质 , 无 破 损 , 印 字 清 晰 , 颜 色 与 产 品 要 求 相 符 。5.3.2 插针体端面检查和测量5.3.2.1 端面检查 取 下 套 在 插 针 体 前 端 的 防 尘 帽 , 不 做 任 何 擦 拭 清 洁 , 直 接 在 100倍 显 微 镜 下 观 察 端 面 的 清 洁 状 况 ,要
19、求不能有明显的油污、 污渍, 陶瓷部分看不到明显的杂质、 崩缺和划痕; 在20 0倍 或40 0倍显微 镜下观 察 中 心 光 纤 端 面 , 要 求 无 明 显 白 点 (崩 缺 )、 黑 点 ( 脏 污 ) 和 阴 影 (内 裂 ), 划 痕 不 能 通 过 光 纤 的 通 光 部 分 。 用 通 光 器 通 光 观 察 , 出 射 光 斑 正 常 。 具 体 要 求 参 见 附 录 A。5.3.2.2 端面几何形状测量5YD/T 20用端面 干涉仪可直接测量出端面的球面半径、 球面顶点跟插针体中心的偏离程度、 中心光纤的凹陷/突 出 程 度 、 角 度 ( APC型 连 接 头 ) 等
20、。 具 体 要 求 参 见 附 录 A。5.3.3 插针体弹性试验a) 测 量 插 针 体 的 突 出 长 度 符 合 结 构 设 计 要 求 ;b) 插 针 体 所 受 压 力 符 合 相 关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5.3.4 尾部光缆固定检查 对于装 配在有护套和凯夫拉尔 (kev lar) 芳纶的光缆头端的光纤活动连接器 , 连接头尾部必须设计有护套和凯夫拉尔芳纶的固定方式。否则,光纤活动连接器不能正常工作。5.3.5 环境耐久性试验5.3.5.1 试验前样品的处理 按 5.2.1要 求 将 每 一 个 连 接 头 样 品 和 适 配 器 样 品 清 洁 干 净 后 , 组 合 成
21、要 求 的 尾 纤 型 或 跳 线 型 试 验 样品 。 在 室 温 下 放 置 2h后 , 分 别 测 量 各 组 件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作 为 测 试 前 原 始 值 。5.3.5.2 高温老化a) 试 验 条 件温 度 : +85 ; 持 续 时 间 : 168h;普 通 要 求 不 需 要 在 线 记 录 测 试 数 据 , 加 严 要 求 在 间 隔 时 间 点 记 录 测 试 数 据 。b) 程序1) 普通要求将 试 样 置 于 精 度 为 2 的 可 恒 温 的 烘 箱 里 , 温 度 85 , 保 持 恒 温 168h。 试 验 结 束 后 , 以 规
22、 定 的 速 率 将 温 度 降 至 室 温 , 停 留 2h后 , 测 试 并 记 录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2) 加 严 要 求将 试 样 置 于 精 度 为 2 的 可 恒 温 的 烘 箱 里 , 在 试 样 的 两 端 分 别 接 入 光 源 和 光 功 率 计 , 如 图 3所 示 。 以 规 定 的 时 间 升 温 , 直 至 +85 , 保 持 恒 温 168h。 加 严 要 求 恒 温 时 间 可 依 据 产 品 使 用 要 求 , 试 验 时 间 可 延 长 至 500h、 1000h、 2000h。 试 验 结 束 后 , 以 规 定 的 速 率 将 温 度
23、 降 至 室 温 , 停 留 2h 后,测试并记录插入损耗和回波损耗。图 3 高 温 老 化 图c) 试 验 后 , 样 品 不 得 有 机 械 损 伤 , 如 变 形 、 龟 裂 、 松 弛 等 现 象 , 参 数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5.2 低温贮存a) 试验条件低 温 温 度 : -45 ( 加 严 要 求 ) , -25 (普 通 要 求 ); 持 续 时 间 : 168h;6+85YD/T 20普 通 要 求 不 需 要 在 线 记 录 数 据 变 化 , 加 严 要 求 不 适 用 于 此 试 验 。b) 程序1) 普通要求将试样置于精度为2的可恒温
24、的冷冻箱里,温度-25,保持恒温168h。试验结束后, 将 试 样 拿 出 放 置 在 室 温 环 境 2h后 , 测 试 并 记 录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2) 加 严 要 求 无。c) 试 验 后 , 样 品 不 得 有 机 械 损 伤 , 如 变 形 、 龟 裂 、 松 弛 等 现 象 , 参 数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5.3 温度循环a) 试验条件温度范围:-40 +75 ( 普 通 要 求 ) ;-45 +85 ( 加 严 要 求 ) ; 试 验 周 期 : 21次 循 环 ( 1个 循 环 8h) , 共 168h; 普通要求不需要在线
25、记录测试数据,加严要求在间隔时间点记录测试数据。b) 程序1) 将 试 样 置 于 精 度 为 2 的 可 恒 温 的 高 低 温 循 环 箱 里 。 按 图 4 所 示 的 温 度 变 换 曲 线 , 从 室 温 23 恒 温 1h 后 匀 速 升 温 1h 到 Ta 温 度 , 在 Ta 恒温 1h 后 , 匀 速 降 温 1h 到 23 , 恒 温 1h, 再 继 续匀速降温 1h 到 Tb,在 Tb 恒温 1h 后,再匀速升温到室温 23,再恒温 1h, 一 个 循 环 结 束 。 持 续 21 个 循 环 共 168h。 试 验 结 束 后 , 将 试 样 拿 出 放 置 在 室 温
26、 环 境 2h 后 , 测 试 并 记 录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损耗。2) 对 于 加 严 要 求 , 测 试 框 图 如 图 3 所 示 。 21 个循环共 168h 试 验 结 束 后 , 将 试 样 拿 出 放 置 在 室温环境 2h 后,测试并记录插入损耗值。加严要求持续时间可依据产品使用要求,试验时间可延 长至 100 次 、 500 次 循 环 。Ta+231 2 3 4 5 6h7 8 9Tb图4 温 度 循 环 试 验 图c) 试 验 后 , 样 品 不 得 有 机 械 损 伤 , 如 变 形 、 龟 裂 、 松 弛 等 现 象 , 参 数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
27、.7要 求 。7温度:YD/T 205.3.5.4 湿度老化a) 试验条件普 通 要 求 : 温 度 75 , 相 对 湿 度 95%; 加 严 要 求 : 温 度 85 , 相 对 湿 度 85%; 持 续 时 间 : 168h;普 通 要 求 在 线 记 录 数 据 测 试 , 加 严 要 求 在 间 隔 时 间 点 记 录 测 试 数 据 。b) 程序 将 试样置于温度精度为 2, 湿度精度为2%的恒 温恒湿箱里 。 将试样的两端分别接入光源和光功率计,如图3所示。按要求设定温度和湿度。保持恒温恒湿168h,每6h记录一次插入损耗和回 波 损 耗 。 试 验 结 束 后 , 将 试 样
28、拿 出 放 置 在 室 温 环 境 2h后 , 测 试 并 记 录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加严要求恒温恒湿时间可依据产品使用要求, 试验时间可延长至50 0h、 1000h、 2000h, 间隔点 可 为 100h、 168h、 500h、 1000h和 2000h。c) 试 验 后 , 样 品 不 得 有 机 械 损 伤 , 如 变 形 、 龟 裂 、 松 弛 等 现 象 , 参 数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5.5 加湿温度循环a) 试验条件温 度 : -10 +65 ; 湿 度 : 90% 100% ;持 续 时 间 : 14个 循 环 ( 1个
29、 循 环 12h) , 共 168h;b) 程序 将试 样置于温度精度为 2, 湿度精度为2%的温 度冲击箱里, 温度、 湿度 和循环程序见图5。普通要求14次循环(168h),加严要求可依据产品使用要求,可以增加到50或100次循环。(加严 试 验 无 此 试 验 , 建 议 删 除 ) 低 温 升 至 高 温 或 高 温 降 至 低 温 的 时 间 在 15min 20min内 。 试 验 结 束 后 , 将 试 样 取 出 放 置 在 室 温 环 境 2h后 , 测 试 并 记 录 插 入 损 耗 值 。时间:h图5 加 湿 温 度 循 环 图c) 试 验 后 , 样 品 不 得 有 机
30、 械 损 伤 , 如 变 形 、 龟 裂 、 松 弛 等 现 象 , 参 数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5.6 烘烤将 试 样 放 入 +75 的 烤 箱 里 烘 烤 24h。 试 验 结 束 后 , 样 品 不 得 有 机 械 损 伤 , 如 变 形 、 龟 裂 、 松 弛 等 现 象 , 参 数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8YD/T 205.3.6 机械完整性试验5.3.6.1 振动试验a) 将 试 样 固 定 在 专 用 振 动 台 上 ;b)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c) 以 一 个 振 幅 为 1.5mm,
31、 连 续 扫 频 范 围 10-50Hz, 扫 频 次 数 每 分 钟 45次 , 振 动 2h;d) X、 Y、 Z三 个 方 向 分 别 振 动 2h;e) 振 动 试 验 结 束 后 , 再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f) 试 验 后 , 试 样 不 能 有 结 构 松 动 、 部 件 脱 落 现 象 。5.3.6.2 弯曲试验 此 项 试 验 只 针 对 光 缆 型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 0.9mm披 覆 光 纤 型 和 0.25mm裸 光 纤 型 光 纤 连 接 器 不 适 用 。 a) 将试
32、样固定在专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试验装置(如图6所示)的摇臂上;将试样尾部光缆按图 示缠绕在绞盘上;图6 弯 曲 试 验 示 意 图b)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c) 在 试 样 尾 部 光 缆 上 施 加 0.9kg的 负 荷 , 小 型 连 接 器 可 以 减 小 到 0.6kg的 负 荷 ;d) 将 摇 臂 按 0、 90、 0、 -90、 0摆 动 100次 ;9YD/T 20e) 取 下 试 样 , 再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f) 试验后,试样不能出现外观变形。5.3.
33、6.3 扭曲试验a) 将 试 样 固 定 在 试 验 装 置 的 摇 臂 上 ( 如 图 6所 示 ) , 将 尾 部 光 缆 按 图 示 缠 绕 在 绞 盘 上 ;b)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c) 光 缆 型 试 样 在 尾 部 光 缆 上 施 加 1.35kg负 荷 , 0.9mm被 覆 光 纤 型 在 试 样 尾 部 的 光 纤 上 施 加0.75kg负 荷 , 0.25mm裸 光 纤 型 在 试 样 尾 部 的 光 纤 上 施 加 0.5kg的 负 荷 ; d) 转 动 缠 绕 尾 纤 的 绞 盘 , 按 表 2规 定 的 转 数 旋 转 ;表2 绞
34、盘旋转要求尾纤类型 顺时针旋转(圈) 逆时针旋转(圈)光缆型 2.5 5光纤型 1.5 3e) 重 复 d)的 步 骤 9次 ;f) 取 下 试 样 , 再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 。g) 试 验 后 , 试 样 不 能 出 现 外 观 变 形 等 异 常 现 象 。5.3.6.4 抗拉力试验 此 项 试 验 只 针 对 光 缆 型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 0.9mm披 覆 光 纤 型 和 0.25mm裸 光 纤 型 光 纤 活 动 连 接器不适用。a) 将 试 样 固 定 在 专 用 的 光 纤 活
35、 动 连 接 器 试 验 装 置 ( 如 图 6所 示 ) 的 摇 臂 上 , 将 尾 部 光 缆 按 图 示 缠 绕在绞盘上;b)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c) 直 拉 , 将 摇 臂 置 于 0位 置 :1) 加 4.5kg负 荷 拉 5s以 上 ; 除 去 负 荷 10s后 测 量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2) 再 加 6.8kg负 荷 拉 5s以 上 , 除 去 负 荷 10s后 测 量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d) 90侧 拉 , 将 摇 臂 置 于 90位 置 :1) 加 2.3kg负 荷 拉 5s以 上 ; 如 果 是
36、 小 型 连 接 器 , 负 荷 可 以 减 小 到 1.5kg, 除 去 负 荷 20s后 测量插入损耗和回波损耗;2) 再 加 3.4kg负 荷 拉 5s以 上 ; 如 果 是 小 型 连 接 器 , 负 荷 可 以 减 小 到 2.3kg, 除 去 负 荷 20s 后测量插入损耗和回波损耗;e) 取 下 试 样 , 再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 。f) 试 验 后 , 试 样 不 能 出 现 外 观 变 形 等 异 常 现 象 。5.3.6.5 尾部拉伸试验a) 将 试 样 固 定 在 专 用 的 光 纤
37、 活 动 连 接 器 试 验 装 置 ( 如 图 6所 示 ) 的 摇 臂 上 , 将 尾 部 光 缆 按 图 示 缠 绕在绞盘上;b) 在 线 测 量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连 接 好 稳 定 光 源 和 光 功 率 计 ;c) 在 负 荷 处 施 加 一 定 的 负 荷 , 负 荷 要 求 见 表 3。表3 负荷要求负 荷 0 90 135光 缆 型10YD/T 200.25kg 0.7kg -1.5kg -2.0kg -0.9mm 披覆光纤型0.25kg 0.7kg -0.25mm 裸光纤型0.25kg -0.5kg -注:表示要进行的试验。d) 按 0 90 135的
38、 顺 序 摆 动 摇 臂 , 同 时 观 察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的 变 化 ; e) 除 去 负 荷 后 , 再 测 量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f) 整 个 试 验 过 程 中 , 所 有 观 察 和 记 录 到 的 数 据 变 化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6.6 碰撞试验a) 碰 撞 试 验 的 装 置 如 图 7所 示 , 在 距 离 连 接 头 1.5m的 位 置 固 定 光 缆 或 光 纤 ;b) 将 连 接 头 拉 至 水 平 位 置 ;c) 释 放 连 接 头 , 让 其
39、 自 由 落 下 撞 击 到 装 置 的 水 泥 板 上 ;d) 重 复 b)和 c)8次 ;e) 清 洁 连 接 头 后 测 量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 f) 试验后,试样不能出现裂纹、变形、卡死、部件错位等现象。 注 : 试 验 过 程 中 , 连 接 头 要 套 上 保 护 防 尘 帽 。图7 碰 撞 试 验 示 意 图5.3.6.7 机械耐久性试验a) 试 验 装 置 如 图 8所 示11YD/T 20图8 机 械 耐 久 性 试 验 示 意 图b) 按 图 中 所 示 将 尾 纤 型 试 样 的 两 个 连 接 头 从
40、 适 配 器 上 旋 /拔 出 来 , 再 重 新 插 接 。 重 复 插 拔 500次 , 至 少 插 拔 50次 后 , 对 连 接 头 的 端 面 进 行 擦 拭 、 清 洁 ;c) 每 插 拔 10次 记 录 一 次 插 入 损 耗 的 数 据 , 其 变 化 量 满 足 5.3.7的 要 求 ;d) 测试到的所有数据,均要满足该产品的技术要求;e) 试验后的试样不能出现螺纹滑銯、锁扣失去弹性、部件出现裂痕等。5.3.6.8 盐雾试验a) 将 试 样 放 入 专 用 的 盐 雾 试 验 箱 ;b) 测 量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不 需 要 在 线 测 试
41、。c) 用 35 的 5%NaCI盐 水 喷 雾 , 喷 淋 试 样 , 持 续 时 间 : 普 通 48h或 96h, 加 严 168h; d) 取 出 试 样 , 用 清 水 冲 洗 , 擦 干 后 测 试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e) 试 验 后 , 测 试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f) 试 验 后 , 试 样 的 外 观 不 能 有 锈 蚀 、 剥 落 、 沙 眼 、 破 损 等 。5.3.6.9 浸水试验a) 将 试 样 浸 泡 在 85 的 去 离 子 水 /蒸 馏 水 中 ;b) 保 持
42、85 温 度 336h;c) 取 出 试 样 晾 干 后 , 在 100倍 的 显 微 镜 下 观 察 插 针 体 的 前 端 面 , 不 能 有 变 形 、 起 泡 、 粗 燥 、 剥 落 等现象;d) 试 验 后 , 测 试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 。5.3.6.10 防水试验a) 将 试 样 浸 泡 在 的 自 来 水 中 ;b) 保 持 22 温 度 , 时 间 168h;c) 取 出 试 样 晾 干 后 , 在 100倍 的 显 微 镜 下 观 察 插 针 体 的 前 端 面 , 不 能 有 变 形 、 起
43、 泡 、 粗 燥 、 剥 落 等现象。d) 试 验 后 , 测 试 试 样 的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 耗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6.11 互换性试验a) 备 22只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插 头 , 一 只 适 配 器 ;b) 任 意 选 一 只 插 头 作 测 试 端 , 其 余 21只 插 头 全 数 跟 这 只 插 头 对 接 , 每 次 都 记 录 插 入 损 耗 和 回 波 损耗;c) 换 另 外 一 只 插 头 作 测 试 端 , 其 余 21只 插 头 全 数 跟 这 只 插 头 对 接 。 d) 循 环 22只 插 头 测 21
44、组 数 据 , 其 变 化 量 应 符 合 5.3.7要 求 。5.3.7 寿命试验和可靠性试验合格判据 寿命试验和可靠性试验要求及合格判据见表4。表 4 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寿 命 试 验 和 可 靠 性 试 验 要 求 及 合 格 判 据试 验类 别 试验项目 试验条件批内允许不合格品 率 (LTPD) (%)允许样本数(SS)( 只 )允 许 失效 数 ( C)( 只 ) 合格判据环 高温老化 5.3.5.1 10 22 0 插 入 损 耗 变 化12YD/T 20低温贮存 5.3.5.2 10 22 0温度循环 5.2.5.3 10 22 0湿度老化 5.2.5.4 10 22
45、 0加湿温度循环 5.3.5.5 10 22 0境耐久性烘烤 5.3.5.6 10 22 0量 0.2 dB回 波 损 耗 变 化 量 5dB振动试验 5.3.6.1 10 22 0弯曲试验 5.3.6.2 10 22 0扭曲试验 5.3.6.3 10 22 0抗拉力试验 5.3.6.4 10 22 0尾部拉伸试验 5.3.6.5 10 22 0碰撞试验 5.3.6.6 10 22 0机 械 耐 久 性 试验 5.3.6.7 10 22 0盐雾试验 5.3.6.8 10 22 0浸水试验 5.3.6.9 10 22 0机械完整性防水试验 5.3.6.10 10 22 0插 入 损 耗 变 化量
46、 0.3dB回 波 损 耗 变 化 量 5dB互换性试验 5.3.6.11 10 22 0光 纤 活 动 连 接 器 在 寿 命 试 验 过 程 中 , 需 保 持 20组 样 品 , 其 中 尾 纤 型 样 品 15组 , 跳 线 型 样 品 5组 。13YD/T 20A1 插针体端面检查要求A.1.1 目 的附录 A (资料性附录)端面检查要求和几何尺寸检查和评定研磨后插针体端面的表面质量水平。A.1.2 判 定 要 求a) 检 验 设 备 要 求 : 200 倍 以 上 光 纤 端 面 检 测 仪 ;b) 插 针 体 端 面 的 区 域 图 见 图 A.1 和 A.2, 表 面 质 量
47、判 定 要 求 按 IPC-8497-1 的 规 定 , 见 表 A.1。A.1 单 模 区 域 图多模区 域 1a: (0 66m)区 域 1b:(66m 125m)胶 合 区 : (120m 130m)纤芯 陶 瓷 部 分 :(130m 250m)陶 瓷 外 缘 部 分 : (250m 400m)A.2 多 模 区 域 图14表 A.1 插 针 体 端 面 判 定 要 求YD/T 20允许缺陷标准区 域 描 述 区域范围 脏污、凹痕、破损(直径) 划痕(宽度)025m(单模) 无 无1a 纤芯区域066m(多模) 5um,少于或等于 5 个;5um,无, 3m,少于或等于 5条 3m,无2
48、5m125m(单模)2m,允许;2m-5m,少于或等于 5 个;5m,无3m,无1b 包层66m125m(多模)2m,允许;2m-5m:少于或等于 8 个;5m,无3m,无2 胶合区 120m130m 不要求 不要求3 陶瓷部分 130m250m 10m,无 3m,无4 陶瓷外缘部分 250m400m 30m,无 不限制注 1 核心区域的要求是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影响光信号的传输,非核心区域的要求是为了避免影响光信号的 传输和规范连接器制作及过控制的需要。注 2 连接器最终端面上不能有可擦除的脏污。注 3 当连接器端面上可能的缺陷在多个区域交叉时,以最大最迫切的要求来进行判断。注 4 当测量缺陷的大小的时候,总是使用最大的直径/宽度来衡量。注 5 划痕和凹痕等的定义见 IEC/PAS 61300-3-35 。注 6 MT 型连接器端面在 115 m 到 125m 区域,是一个允许有碎屑的边缘地域。 注 7 区域划分中 3 和 4 规范不适用于使用金属和塑料插针体的连接器产品。A2 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