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温 州 瓯 海 水 利 投 资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 年 八月I目 录第一卷1第 1 章 招标公告 2第 2 章 投标须知 31 总则 72 招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 104 投标 125 开标 126 评标 137 合同授予 14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59 纪律和监督 15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7第 3 章 评标办法 25一、评标原则 25二、评标程序 25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5六、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七、评标报告 26第 4 章 合同
2、条款及格式 27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7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7第三部分 合同协议书 4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0附件二:履约担保 41附件三:工程廉政责任书 42II第 5 章 工程量清单 44第二卷45第 6 章 图纸(招标图纸)及其它资料 46第四卷47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3三、授权委托书 54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5五、项目管理机构 68六、资格审查资料 70七、原件的复印件 74八、其他材料 75附件 :77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 771第一卷2第 1 章 招标公告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招
3、标公告1、建设单位:温州瓯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工程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程3、工程地点:瓯海区瞿溪街道上游西段瞿岙村4、立项文号:浙发改农经2013112 号5、工程概况:(包括投资):桃源水库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境内桃源溪上,坝址位于瞿溪街道上游西端瞿岙村。该工程所在地距温州市区约 30 公里,交通条件十分便利。水库主要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等综合利用。本工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为 9.14km2,本水库大坝最大坝高57.0m,C20 砼双曲拱坝。防洪库容 180 万 m3,总库容 304.4 万 m3。6、招标内容、范围: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
4、程招标内容包括主要观测仪器设备等。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8、工期:从签订施工合同到大坝蓄水验收。9、资质要求:1、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的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须为“ A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 (其他内容见招标文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本次招标不接
5、受联合体投标1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温州市机场大道 5477 号国大广场 1 号门 4 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8 月 26 日- 2015 年 8 月 28 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 年 9 月 2 日 09:30地点:瞿溪街道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3、建设单位联系人:蔡工 0577-86200161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13616773206 温州瓯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 年 8 月 26 日3第 2
6、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标人:温州瓯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振瓯路 43 号 联系人:蔡赵电 话:0577-86200161 传真:0577-86200162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国大广场 1 号门 4 楼联系人:陈先士 电话:13616773206 传真:0577-898900951.1.4 项目名称 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程1.1.5 建设地点 瓯海区瞿溪街道上游西段瞿岙村1.1.6 现场管理机构1.1.7 设计人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1.8 监理人
7、1.1.9 代建机构(项目管理机构)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主要观测仪器设备等。1.3.2 计划工期 从签订施工合同到大坝蓄水验收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资质要求:1、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2、投标人的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须为“ A ”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
8、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其它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1.9 踏勘现场 组织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召开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 2 天前1.10.3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1.11 分包 允许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
9、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1.1 投标文件成册要求 不需要分别成册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5.5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年 份 要 求 3 年(2012 年 8 月 1 日2015 年 8 月 1 日)3.7.4 投标文件份数 壹正五副。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应密封包装,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并加盖密封印
10、章,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4.1.2 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招标人名称:温州瓯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大坝监测设施安装工程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2015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瞿溪街道会议室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瞿溪街道会议室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
11、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4) 密封情况检查:由第一家送达签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完整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5)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构成: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原则上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只允许派 1 名代表参加(经抽签产生) ,其余由招标人直接委派。7.3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类似业绩 不设类似业绩。设类似业绩:1
12、0.2 原件提交 原件单独装袋,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原件清单一式 2 份(一份粘贴在包装袋上,一份投标人自留) 。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评标结束后归还。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不提交10.3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 份数:4 份10.4 最高限价 人民币(大写)1475721 元(¥壹佰肆拾柒万伍仟柒佰贰拾壹元整) 。10.5 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 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以现金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
13、担保金。该担保金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同意后一次性退还。10.6 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检察机关出具告知函的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告知函原件提交后不退还。10.7 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查询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对所有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温州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因不良行为被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或通报发文六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日上溯)进行查询。10.9 是否要求项目经理到场否是10.10是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
14、业主要负责人)到场否是6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0.11 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工地否创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约定:本工程要求创建温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并考核验收达标。具体实施办法根据: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温水政发【2011】128 号) 、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温水政发【2011】121 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水政发【2011】122 号)等文件的通知执行。10.12 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温劳社法监2010141 号文关
15、于实施市区水利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后) 。在签订合同时,按温劳社法监2010141 号文件缴纳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10.13 注意事项1)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资料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收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费合计人民币500 元/套,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或递交投标文件时)予以收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递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否则将被拒收。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
16、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7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
17、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
18、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8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
19、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 费
20、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
21、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9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
22、、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23、;(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 2015 年 8 月 31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 2015 年 9 月 1 日 17 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10
2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 2015 年 9 月 1 日 17 时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2.4.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1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
25、标保证金;(4)资格审查资料;(5)原件的复印件;(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 二 部 分 : 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已 标 价 工 程 量 清 单 : 投标人应按第 5 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
26、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11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
27、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8、等材料的复印件。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29、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 、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30、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 ,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标记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投标
31、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注明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3
3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
33、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 1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并对其身份进行核对;(3)宣布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
34、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7) 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 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或唱标,即使已启封或唱标的,其投标文件仍然无效:(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2)委托代理人开标结束前未出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或投标报价大写错误的;(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
35、声明哪个为最终报价的。(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唱标无效的情形。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
36、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14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 3 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 3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
37、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3 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市场主体投标限制期内的不良行为档案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 出现本章 7.1.2 项7.1.3 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不作调整。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报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备案
38、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39、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 8.1 条(1)规定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40、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
41、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 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6(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
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 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 下列行为均
43、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 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6 评标结束后,招标
44、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7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45、,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所列清单提交原件。10.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 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
46、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的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风险担保金。风险担保金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确认、发包人同意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8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19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 2 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
47、单位章)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20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 2 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21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编号:(招标人名称):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 (澄清通知 /修改通知)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
48、如下:年 月 日, (文件名称及编号) ,共 (页码总数) (条款总数) ;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于本格式。22附件五: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元) 质量目标 工期 项 目负责人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最高限价开标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人代表: 开标人: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23附件六: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个月(或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详细地址)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7.3 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