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隆市瑪陵國民小學教師請假代課實施計劃壹、實施依據:一、教師法二、基隆市市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貳、實施目的:一、為落實教學正常化、保障學生學習權。二、確保教師依法請假的權利與義務。三、發揮同仁互助精神。參、實施要點一、凡請假未滿三天者(不論公假、婚假、喪假、產假、事假、病假)需於請假日前三天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公、差假函)送交教務組安排代課或填寫調課單(事、病假填寫)存查,請假三天以上者需於請假日前七天向教務組提出代課需求,但如遇突發狀況者除外。二、若非突發狀況,未按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未填寫調課單(含填寫未完整)或私自調課未填寫調課單者,而影響自身權益或學生受教權、學生發生事故,後果由請
2、假人負責。三、教師如因個人、家庭因素或其他突發狀況必須當天請假,應由請假人自行找人代理課務和級務,如屬緊急事故或急重病,教務組得以個案處理,然需於回校後立即補填調課單。四、教師若未依規定辦理代課手續,造成影響學生受教權事實者,教學處需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並通知相關權責單位處理後續之事宜。五、凡事、病假或其他因素需要調課者,所調整之授課時間,單節內不得併班(二班以上)上課,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利。六、校內被安排的代課人員無法代課時,請務必知會教務組,另行安排代課人員。七、代課人員應切實按照教學進度授課,不得任意改為自修或抄寫課文。八、教師調課相關事宜,教務組存查登錄,列為考核之參考依據。肆、本要點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教師簽名:日期:101.10.09