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意 见 书被检查人: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年 月 日对你单位检查,现就你单位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卫生监督指导意见:1、理发店(美容店)内外环境应保持卫生整洁,无污染物;2、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配备卫生管理人员,设置卫生档案;3、应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工作;4、应配备专为头癣等皮肤病患者使用的理发工具;5、客用公共用品用具(毛巾、剪刀、剃刀)应一客一换一消毒并有记录,消毒设施完善并正常运转;6、应设置有效的防蚊、防蝇、防鼠 设施;7、使用的水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8、所使用的客用化妆品及消毒剂必须索取生产厂的卫生许可证、许可批件及检验报告并建立台账。(公 章)被检查人签名: 卫生监督协管员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邯 郸 市 卫 生 局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