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住 房 公 积 金 提 取 流 程 图购 买 、 建 造 、 翻 建 , 大 修 自 住 住 房离休、退休出 境 定 居丧 失 劳 动 能 力 , 并 与 单 位 终 止 劳 动 关 系提 供 退 休 证 或 退 休 批 文 原 件 及 复 印 件劳 动 鉴 定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鉴 定 证 明 、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的 原 件 及复 印 件提 供 公 安 部 门 出 具 的 出 国 、 出 境 定 居 证 明 和 当 地 户 籍 注 销 证 明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死 亡 证 明 或 法 院 出 具 的 判 决 书 、 并 提 供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的 遗 嘱
2、 或遗 赠 或 继 承 文 书 ( 有 争 议 的 , 提 供 法 院 判 决 书 、 裁 定 书 或 调 解书 ) 原 件 及 复 印 件携带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先观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支取手续死 亡 或 被 宣 告 死 亡租 赁 自 住 住 房 , 房 租 超 出 家 庭 工 资 收 入15%个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支取申请表在 房 地 产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的 房 屋 租 赁 凭 证 、 实 际 支 付 租 金 凭 证( 税 务 发 票 ) 和 相 关 部 门 出 具 的 家 庭 成 员 工 资 收
3、 入 证 明 的 原 件 及复 印 件职 工 因 本 人 、 配 偶 及 其 直 系 血 亲 发 生 特殊 病 症 , 造 成 家 庭 生 活 严 重 困 难提 供 县 级 以 上 医 院 诊 断 证 明 , 相 关 治 疗 费 用 发 票 , 职 工 家 庭 收入 证 明 和 提 取 申 请 人 与 患 者 之 间 配 偶 或 直 系 血 亲 的 证 明 原 件 及 复 印件 。1、 购 买 商 品 房 : 提 供 购 房 合 同 、 预 付 款 发 票 ( 不 少 于 30%房 款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2、 购 买 二 手 房 : 提 供 房 产 证 、 契 税 完 税 发 票 的
4、 原 件 及 复 印 件3、 购 买 集 资 建 房 : 提 供 个 人 交 款 计 算 表 、 集 资 户 名 单 、 购 房 发票 原 件 及 复 印 件4、 购 买 自 住 拆 迁 安 置 住 房 : 提 供 拆 迁 安 置 协 议 书 、 拆 迁 安 置 结算 单 和 补 交 款 发 票 原 件 及 复 印 件5、 建 造 、 翻 建 自 住 住 房 : 提 供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土 地 使用 权 证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6、 大 修 自 住 住 房 : 提 供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房 屋 安 全 鉴 定 部 门 出 具 的 危 房 鉴 定 通 知 书 的 原 件 及 复印 件凭授权单及审批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款,凭银行支取回单到单位领取凭授权单及审批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款,凭银行支取回单到单位领取偿还住房贷款住 房 公 积 金 贷 款商 业 性 住 房 贷 款提 供 银 行 出 具 的 提 前还 款 通 知 书提 供 购 房 按 揭 贷 款借 款 合 同 、 借 款 凭证 、 还 款 凭 证 、 结清 贷 款 凭 证 原 件 及复 印 件填写支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凭授权单及审批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